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不隔絕 居家仍合議 大連中院藉助互聯網進行案件合議

英傑,這個罪名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這個罪名強調的是犯罪嫌疑人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客觀上的銷售行為,以及銷售數額的額度限制。"

"上訴人上訴提出的鑑定結論是否存在瑕疵?"

"我認為鑑定結論不應採信。"

"我也同意這個觀點。"

"有沒有重新鑑定的可能?"

……

2 月 10 日 9 時 15 分,大連中院民四庭趙林、董英傑和因外地親屬來連在家自行隔離的王麗媛三名法官,利用手機在三個不同地點,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一場特殊的案件合議。

據瞭解,這是一起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涉及銷售品牌商品殘次品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的問題。該案已於春節前開庭審理,處理結果對我市此類"商品"的銷售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構成犯罪具有風向標作用。承辦法官通過網上檢索,尚未發現類案。該案的審理將對我市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打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距離沒有產生阻礙,這場特殊的合議還是"火花四射,各抒己見"。經過近 50 分鐘的熱烈討論,合議庭對被告人的量刑達成一致意見。該案將於近期公開宣判。

趙林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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