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開庭,江西高院防範疫情有招數


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葉偉報道: 2月12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利用微信平臺,用視頻方式順利審理了一件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時上訴人的代理律師位於廣州,被上訴人的代理律師位於廈門,法官和書記員則在各自的辦公室內。空間上的隔離,有效防範了疫情的傳播。

為了使案件順利審結,法官與代理律師對用微信視頻審理案件進行了前期溝通,隨後,法官、書記員和代理律師於2月8日建立微信群,進行了證據交換並約定視頻審案規則。

為了保障案件審理工作的莊嚴合法,法官特別要求:1.網上庭審需保持網絡暢通,除了查明確屬技術、網絡故障等原因導致庭審無法正常進行外,若庭審中上訴人擅自退出的,按撤回上訴處理;被上訴人擅自退出的,按缺席繼續審理。2.當事人需保持現場安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網上庭審區域。3.網上庭審全程錄音,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違反法庭紀律,破壞法庭秩序、妨礙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庭審錄音可以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證據。

2月12日9時,法官、書記員和雙方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如期開通視頻,核對身份後,按照訴訟程序依次進行了陳述、答辯、舉證、質證、提問、辯論和最後陳述,至審理結束,整個過程語言簡潔文明、圖像清晰。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現狀,根據事先約定,當事人(律師)同意用微信群錄音替代書面筆錄,書記員將根據錄音錄像資料整理出書面筆錄並核對無誤後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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