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不“憂薪”,斗門法院“雲”執行促工資發放

防疫、執行兩不誤。2月12日,斗門法院執行法官運用“雲上法庭”、微信平臺等智慧法院信息化手段,為3名身在黑龍江、湖北、重慶的異地申請執行人發放了工資款。

抗疫不“忧薪”,斗门法院“云”执行促工资发放

借力“雲上法庭”,千里之外領回6165元工資

時某是黑龍江省寧安人,2019年3月入職珠海市斗門區某工程公司任普工。至時某離職時,該公司尚欠時某工資款6165元未發放。時某到珠海市斗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裁決工程公司支付時某工資6165元。因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定,2019年11月22日,時某向斗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斗門法院立案後,執行法官多次通過上門、郵寄方式向被執行人送達法律文書,均未成功後採用公告形式送達。與此同時,執行法官對該工程公司的銀行賬戶、不動產、網絡資金、證券、車輛、保險等財產信息進行查詢。

經查找,2020年2月4日,執行法官終於通過網絡總對總系統發現被執行人建設銀行賬戶新進部分款項,立即進行網絡凍結及扣劃。

此時申請人時某遠在黑龍江的老家,又正值疫情防控期間,為了讓時某早日拿到工資,承辦法官靈活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2月12日通過雲上法庭系統與時某隔時空“面對面”辦理了發款及結案手續,雙方在線電子簽名確認,全程不到十分鐘。遠在千里之外,時某終於及時拿到自己的工資款。

“雲上法庭”不會用,微信平臺相助發放工資款

2018年6、7月間,家在重慶奉節的老葛和湖北荊州的老吳相繼入職珠海某建材公司。2019年7月29日,老葛和老吳因加班費、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等問題,與公司發生爭議後,向珠海市斗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經該委仲裁裁決和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該建材公司應支付給老葛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24388.42元、支付給老吳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20407.97元。

2020年1月13日,老葛、吳某向斗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斗門法院立案後,執行法官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某建材公司財產情況,並督促該公司及時履行法定義務。經過執行法官的多次溝通,該公司於2月7日主動交納了執行款項。

事實上,因本次案件在執行過程中疫情突然爆發,身處重慶老家的老葛和湖北老家的老吳,擔心會因此拿不到這筆數目不小的工資,曾多次焦急地打電話詢問執行法官該怎麼辦。

工資款執行到位後,法官第一時間聯絡老葛、老吳,希望通過雲上法庭完成交付手續。但由於二人年齡較大,經多次指導,仍不會使用雲上法庭當事人端進行操作。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執行法官想到了利用微信平臺解決這一問題。

2月12日,在執行法官的微信視頻連線指引下,老葛、老吳手持銀行卡拍照,對收款賬戶進行確認,最終完成了各項交接手續,順利取到工資款。

抗擊疫情 “雲”執行措施紛紛上線

為防控疫情,斗門法院現場聽證、實地執行等工作雖按下暫停鍵,但更加靈活便民的“雲”執行措施紛紛上線。

抗疫不“忧薪”,斗门法院“云”执行促工资发放

2月11日,執行法官藉助雲上法庭進行了一場網上聽證。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梁某、林某在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分配執行款項過程中,由於雙方互負債務,有多份生效裁判文書予以確認,故雙方多次就債權債務抵銷問題發生爭議,並請求法院核查執行款項抵銷時間。

然而,疫情形勢嚴峻,約談調查成為一大難題。執行法官在收到當事人雙方關於抵銷部分債務的相關請求後,針對雙方迫切關注的債務抵銷時間及利息計算,利用雲上法庭線上功能組織聽證調查,聽取申請人關於債務抵銷時間和理由的具體陳述,並組織了線上調解。

這僅是斗門法院“雲”執行中的一部分場景。據法院方面介紹,為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斗門法院緊急印發《關於防控、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利用雲上法庭、法院訴訟服務網、廣東移動微法院等電子訴訟渠道,推出網上立案,網絡財產查控,涉疫情案件綠色通道等九項線上便民執行服務,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通過網絡申請立案,查詢進度,領取執行款。

【採寫】何麗苑 吳志遠

【通訊員】姬鴻雁 吳浩

【作者】 何麗苑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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