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获刑6个月


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获刑6个月

2月12日上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获刑6个月

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获刑6个月

借售卖口罩诈骗钱财案件

2020年1月末至2月初,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薛某利用微信网络平台编造有大量可出售防范”新冠肺炎”的医用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对被害人邹某某实施诈骗犯罪,骗取邹某某人民币4900元。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启动快审快判模式,审理了这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根据事实和证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获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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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

在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以自家食用为目的,自制猎套十个,在梅河口市某村东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雉鸡7只,经依法鉴定,在王某某家中存放的野生动物死体为雉鸡,属“三有”野生动物、吉林省重点保护动物。

根据事实和证据,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三个月。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将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的各类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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