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云拜年、云办公,你听说过“云审判”吗?2月6日上午,一场远程视频连线的“云审判”正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紧张有序地进行。检察官张丽云使用远程视频系统支持公诉,2起案件的被告人则在西山区看守所远程庭审室里参与庭审。
网络“云审判”
检察官“隔空”起诉被告人
在西山区检察院远程庭审公诉室,公诉人张丽云坐在公诉席上,对面是一台电子显示屏,通过远程视频与审判长、被告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在大屏幕上,庭审三方均清晰可视。
邓某盗窃案,2019年10月某日,被告人邓某在西山区某小区路边,将被害人刘某的一辆红黑色锡特电动车盗走。
彭某某诈骗案,2018年10月中旬,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有帮助被害人王某的学生包过驾校考试科目四的能力,并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后,2018年10月某日,被告人彭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了王某6000元费用,收取费用后被告人彭某某并没有帮助王某学生办理相关事情,所收费用被被告人彭某某用于生活日常开销。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彭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网络开庭防疫办案两不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院、市院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工作的部署,西山区检察院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网络开庭,不仅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也为司法机关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安全便捷的工作平台,确保防疫工作与检察办案两不耽误。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我们严格按照最高检的指示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健康安全,又灵活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情况下依法依规进行工作。”为了不耽误案件进程,承办检察官张丽云特意中断休假回来开庭。
面对疫情,西山区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两手抓,联合西山区法院、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西山区司法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文字丨林舒佳 何敬彬
策划 | 王翠云 杨健鸿
监制 | 肖凤珍
来源 |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联系(投稿)邮箱 | [email protected]
閱讀更多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