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每日播报:


2020年2月12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2例,新增疑似病例38例,新增危重症病例3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0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合肥4例、淮北1例、亳州3例、宿州2例、蚌埠5例、阜阳4例、滁州1例、六安1例、铜陵1例。

新增疑似病例中,合肥4例、淮北3例、亳州7例、宿州3例、蚌埠9例、六安6例、马鞍山2例、池州3例、安庆1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合肥6例、淮北1例、亳州5例、宿州4例、马鞍山2例、铜陵2例。

截至2月12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10例(淮南核减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28例,累计死亡病例5例,累计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19784人。

累计确诊病例中,合肥161例、淮北25例、亳州100例、宿州38例、蚌埠146例、阜阳142例、淮南23例(核减1例)、滁州13例、六安60例、马鞍山32例、芜湖31例、宣城6例、铜陵28例、池州16例、安庆80例、黄山9例。

截至2月12日24时,安徽省在院治疗确诊病例777例,其中危重症病例11例。

2月13日即将治愈出院38例,是疫情发生以来,当日治愈出院病例数首次超过前日确诊病例数。其中,安庆14例、亳州4例、合肥7例、铜陵1例、宿州2例、芜湖1例、阜阳6例、马鞍山2例、蚌埠1例。

死亡病例病情介绍:

患者吴某某,女,69岁。1月27日入住蚌医二附院呼吸科,1月28日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转入蚌埠市传染病医院治疗,1月29日患者病情加重转入蚌医一附院(省级新冠肺炎重症集中收治基地医院)。入院诊断为:新冠肺炎(重型)并发急性呼吸衰竭、2型糖尿病。入院后医院多次组织省、院专家组多学科会诊,全力进行抢救,给予高流量吸氧,抗病毒、抗感染、免疫球蛋白、中医中药及对症支持等综合治疗。2月12日抢救无效死亡。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截至2月12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10例



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紧急通知:新冠肺炎患者第一时间服用中药汤剂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提高患者治愈率、降低病死率,12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将中医药全程参与、深度介入医疗救治工作,实现中西医结合救治全覆盖。

在落实中西医结合救治全覆盖方面,《通知》中要求,定点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下同)要在第一时间服用中药汤剂。

其中,轻型、普通型和重型患者治疗首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推荐的“清肺排毒汤”;危重型患者救治结合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一人一案”辩证论治。同时使用中成药的,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执行。

在省级中医专家组对口指导的基础上,对省、市28所定点医院派驻中医药治疗组。县级定点医院中医药专家派驻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之前参加定点医院救治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可纳入中医药治疗组。中医药治疗组全程参与定点医院患者救治,开展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并负责中医药救治的疗效评估和日报告。

为保证中药汤剂调剂和煎煮质量,省、市28所定点医院所需中药汤剂由指定中医院统一制作、配送。县级定点医院所需中药汤剂由所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安排落实。

安徽还将组建由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领衔的安徽省中医药防控新冠肺炎高级别专家组,主要负责重型患者救治、危重型患者“一人一案”的临床指导,组织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和中医药诊疗应急攻关,开展总结评古、提高临床疗效。

同时,各定点医院以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为中西医结合救治提供所需便利,并切实做好中医药治疗组防护物资等在内的后勤保障。各级中医医院要全力以赴,做好人员调配、中药汤剂配送等保障工作。



安徽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分娩定点医院公布


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妇幼健康司公布各省(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名单。

截至2月11日,安徽共有92家医院为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具体包括省级医院6家、地市级医院16家、县区级医院70家。

根据公布的名单,6家省级医院包括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16家地市级医院为合肥市滨湖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亳州市人民医院、宿州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传染病院病区)、六安市人民医院、芜湖市二院、宣城市人民医院、铜陵市人民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黄山昌仁医院。

另外,县区级定点医院有庐江县人民医院、长丰县人民医院、肥西县人民医院、肥东县人民医院、淮北濉溪县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砀山县人民医院、萧县人民医院、灵璧县人民医院、泗县中医院、五河县人民医院、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固镇县人民医院、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肿瘤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阜南县人民医院北区、颍上县人民医院、界首市人民医院、凤台县人民医院、寿县县医院、天长市人民医院、明光市人民医院、定远县总医院、凤阳县人民医院、全椒县人民医院、来安县人民医院、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金寨县医院、霍山县医院、舒城县医院、含山县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无为县医院、芜湖县医院、南陵县医院、繁昌县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郎溪县人民医院、广德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宁国市人民医院、旌德县人民医院、绩溪县人民医院、枞阳县人民医院、义安区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至县人民医院、石台县人民医院、青阳县人民医院、桐城市人民医院、怀宁县人民医院、潜山市立医院、岳西县医院、太湖县人民医院、望江县人民医院、宿松县人民医院、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黄山区人民医院、歙县人民医院、休宁县人民医院、黟县人民医院、祁门县人民医院。



已处理多人!合肥警方查处多起涉疫案件


合肥警方查处多起涉疫案件

行政处罚89人,1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4日,合肥警方发布通告,对十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和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聚众赌博四类案件多起,行政处罚89人,1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表示,将继续对涉及疫情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防疫决定、阻碍执行职务、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涉及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可通过110电话、12110短信、合肥警方官方微信平台三种方式进行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得5000元奖励。


十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为防控疫情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或者治疗,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
  • 煽动、串联在公共场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聚集信访、游行示威的;
  • 故意编造虚假疫情,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 生产、销售用于防疫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
  • 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
  • 以防控疫情为幌子诈骗公私财物或者盗窃、哄抢、抢夺、抢劫防疫物资的;
  • 公然侮辱、恐吓、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或者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 其他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医疗、社会秩序的。



安徽一地发通知!举报密切接触者奖励2000元!


近日,金寨县南溪镇发布一则通知称,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外地返乡、湖北返乡、武汉返乡人员,且镇、村没有建档管理的,核实后分别给予4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对举报密切接触者的,核实后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


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防控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会议精神,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当前重点是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三防工作,具体是:

1、充分认识当前我镇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我镇毗邻乡镇汤家汇镇截止至2月9日已出现11例确诊病例,仅有1例(廖某)为输入型病人,其他10例均为人传人扩散感染!其中有因聚餐感染、因开商铺感染、因打麻将感染的,廖某一家6口已确诊感染4口。所以要求我们镇村干部必须硬化工作措施,克服不以为然思想,放开手脚,大胆管理,做到全员上阵,背水一战。

2、切实做到“家家户户不出门,男女老少戴口罩”

防新冠病毒的良药——不出门

防新冠病毒的武器——口罩

防新冠病毒的手段——洗手、通风

3、对1月18日及以后的返乡人员再次分类进行梳理,对外地返乡、湖北返乡、武汉返乡人员再次居家观察7天,在居家户门口悬挂“居家观察,家人不出,外人不进”横幅。

4、对全镇所有的村及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各村由联系村班子成员负责包保,村与村之间完全物理隔断,村到镇之间留一条道路,但要实行管制,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村,确需进村的查验身份证,是本村在外人员,回村后必须居家观察14天,在其家门口悬挂横幅,包保监管,外出人员一律不得再返村。

5、切实落实隔离措施。对居家观察人员必须做到生活分餐,餐具分人使用,搞好消毒,做好通风和体温测量,不允许出户。对其他所有人员做到:“人不出、外不进、出不回、车不动,坚持住,再干两周。”

6、强化流行病调查工作。涉及到流调工作的,镇村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紧密配合,实事求是的摸排。对隐瞒不报的,经调查核实后,坚决予以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村务必充分发动党员、组长、志愿者,管控好进村路口,同时巡逻宣传,对人员聚集、打牌、串门、聚餐等一切影响防控工作的人和事进行管理、劝导和举报。

8、村级医疗室不再进行病人的收治和诊疗。所有村医按照工作安排全天候开展随访和防控服务工作。

9、加大对影响防疫工作的打击力度。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巡逻力度,适时开启警灯和警报器,按照一级响应的要求,打击一切违法活动。

10、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外地返乡、湖北返乡、武汉返乡人员,且镇、村没有建档管理的,核实后分别给予4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对举报密切接触者的,核实后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

举报电话: 0564-7726023

举报电话:常金晨 15357158762

举报电话:徐 昶 17368898398

11、严格纪律,强化落实,以严肃的问责为工作落实提供保障。


南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对暂时欠费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我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供应

昨日下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保障煤、电、油、气等能源生产供应。其中,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全面掌握煤、电、油、气生产供应能力和分地区、分行业及重点单位用能需求,建立详细供需台账。同时,全力保障有效供给,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若干措施》提出,切实保障油气供应,督促加油站、加气站合理安排运营,确需停运的应告知用户就近正常营业的站点。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升储气能力;发挥储气设施供应调节作用,增强供给弹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供应、运维车辆通行,急需能源物资使用运输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电煤运输。



最新通知!安徽将逐步恢复道路客运


2月11日,安徽省疫防指发布《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有序逐步恢复道路客运。

通知指出,暂停的省际、市际班线客运由市、县相关部门综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客运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省交通运输厅防疫指挥部研究决定。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另外,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视疫情防控进展,制定恢复运营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在科学调配运力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售票管理,春运期间对长途客运班车乘员人数,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长途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要将车厢后部两排作为途中留观区域。

针对开展“点对点”包车运输,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联动机制,摸清本地区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需求。对于外出需求相对集中、去向一致的,当地政府可组织团体包车、直达运行,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效果。疫情防控期间,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通知》强调,开放运营的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超过37.3℃),要按规定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绝其上车。



出台价格支持政策、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我省全力支持企业抗“疫”


我省出台价格支持政策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2月10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价格支持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至今年2月1日。

同时,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不仅如此,我省还出台举措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自2020年2月9日起执行);鼓励各地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其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3个月(2020年2—4月)。

另外,省发改委对我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等所涉及医疗器械新产品,申请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费实行零收费。


安徽省首笔20亿元抗“疫”

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2月10日下午,安徽省首笔专项再贷款资金20亿元,作为前期铺底资金已发放到位,分别向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商行、天长农商行发放12亿元、5亿元、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3家地方法人银行,向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快速行动,专项再贷款申请、审议、审批、办理全部流程在一天内完成,尽最大可能减少银行在途资金等待时间,全力保障地方银行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为安徽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截至2月10日,全省相关银行已向14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贷款28笔,金额合计1.73亿元。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将继续按照快速、精准、规范的原则,根据安徽省疫情防控合理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大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督促金融机构迅速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资金需要,同时做好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测,切实支持疫情防控一线企业生产经营迫切需求的资金领域。



安徽: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增购设备,最高可获购买额50%补助!


昨晚,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落实复产稳产、技改支持、降低成本、信贷支持等政策,支持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葛清政 摄)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相关部门将向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实施驻厂制、会商制、日报告制,三级联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稳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实行医护医用物资统一调拨、统一配置。

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健全重点防疫防护用品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技改项目的,按新增购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

与此同时,我省将启动疫情防控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风险评估、附条件审批等措施,提升审批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防控用品出口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增加有效供给。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对因疫情防控需求而新增就业岗位的企业,所在市、县(区)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各金融机构将简化业务流程,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业务。此外,省级已出台的“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系列支持政策,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享受。对新申报医护类、药品类科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

对于框定内的扶持对象,主管部门将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累计供应国家和省的物资调拨量作为政策兑现重要依据,相关企业增产扩产新增设备补助资金从省财政相关资金中优先支持。



事关就业,安徽发布重要通知!


2月11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千方百计保障重点企业用工

为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以下简称“重点企业”),至少配备1名“人社服务专员”,建立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清单和公共就业服务需求清单,提供用工服务、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等服务,优先发布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平台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宣传,有针对性地将企业用工信息送岗上门。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方式,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重点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开展“送人到岗”活动,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鼓励企业包车、输出地人社部门“点对点”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02、积极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

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在“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部门官网、官微等平台开设专区发布企业开复工信息。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站点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行业企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降低企业因疫情产生的工伤风险。


03、关心呵护重点地区劳动者

对从湖北返乡的劳动者,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04、大力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对重点企业通过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稳定职工队伍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调剂就业职工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2019年末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24个月(含)以上的市,可将受外部环境或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困难企业)范围,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标准由符合条件的市政府自行确定。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


05、着力扩大中小企业就业岗位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各地可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上述政策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市政府自行确定。


06、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补贴标准不变。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精神,支持企业利用国家免费开放以及企业内部的线上资源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引导鼓励大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向各类企业免费开放线上培训资源。线上培训时长视为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的学习课时,计入所培训的工种(项目)总课时,由企业提供参训职工注册信息和累计课时的截图证明,达到相应课时即为理论模块考核合格;线上课程设有在线结业考核环节的,应提供参训职工注册信息和考核合格的截图证明,同时结合疫情结束后的线下实训情况,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的班期以企业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开班时间为准。


07、不断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办理,进一步缩短疫情防控期间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发放流程,推行特事特办。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进一步发挥各类示范基地和园区支持创业、吸纳就业的作用。人社部门近2年来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要对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减半),其中创业载体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免收3个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08、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

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打通部门数据,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审核等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及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阳光就业网等线上渠道开展就业服务。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个性化辅导,指导高校毕业生规划职业路径、增强职业素养、形成合理预期、提升求职能力。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


09、优化提升线上公共就业服务

根据各地疫情状况和党委政府部署,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有序疏导现场流量,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检测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人力资源培训、供需对接会等聚集性活动。搭建网上对接平台,鼓励企业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招聘平台开展招聘,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提高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足不出户实现求职应聘。运用短信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精准推送政策服务。积极向中国公共招聘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归集共享岗位等信息,实施“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的线上春风行动。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定3个月。各地人社部门要把做好当前就业服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动对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合理调配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保障稳就业工作力量,更好服务各类用人单位,为保障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保证每名职工每天至少配发1只口罩!合肥市再发细则!


在企业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做好登记;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严禁举办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2月12日,合肥市发布了详尽的《工业企业复工指引细则》。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关键词:复工报备

企业复工复产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员工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满足“四个到位”条件,即疫情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内部防控管理到位、防控设施物资到位,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有序复工。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向属地经信部门进行备案,须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以及职工健康状况台账等。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形式)报送。


关键词:疫情防控

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员工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暂勿返岗。

在企业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做好登记。探测体温时不要有身体接触。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厂区。

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和员工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公共场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停止使用中央空调。门卫室配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所有员工上下班各测一次体温。每日上下班打卡登记要避免人员集聚。门卫室外显著位置设置口罩回收筒,口罩回收后按固废要求处置。加强访客管理。访客应接受体温检测,安保人员认证询问访客身体状况。

配备员工防护口罩,保证每名职工每天至少配发1只口罩。卫生间、洗手间配备消毒液。每天对公共接触的区域、部件定时消毒。员工集体宿舍要封闭管理,定期消毒,教育引导员工返回宿舍后各自休息,避免串门、打牌、聚餐等集聚活动。


关键词:避免聚集

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如人员多且条件不具备的,应分批次就餐,就餐时避免交流交谈。餐厅每日定时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防止交叉感染。

严禁举办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一般性活动。确须举办外事来访,应严格控制人数,减少活动时间,开窗通风。参加人员应全程戴口罩,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场所实施消毒。减少公务出差频次、人数。

对于未尽事宜,合肥市经信局还公布了合肥各区经信部门的咨询电话,以备有相关企业咨询之用。(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



贴心!帮助农民工返岗,安徽这样做!


安徽近日出台《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紧急通知》,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跨省和省内跨市客运包车业务,采取“点对点”运输的包车运输组织方式,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

《通知》明确,地方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统一收集出行信息,对集中出行、方向一致的农民工,进行登记汇总,市级交通部门组织供需双方按照就近和择优原则,自愿选择具备相应道路运输资质条件的承运企业,签订包车合同。

车辆起运前,组织方安排集中出行的农民工,到指定卫生机构接受免费健康检查,出具《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在确定健康、佩戴口罩的前提下购票乘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督促承运企业对车辆进行通风、消毒和清洁。按照额定载客人员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间保持一定距离。车厢后两排作为车辆的留观区域,运行途中体温异常乘客在后排留观记录后就近交由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处置。

中途停车休息上下客时,按照乘客登记表认真清点人员,防止漏乘和误乘,途中不得另外上客。车辆到达后,要停放于规定的地点,驾驶员要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目的地用工企业或客运站点,集中下客,并配合当地部门进行查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高速公路经营者,将政府组织并持有合法手续的农民工包车运输车辆,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有返岗需求的农民工兄弟可到所在乡镇(社区)登记需求,并在出行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错时返校!错峰上下学!合肥开学最新通知来了!


须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开展“离校不离学”工作以及师生健康监测、疑似学生须持复课证明到学校查验后方可入校上课……

2月12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的疫情防疫细致安排。


开展“离校不离学”工作以及师生健康监测

开学前,各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何开展?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提前谋划教学安排,做好正式开学时无法正常返校学生的教学预案。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正常教学。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同时,开展健康监测。“全面覆盖、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含外聘、外派人员和保安等第三方人员,下同)假期去向,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告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市教育局表示,各校要建立外出、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信息台账,落实外地返肥人员“一人一卡”登记制度,并督促其做好相关报告和隔离工作。对隔离观察、疑似和确诊的师生员工,要加强联系,掌握情况,注重心理疏导和服务保障。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要密切关注。

针对疫情导致的延期开学,《通知》中要求各校要开展“离校不离学”工作,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借助网络手段,为学生建立教学辅导的线上渠道。

并指导师生员工居家开展适度的室内体育活动,合理安排休闲与学习活动,学会自我调节与放松,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增强免疫力。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指导师生加强心理防护工作。加强对医护人员等奋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居家子女的关心和爱护。


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

“要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明确不宜返校人员,并提前告知。”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根据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的监测,明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岗。

开学当日,应指定校园出入口,做好返校师生员工晨午检等健康监测和师生缺课追踪工作。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和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非特殊原因,学生家长及亲属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此外,还要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和教室,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


疑似学生须持复课证明到学校查验后方可入校上课

同时,加强特殊群体监测。根据开学前建立的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对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外地学生、有湖北省旅行或居住史的、开学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湖北或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学生重点加强监测。对确诊、疑似或医学隔离观察的学生,待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复课证明到学校查验后方可入校上课。

对在晨午检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报告社区、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做好相关记录。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复课证明到学校查验后方可到校上课。



合肥一地对超市实施限流!


昨天,记者从包河区获悉,该区已下发“硬核”规定:

超市便利店取消一切群众性集会和促销活动,实施限流!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根据规定,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营业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达标门店一律关闭。

所有进入超市、便利店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体温≥37.3℃不允许进入;所有进入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各超市、便利店必须安排专人主动测量和检查。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硬核”规定中,还要求超市便利店取消一切群众性集会和促销活动,实施限流,原则上最大容客量每10平方米不超过1人,且尽可能多的开放收银通道,确保顾客快进快出。如遇排队付款现象,要安排值班人员,提醒顾客保持前后距离1.5米以上。同时,鼓励对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开展无接触式生活必需品配送,并做好运输防疫工作。

为“无死角”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规定进一步要求,营业期间,连锁超市、便利店必须加强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尤其对电梯、扶手、门把手等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和台面、地面等公共场所每两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公示消毒记录,并设置醒目的废弃口罩定点回收(垃圾)箱。

目前,该区各营业中的超市、便利店货源充足储备丰富,日供无忧,人流量较以往有所减轻。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据悉,目前该区商务部门每日会对各销售点进行监测,全面掌握了解供应、销量和库存情况,区发改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组织人员开展市场巡查,确保经营规范、价格稳定,防控措施到位,以“不涨价、不断供、保安全”,让疫情防控期间的市民心里踏踏实实。



好消息!合肥昨天又有6人治愈出院!


2月12日,合肥,晨雾,上午10点半,阳光穿透云雾,让人们感受到春的温暖。就在当天上午,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综合评估,又有2位新冠肺炎患者从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治愈出院,向医护人员表示感谢。2月10日4位、2月11日2位、2月12日2位,连续三天8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其中2人为重症患者。截至2月12日,该院已累计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确诊患者16人,也是目前出院确诊患者最多的省级定点收治医院。治愈出院患者中,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16岁。该院近300位医护人员正直面新冠病毒,舍小家为大家,夜以继日奋战在重症和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的最前线。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2月11日、12日,出院的另外2位患者分别来自合肥市区和肥东县,均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经过医护团队的治疗护理,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连续体温正常已超过3天,无明显呼吸道症状,各项生命体征稳定,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综合评估后,患者均达到解除隔离及出院标准,出院居家医学观察14天,做好密切随访。


2月12日下午,合肥市滨湖医院4名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出院。作为合肥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截至目前,该院已收住15名确诊患者,其中6名患者治愈出院,治愈率达40%。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以上四名患者目前无发热、无咳嗽,无胸闷、无呼吸困难症状。经安徽省专家组评估,符合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解除隔离及出院标准。


2月13日·合肥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4位治愈患者与医护人员合影留念


当天下午3点半,4名患者走出隔离病区,向医护人员挥手道别。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院长戴夫带领医护人员为患者献花,向患者表示祝贺。4名患者对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表示感谢。

合肥市滨湖医院新冠防治专家组组长丁震与每位出院患者握手,向他们传递信心,他表示,院方将与这些患者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其康复情况。

“非常感谢滨湖医院的医生高超的医术、细心的治疗,以及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们也冒着很大的风险,他们很专业很勇敢,我很感谢他们。刚得病我心里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医生们对我们也做了很多心理辅导,其实只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是可以康复的。”出院后的卢某吐露心声,非常感谢这群白衣天使。



最新!合肥发布2月12日确诊病例小区分布情况!


2月12日合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关分布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救治和防控工作,现将确诊病例救治医院、性别年龄、涉及小区(村居)等有关分布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月12日18时,全市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8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16例,市滨湖医院6例,安医大一附院5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1例。死亡病例1例。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28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52例,市滨湖医院11例,市二院22例,安医大一附院24例,安医大二附院4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2例,省二院13例。

二、确诊病例性别、年龄分布情况

157例确诊病例中,男性84例,女性73例,最小年龄5岁,最大年龄91岁,其中:10岁及以下2例,11—20岁4例,21—30岁29例,31—40岁30例,41—50岁41例,51—60岁29例,61—70岁12例,71岁及以上10例。

28例出院病例中,男性16例,女性12例,最小年龄16岁,最大年龄75岁,其中:11-20岁1例,21-30岁8例,31-40岁7例,41—50岁6例,51—60岁5例,71岁及以上1例。

三、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曾涉及的小区(村居)分布情况

肥东县(21个)

陈大郢社区紫玉华府

店埠镇定光社区新农村小区

店埠镇光大居委会光大新村

店埠镇和平社区汇景新城

店埠镇新城社区新城家园

店埠镇镇南社区

店埠镇青春社区育红小学宿舍楼

店埠镇定光社区传桥组

马湖乡马湖社区

马湖乡沙河村

八斗镇王城社区

石塘镇龙城社区

石塘镇供销社宿舍

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新村

店埠镇凯旋公馆

石塘镇新展社区

店埠镇星光嘉苑

店埠镇双桥新村

店埠镇桑园村

梁园镇俞庙村

店埠镇沿河东路原卫生局宿舍康居苑小区


肥西县(7个)

上派镇韩圩村

上派镇华邦万派城

桃花镇东冠繁华逸城

桃花镇信地华地城

铭传乡墩塘村

山南镇光明村

上派镇名邦中央公馆


长丰县(5个)

岗集镇玉成明珠苑

阿奎利亚城品

下塘镇顾圩村

北城世纪城一期颐徽苑

北城明珠小区


庐江县(9个)

庐城镇翠绿园

罗河镇鲍店村

矾山镇新中村

柯坦镇城池村

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

金牛镇铺岗村

同大镇施丰村

罗河镇吉桥村

泥河镇八里村


巢湖市(2个)

凤凰山街道城市之光C区

槐林镇武山居委会


瑶海区(20个)

临泉花苑小区

怡馨苑

华都城市花园

元一名城

凤翔家园

恒大中央广场

温莎国际广场

长江东路五里井17栋

铜陵路工业锅炉厂宿舍

斯瑞新景苑

恒丰嘉园

新创益民家园

芳邻家园

大兴镇合浦新村(恢复楼)

海洲景秀世家2期

马岗社区龙岗管委会宿舍楼

红星家园

香江世纪名城

国安家园

罗马花园西区


庐阳区(9个)

探矿厂宿舍

柏景湾青云轩

古城新村

杏林花园南区

海亮红玺台小区

海棠别院南区

四泉花园南区

土产日杂公司宿舍

公园西村


蜀山区(13个)

当代花园

中央美域A区

天和园

内森庄园

中铁青秀城

和谐家园(长丰南路)

颐和阳光100小区

龙居山庄天龙居

颐园世家

岳西新村B区

安徽电力公司黄山路生活区

通和易居北苑

家家景园3期


包河区(9个)

曙宏南苑

滨湖明珠西区

豪门金地小区

金湾嘉园

宝利丰广场

琼林苑小区

兴丰苑小区

万振逍遥苑

风和园


高新区(1个)

岭湖墅


新站区(9个)

合郢花园

家天下3期

昊天园小区

新海尚宸家园

园上园公寓楼

京商商贸城

金辉悦府小区

张洼新村

瑶海佳苑(兴华苑三期)


对于上述小区(村居),已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等要求,结合本小区(村居)实际,落实相关防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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