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抗疫”迎政策支持!暂退旅行社八成质保金

★2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暂退标准:现有交纳数额的80%。

交还期限: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旅游业“抗疫”迎政策支持!暂退旅行社八成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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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国家政策,切实帮助旅游企业走出困境,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快速反应,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并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国家帮助旅游企业摆脱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充分落实好国家政策,统一步伐,搞好配合,确保普惠至每个应该享受政策的企业。

二是认真履行好程序。各部门严格按照“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要建立好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三是准确把握政策内容。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不含抵押担保的旅行社(两年之内由抵押担保变更为现金的可依然享受此政策);采取自愿的原则,对不愿变更抵押担保方式,不愿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遵照其愿,不做强制性要求。

四是灵活暂退方式。针对疫情,各部门在加强防护的同时,做好部门间的协商,可采取灵活方式,尽量减少企业跑动,实行网上办理。

五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部门要在3月9日前,将完成情况(旅行社数量、暂退金额等)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有特殊情况和好的做法及时上报。

★亏损餐饮、旅游等行业可享税收优惠

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旅游业“抗疫”迎政策支持!暂退旅行社八成质保金

公告指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这意味着,因疫情发生亏损的部分旅游相关企业可以把亏损额向未来8年分摊,进而降低税负。

公告指出,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公告还指出,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中国银保监会:对文旅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通知要求,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疫区的支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要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中国旅游协会免除会员单位今年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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