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生活用品,給當地的人去賣,不損壞就可以退回來這方案行不?

平行線的規律


我認為可行。我們平時看到很多擺地攤,擺夜市賣這些幾塊錢到十幾塊錢的生活用品的小商販們,他們賣的東西很多都是從義烏那邊發貨過來的。如果他們不幹了,或者轉行了,剩下那些沒賣掉的尾貨,只要沒損壞,是可以退回去的。

很多生活用品都不會像服裝一樣很快過時,很快停產的,所以退回來的東西,對它的二次批發是沒什麼影響的,轉手又有人批發走了,這樣的好處在於老闆會得到更多的客戶,因為不用擔心生意不好而壓貨把資金套在貨上。客戶拿到貨之後,賣掉就賺點差價,賣不掉大不了退回去。

所以這個方案我覺得是可行的



迷茫阿郎


建議先去做個市場考察,根據當地的需求選擇


客家小表哥


我認為行,對於剛買回去到家後發現買錯了,或者是不好使但都完好無損就應該給人家退貨的,何況一般情況下還都有三包三退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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