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家說
你好!
你的問題:加班工資怎麼計算?按照什麼計算?
我的回答是:加班工資的計算,首先是要確定月工資的基數,再按月工資基數÷ 21.75÷8小時×加班小時數×150%(或者200%或者300%)。
詳細講解:
一、根據勞動法規定月標準工作天數為 21.75天。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應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三、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
1、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應當不低於150%;
2、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沒有補休的,加班工資應當不低於200%;
3、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資應當不低於300%。
舉例分析:
小李月工資含各相關津貼5000元,10月1日加班一天8小時,兩個休息日加班16小時,平常工作時間加班20小時。小李10月份的應收工資是多少?
答:基本工資+加班工資=5000+(689.66+919.54+862.07)=7471.27元。
1、基本工資:5000元/月;
2、加班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5000÷21.75÷8*8*300%=689.66元
休息日加班工資=5000÷21.75÷8*16*200%=919.54元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5000÷21.75÷8*20*150%=862.07元
以上是我回答,如果有不妥之處,請大家多多指教啊。
跟我學財務
一、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加班工資是以工資作為計算基數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首先要了解工資是由哪幾部分構成的。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根據這個規定工資的基數應該包括各種形式的工資、獎金和補貼,比如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級別工資、超產獎、年終獎、全勤獎以及飯貼和交通補貼等項目。計算加班工資的時候這些項目都應該累加起來。
計算加班工資的時間標準:
加班工資都是以小時作為計算單位來計算的,因此要計算加班工資首先要算出小時工資。自 2008年1月3日起,月標準工作天數為 21.75。
具體計算公式為:
月工資性收入÷ 21.75÷8小時×加班小時數×150%(或者200%或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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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線詢問
加班工資的計算較為容易,工作日超時加班不低於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於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不低於3倍。
算法:“加班工資=月薪÷21.75×加班天數×所對應的倍數”
舉例:某員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滿勤,5.1-5.3加班3天,5.1為法定節假日。那麼其工資=月工資+加班工資,既2175+(2175÷21.75×1天×3倍)+(2175÷21.75×2天×2倍)。
肇慶手機臺
我是單位一名保潔工,工作2年零一個月,從無休息和節假日。現將單位告上法庭,單位請了一名律師辯護屬勞務顧用關係不於理賠相關費用,我今年57歲,又不是退休工,怎麼屬於勞務而不是勞動關係呢?
天下關東
假設工資10000元每月,每月計薪日是21.75天,每天工資就是10000除以21.75約等於460元,除以8就是時薪57.4元,那麼,工作日加班工資是時薪的1.5倍,也就是86.2元每小時,週末是2倍是114.9元每小時,節假日3倍172.4元每小時。
國史君
我國正常上班時間定為8小時/天,每週工作5天。其餘時間段上班稱為加班時間。加班時間又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週一至週五的8小時之外的加班,稱為平時加班,加班費是平時的1.5倍,第二種是週六週日的加班,稱為週末加班,加班費為平時的2倍,第三種是國家規定的假日,如春節,清明節,五一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元旦等,這些法定假日加班費是平時的3倍。假如你的底薪是2000元/月,那麼你平時正常上班的小時工資為2000÷21.75÷8=11.49元/小時,平時加班費為11.49×1.5=17.23元/小時,週末加班費為11.49×2=22.98元/小時,法定假日加班費為11.49×3=34.47元/小時。
冬日雕
對於絕大多數在建築業、服務業的農民工來說,本來就是個弱勢群體,別說加班費!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沒有休息天,沒有節假日,沒有各種保險等福利待遇,能到時能拿到應得的基本工資就燒高香了!
要提加班工資,節假休息和福利,除非你不想幹了!提什麼勞動法?門都沒有!!!
和風細語言
有事找律師法律諮詢關注我的微信號:go12348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注意】現在(2008年)法定節假日有11天。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83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83×200%
4.根據1999年國務院令《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0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
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目前,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3天和166.6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
以某職工月崗位應得的工資75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35.85元,小時工資約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元×300%×8小時=107.52元;
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200%×16小時=143.36元。
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未能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可向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加班如何“補錢”?
按照規定,在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過節費和加班工資在性質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息時間的經濟補償,過節費雖然也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但帶有福利性質,無需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
此外,由於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延長的工作時間,因此,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安排勞動者值班,不能視為加班。
律師幫幫法律諮詢
個人認為加班分什麼工作!加班費根本沒必要給百分之三十!比如一個退休工人老了病了做不了飯要請人做飯!退休費工人沒多少!如果節假日這麼給老人日子怎麼過呀!如果公家單位加班費可以百分之三十!個人用人國家不應該支持,應該有規定!現在家政公司隨便自己漲價!為什麼沒人管!
172808
加班工資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延時加班工資。也就是說,在一天8小時工作之外加班的,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基本工作150%的加班工資。
第二種,是休息日加班工資。比如說你一週是上五休二,但這周單位安排你週六加了一天班,單位應該給你補休一天,或者根據你週六加班時間,支付不低於基本工資200%的加班工資。
第三種,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還是舉個例子,國家規定國慶節放假7天,結果單位讓你加班7天,那單位應支付你不低於基本工資300%的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