业主和物业,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小徐逗你乐


其实物业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帮助某一组织来管理业主的。但是时间长了他们就忘了,他们最要的宗旨是,服务业主。业主花钱买的是服务,而不是以管理为主。而现在粉末倒置了。管理在前,服务在后。


风A声


业主出钱买的房子,业主是主人还用说吗?可现在物业把小区当作自个家了,整天胡作非为,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人权,不知这颗社会大毒瘤何时能铲除!期盼!


8路见不平8


物业公司,是民营服务性质的“小微企业”,物业经理,他手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行政执法权。

本来,真诚服务业主,才是物业公司的“天职”。

现在倒好,物业公司的进驻,物业公司的经理他并没有“夹着尾巴做人”,他把自己当作管理犯人的“监狱长”,物业保安员,就像骑在业主头上作威作福的“狱警”。

小区里,一大堆事情,能拖则拖,物业公司不去管,相反,却处处管起了人,直接处处刁难业主。事事没了商量,居高临下,发号施令。故意制造社会矛盾,唯恐天下不乱!

比如:我们小区就实行“一人一卡”,对于手里没有业主卡的业主,登记一下都不让进门,把80多岁的婆婆挡在门外不让进。

人家夜里单位加班,很晚才回来,也是因为身上没带卡,好话说了一大堆,保安就是不让进,而且也是登记一下都不让进。

像这种情况,表面上看,好像保安很“尽责”,其实是刁难。

我还是那句老话:如果,社会治安整体大环境持续恶化?物业公司就是把小区管理的如同“监狱”,滴水不漏都没有用。

一是,外面治安很乱的话,谁都不敢出门上班,不敢去市场买菜,

二,整体治安大环境不好的话,保安员第一个跳出来强奸业主,偷盗业主,杀死业主。反正大乱之中,没人追究犯罪行为。

所以说,再封闭式的小区,都必须仰仗外部环境的持续平稳有序。

小区门岗,不过只是给小偷以“心理作用”。从来就没有多大作用。保安员毕竟不是警察。真正的团伙作案,从来就并不害怕保安。



建筑钻孔专家水生


我好多年没交物业费了。最近物业委托了一家外地什么人,总是打电话催我缴费。也不说清对方是部门。我不理对方,结果会怎样?

当初我不缴费的理由是,物业答应帮我解决的事等缴过费就没回音了。所以我在第二年就不缴费了。


探蕊求花


业主是真正的主人,物业只能靠真心为业主热情服务,赚得服务收入。因为有公摊面积,小区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


fthhvf


这个标题明显就是挑拨离间、混淆视听!请问你是国家的主人吗?国家是你说了算还是政府说了算?你是主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不遵纪守法吗?你花钱买的那些平方里面是把整个小区都包含了吗?物业也只是替%99的业主管理%1的那部分不遵守社会公德不遵守小区秩序的一个执行者而已,楼道堆放杂物、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乱停乱放车辆、遛狗不牵绳、占用公共区域等等行为的难道不是业主不是主人们做的事吗?你们是主人你们制止过吗?哪个小区没有违规行为主人们看不见吗?物业和业主是服务被服务的合同平等关系存在歧视的封建思想谁是主人谁是仆人一说吗?现实中是存在有个别不良物业公司但也不是一概而论、那些不良业主又应该怎么称呼?


龍在O天涯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业主当然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来给业主提供服务的,但为什么大家感觉物业公司是大爷,业主是孙子呢?

主要是物业公司掌握了小区的管理权,物业公司能控制业主的一些行动,比如不让装修材料进小区,要缴纳装修保证金,不修改装修方案就不让你购电等等。

另外,业主主要是单个维权,没有形成合力。物业公司有自己的工作人员,有保安,业主不可能与这些拿着工资与你论理的人相比,就算有理也没有时间呀!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业主的一些要求违反了业主公约,或违反了物业公司的规定,毕竟小区是大家的,一家业主在不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公司规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可以限制业主不合理要求的。

小区业主为了维权,首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代表广大业主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谈判,修改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其次,业委会实在感觉物业公司不像话,也可以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委托服务合同》,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找到一个平衡点,业主和物业公司才能和平相处。


孙平律师


目前看业主是房奴,物业是黑社会!实话实说真没必要外聘物业,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自己成立物业,一是可以更加用心为业主着想服务,二是可以解决部分业主就业,三是,很大程度降低业主生活成本!如果一个居民区无法自己成立物业时再外聘物业,但一定要业主委员会承认并且合同最好一年一签订!


平常心CC


业主才是楼盘的主人,业主有权赶走不作为和剥削业主的物业公司,即使你是开发商!业主委员会有这权利!!!


swt888


业主和物业都是国家的主人公!三百六十行,行行都的有人干哪,问题是装睡的人,你永远叫不醒,人人都按规章制度办事,享受物业你就的向物业交费,做一个诚信的人,更要做守法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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