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有一家要把他的宅基地賣掉,我如果買下來了,有什麼權益?可行不可行?

嗨上的雲


現在很多人都想多買一些宅基地,甚至城裡人覺得城裡房子買不起,不如到農村買處宅基地,蓋一處別墅連50萬都用不到。其實上面這些想法都不錯,但都違背農村宅基地的一些政策。

單純的宅基地買賣是不被允許的,即便是買下來,也是雙方的一種私下約定,並沒有相關的權益受到保護,未來對方不履約,將會出現麻煩。所以大家要了解一下“一戶一宅”及“宅基地三權分置”等相關的知識,以免在宅基地問題上“入坑”。

所謂“一戶一宅”,即本村的村民到了分戶的時候,新戶可以再申請一處宅基地,這是有農村戶口的人獲得宅基地比較正規的途徑,雖然很多地方新宅申請已經暫時停止,但這種申請的權利會保留。總之,“一戶一宅”從宅基地數量及面積大小上就作了限定。

“宅基地三權分置”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發生分離。農村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這就決定了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所以一廂情願“買”下來的宅基地也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資格權是具備條件的人具有申請宅基地的權利,即便當下申請不到,未來也會有相關的權益。“使用權”是靈活的處置宅基地的一種方式,是在所有權不發生轉移的一種流轉。

總之,在農村買賣宅基地是不被允許的,同時也嚴禁城裡人到農村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或私人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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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鄉


看到這個問題,我立馬想到去年我們鄰村拆遷,有兩戶村民,就是因為當年買房子的事情,鬧到了村委會。房子已經賣了幾十年了,買主也把原來的舊房子拆了以後,重新翻建成了新房子,而且在房子裡面也已經住了幾十年。幾十年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家人相安無事。可是這兩年村子要拆遷,原來的老房主不幹了,說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買主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卻是自己的,拆遷的補償款應該歸自己。新戶主當然不幹,說既然已經買了房子,當然也就買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雙方各執一詞,所以就鬧到了村委會。





究竟他們兩家是怎麼個情況?當初籤的協議是怎麼籤的?是不是已經過戶了?戶主的名字是不是已經改了?這些別人都不曾知道。外人所看見的只是,這家村民從另一家村民手裡買了房子,然後自己重新修建了,又在裡面住了幾十年。如果村子永遠不拆遷,或許他們兩家永遠也不會有什麼矛盾。但是現在偏偏趕上了村子拆遷,農村房屋拆遷有一筆高額的補償金,這就成了矛盾的導火索。過去的老戶主說,宅基地上面房屋的一切補償歸買主,宅基地的補償款歸自己。後來經過村委會調解,宅基地的補償款,買主和賣主各分一半。


通過這個事情,可以給題主一個提示,雖然說法律規定,只要是農村戶口,同村的村民之間可以相互買賣房屋,但是現在過戶手續可能很麻煩。或許別的地區過戶手續的途徑跟我們這裡不一樣。我們這裡現在同村的村民之間,如果買賣房屋的話,雙方可以經過村委會,同意簽訂買賣房屋協議。雖然說村委會也同意了,但是房產證一時間卻改不了新戶主的名字,也就是說不能直接辦了過戶手續。我有個親戚就是這樣的情況,兩年以前在村裡買了別人的房子,到現在房產證上還是原來戶主的名字。村委會的人說,不是村裡不給辦,而是這個事情要通過鎮上,然後再到縣市級的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所以就算是買同村人的宅基地,也一定要把事情想周全。像我那個親戚,到現在房子買了兩年多了,過戶手續還沒有辦,幸虧是村子不拆遷,如果現在又趕上村子拆遷的話,不知道會不會也像我們鄰村那兩家人一樣,鬧得不可開交。現在農村的房子也不好買,能買到農村的房子,當然就擁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能夠完整的辦完過戶手續的話,將來有幸趕上政府徵地或者是拆遷,那你就賺了。因為農村的房子本身不值錢,買的時候用不了幾萬塊錢,而一旦村子被徵用或是拆遷,那就是上百萬的補償款。


靈子


我們村有一家要把他的宅基地賣掉,我如果買下來了,有什麼權益?可行不可行?這個問題村官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宅基地買賣需要具備三個條件:1、是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且最終取得鄉級政府的批准。2、是買方與賣方要同為本村村民,也就是都擁有本村的農業戶口。3、是買方在村內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這也農村“一戶一宅”的規定。


所以如果要買村裡的宅基地,先要看自己和賣方是否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在滿足上以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就可以買這個宅基地,買來的宅基地的權益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宅基地經過合法手續買過來後,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屬於你。那麼具體可以享受哪些權益呢?

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並且擁有添加其它附屬設施的權利。


宅基地買來以後,你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自己喜歡風格的房屋。如果家裡搞農戶養殖,也可以在宅基地上建圈舍,建造工棚,同時可以種植一些日常果蔬或花卉樹要等,只要是日常農戶所需要的配套設施都可以建造的。

擁有長期無償使用宅基地的權利。

宅基地買賣發生後,它的使用權已經屬於你。所以你可以對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翻建,改造。除非因為不可抗拒因素,如國家統一規劃調整宅基地,需要拆遷等,一般情況下可都可以長期無償的使用。

擁有法律規定範圍內的處置宅基地的權利。

農村宅基地,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在村內進行流轉。如你從別人手裡買的這個宅基地,同樣也可以通過合法手續轉讓給同村的其他人。同時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上面的房屋都可以進行繼承,如繼承給自己的兒女。


所以,總體來說,要買同村人的宅基地,前提是你要有村裡的農業戶口,同時在村裡沒有其它的宅基地,符合這兩個條件的前提下,再徵得村鎮兩級的同意後,才能購買。否則的話就無權購買了。如果符合條件,那麼購買後就享有和其它村民一樣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你可以長期居住,其它村民能在宅基地建的合法建築,你也可以!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以前沒有認真看過土地管理法的時候,相信很多人對宅基地的概念還是一知半解的。關於題主所問的這個問題,對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至於有幾點需要理清:

第一,我國的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個人不能賣地。其實,不僅僅是宅基地,在我國的所有的農村土地都是國家所有,由集體管理,按照法律的規定,確定或承包給家庭農戶經營或使用。

關於農村的宅基地,法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同時又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這說明,宅基地是村集體分配給本村集體經濟成員使用,只能享有使用權(也許是永久性的使用),但法律規定不能私下賣買土地。

第二,農村的農戶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有償依法轉讓。按照第一點說明,現實中農村為什麼還是有人提“賣地”呢?

其實,這是農村人對土地法不理解造成的。由於土地一直由農村家庭使用,很多人就以為土地是自己私人的,已經私有化了。其實不是,至少法律上從來沒有明確過土地包括宅基地的私有化。

但是法律明確“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農村中家庭農戶中的“賣”與“買”,實際上應該是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有償轉讓。

第三,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要辦理相關手續,才能合法擁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也就是說,不管是何種叫法,如果沒有“依法”轉讓,沒有辦清規定的手續,接收宅基地使用權的一方將會很“受傷”,虧大了!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手續不全,或是手續不合法,就意味著這塊地的使用權就可能隨時被別人收走,沒有法律保護。只有依法到村集體及國土部門登記、變更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才受到法律保護。

土地管理法還專門明確: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不僅不承認其合法性,還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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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我們村有一家要把他的宅基地賣掉,我如果買下來了,有什麼權益?可行不可行?

這個問題其實很複雜,我們知道本村的集體成員之間房屋是可以轉讓的,依據題主的問題可以買賣。但我們又知道農村有一個一戶一宅制度,如果背離這個原則是不能得到相應的權益的,也就是說買賣後的房子可以住,至於拆遷能不能得到補償各有說辭。這也說明了農村的房屋所屬權益並不明晰。

我們知道農村的房屋的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是分離的,取得房屋所有權不代表取得使用權。在沒有確權以前本集體成員是沒有爭議的,但確權以後會有爭議。所以根據農村房屋兩權分離的特點,建議題主這樣做。

除了與房屋所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還要跟集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際是使用權轉讓合同),也就是要經過集體同意,避免以後出現漏洞,如果沒有兩份合同的存在,房子不能買。最主要的是要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寫明遇到拆遷補償的補充辦法,以確定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並需要售賣人與集體買房人三方共同簽字,這些動作並不難完成,如果有難度,意味著以後必有麻煩。

現在農村的房子一系列問題並不是明晰,如果關係到房子的買賣後的權益,能夠用合同來約定所屬權益是最好的辦法,在權益面前開始就不要把情理放在第一位,否則以後權益出問題,情理未必站得住腳。


農業空間


農村宅基地是不能夠自由買賣的,不過在農村卻是可以進行轉讓的,那麼如果村裡有人要賣宅基地,現在買下來的話,到底可行不可行呢?


村裡有人賣宅基地,如果買下來了有什麼權益?可行不可行?

在農村想蓋房子,首先就得有一塊宅基地,很多人就是申請不到村裡面的宅基地,而自身的土地又沒有合適當宅基地的,這個時候不少人就想著買一塊宅基地了。


雖說農村宅基地不能夠買賣,但只是不能夠自由買賣而已,實際在村集體之間進行轉讓還是可以的。所以現在村民說白了是可以買其它村民的宅基地的,只要有村民想賣宅基地,他也只能夠賣給村裡面的人,宅基地的買賣限制還是比較多的。


當然你想將村民的宅基地買下來,也不是說買就買的,必須要正規公平進行買賣,還要得到村委會的批准,那樣買下來的宅基地才是可以進行過戶的,這樣你的合法權益都可以得到保障。買來的宅基地才可以變更到自己的名下的,未來想拿來蓋房都是可以的。

不過有兩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

1、你必須是農村戶口


首先想買村民的宅基地,你必須還是農村戶口,這是一個硬性的規定,沒有這個前提的話,你是沒有擁有宅基地的資格的。如今很多農民以前是農村戶口的,但是現在卻將戶口遷走了,這樣你買不過來宅基地的。


2、你必須沒有宅基地,也有申請宅基地的資格

其次就是你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你首先得沒有宅基地,如果有一塊宅基地了,那就不能夠再買了,買來也是不合法的。當然大家也別以為是農民就可以買宅基地的,一般你得分戶才可以購買。要是你跟父母在一起居住,而且還是獨生子女的話,你也是不能夠購買的,因為你不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未來你是可以得到父母留下來的宅基地的。


總之,宅基地可以在村民之間進行轉讓,但是你想買下來就得滿足上面這兩個條件,滿足了買下來是可以過戶的,這樣權益都得到保障,是沒有問題的。


老王談養牛


我們村有一家要把他家的宅基地賣掉,我如果買下來了,有什麼權益,可行不可行?


如今農村的宅基地確權工作還在進行之中,確權之後可以更好的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也就是使用權,收益權,繼承權。農村的宅基地以後也可以像城裡的商品房一樣可以拿來抵押貸款,農民也可以出租和轉讓宅基地,但宅基地的所以權還是歸村集體所有。農民要想出售宅基地,必須要上報村集體,如果符合相關規定,村集體同意才能出售,否則買賣無效,買家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

題主要買同村的宅基地,不知道你的戶口在本村還是已經遷出,如果戶口在本村集體,你家又沒有宅基地,或者兩個兒子只有一處宅基地,原則上是可以買的,但也要在村集體的監督下進行交易。如果題主的戶口已經遷入城市,那你就不屬於村集體裡的成員,要買村子裡的宅基地是有風險的,最好要到當地村委和土地部門進行諮詢,如果允許就買,不允許就不要買了,避免造成不良後果。還有就是如果題主已經有一處宅基地,而且只有一個兒子,是不允許再購買宅基地的,因為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政策,對於一戶多宅的,國家會按照相關規定回收宅基地的 ,如果盲目買了別人的宅基地,你的權益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村上要賣宅基地的那戶人家,不知道是不是有兩處宅基地或者是在城裡買房安家了,如果是這樣,他家的宅基地是可以轉讓給本村的其他成員的。如果他就有一處宅基地,也沒有在城裡買房,那麼他要出售宅基地,恐怕有些麻煩,要想出售宅基地,必須保障自己有地方住才行。


題主要想買宅基地,最好先去當地的相關部門問一下具體情況,看看自己和賣方是否符合當地宅基地的轉讓標準,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如果符合,就可以買,如果不符合,最好別買。


豫南小平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你有沒有購買資格。

農村宅基地並不是可以隨便買賣的,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購買農村宅基地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一個條件是買賣雙方同屬於一個村集體成員,這一條件你是達到要求的,因為賣宅基地的人同屬於你們村。

二個條件是購買人必須沒有宅基地的情況才能能合法購買。購買之前有宅基地和沒有宅基地購買後所享受的權益都是不同的。

如果你有宅基地再購買他人宅基地。

你的權益僅僅是可以居住使用購買來的房屋,你也可以合法轉讓給他人,遇徵佔拆遷時,只能享受房屋拆出補償,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權安置補償。不能新建擴建改建,不能過戶不能確權登記。



如果你沒有宅基地購買他人宅基地。

你的權益可以依法過戶,依法確權登記,可以依法新建、擴建、改建,也可以依法有償退出宅基地,遇徵佔拆遷時依法獲得各項安置補償。

終上所述,如果你本身沒有宅基地情況下,購買同村他人宅基地是可行的。如果自己已經有自己宅基地,再購買同村他人宅基地不可行,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一戶一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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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農村宅基地並不是說一定不能買,要依法購買,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不能違返法律規定。

對於賣宅基地的人來說。

唯一的一處宅基地原則上是不能賣的,但你說你不在農村住了,賣了搬進城,你有這樣的想法要賣宅基地,法律也是支持的,但是一但賣出唯一的宅基地,再重新申請新的宅基地就不能獲得批准,即使使用自己承包地申請建房也不能批准。


對於買宅基地的人來說。

已經在村裡有宅基地的不能再買他人的宅基地,當然這裡只是原則性不能買,沒有絕對不能買,本身有宅基地的人再購買本村他人宅基地上已經修建好的房子,是不影響居住使用的,只是不能申請過戶確權而已,不能申請翻建而已,但如果購買人購買了本村他人的房子,將自己原有房子拆出復墾或者依法賣給別人,符合一戶一宅規定這也是允許的。

2020年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後。

最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像國有土地一樣同權同價入市交易。同權是指依法購買農村宅基地享有跟商品房一樣70年的土地使用權,前提條件是翻建新建必須符合地方土地規劃,並不是買來就可以隨便修建,任何新建、擴建、改建都需要審批。同價是購買農民宅基地,一方面與農民平等協商宅基地轉讓價格,這個轉讓價格是支付給賣宅基地的農戶,只要雙方同意,價格多少都可以。二方面,購買農民宅基地不光是要支付農民轉讓費,還要向村集體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農村宅基地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按照商品房建設用地土地出讓金的標準徵收,這就是同價。



那麼宅基地允許買賣後,農村宅基地的買賣就會出現三種情況:

一、非本村戶口的人購買本村人的宅基地。這種情況買賣雙方協商好宅基地轉讓價格後,經村集體審批,符合土地管理規劃,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後,購買人可以獲得70年的宅基地使用權,在70年使用期內,享有本村人一樣的權利,可以依法申請擴建、改建。

二、本村沒有宅基地的人購買本村的宅基地。這種情況只要買賣雙方協商好轉讓價格,經村委會備案登記即可,不用向村集體繳納土地出讓金,這種情況是符合農村一戶一宅規定的。

三、本村有宅基地的人再購買本村他人的宅基地。這種情況原則上不允許,但購買方購買他人宅基地後再依法向村集體繳納土地出讓金是可以獲得70年宅基地使用權的,符合土地規劃條件下,購買的房子在土地出讓期內可以依法申請新建、擴建、改建。

總之,按2019年前的政策,非本村人不能買本村人的宅基地,本村人買本村人的宅基地要符合一戶一宅規定。2020年後,任何人都可以購買本村的宅基地,前提條件是要符農村土地規劃,村委員會批准並向村集體繳納土地出讓金,說明白一點以後宅基地只要符合農村土地規劃,並向村集體繳納土地出讓金後就可以獲得宅基地使用權。但在農村購買一處宅基地價格也不會低,因為不光是要支付農民的宅基地轉讓費,還要支付村集體的土地出讓金,兩筆費用真的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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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有一部分農村人對於宅基地和房屋的概念混淆不清,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無償提供給本村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建設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屬於村集體,村民只是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是使用權。而且法律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轉讓和買賣。這也就是說,村民賣掉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而農村房屋的買賣如今僅限於同一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才可以買賣,而且該買受人要符合一戶一宅的基本條件。

如今農村的房屋想要賣掉,是有很多限制條件的。一是不準賣給城鎮戶口人員和非本村集體組織成員,二是買受人還需要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這樣房屋買賣才是合法的。否則,即使是房屋賣掉後,也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要看我們可不可以買,就要看我們是否具有購買農村房屋的資格

農村房屋屬於私人財產,所以房屋是否要出售,自主權完全在個人手裡,房屋的主人有權利處理自家的私有財產。所以,我們想要購買該房屋的話,就必須具備合法購買農村房屋的身份。

首先,戶口必須在村裡,屬於村集體組織成員,這樣才符合購買農村房屋的基本條件。再者,我們還需要具備未達到一戶一宅的條件。因為現如今農村的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自己名下已經有了住宅,也是不可以購買的。必須是尚未滿足一戶一宅,才可以購買該村民出售的房屋。這樣,你才能在購買該房屋後,依法擁有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可以經村集體同意後,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翻建申請。

如果我們的戶口不在村裡,那就無權購買村民想要出售的房屋。即使是戶口還在村裡,還屬於村集體組織成員,要是名下已經有了房屋,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那你要是想再購買房屋,也是過不了戶的,就是簽訂了購買協議,也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即使是我們具備購買農村房屋的資格,在購買房屋前,還要看一下該村民出售的房屋本是是不是合法建築,有沒有產權證。如果房屋屬於違章建築,即使是再便宜,我們也不能購買,否則吃虧的只能是自己。

綜上所述,村民有房屋要賣掉,我們有想買的意願,在確定了房屋的合法性之後,就要看我們是否具有買受人資格,只有各方面都符合買賣條件,這房屋才可以進行交易,否則就會因為買賣不合法而無法保障我們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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