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沒幾天就被通知回家,單位不發工資並且停保險,這種做法合法嗎?為什麼?

看見自己都上火


企業在沒有為員工做好疫情防護措施之前冒然開工,這是不允許的,政府也不會同意,所以說有些企業冒然開工後發現員工在防護防範問題上出現很大問題,然後下發停工通知,也是有情可原,作為企業員工也能做到理解,支持企業,但如你說的停止繳納保險顯然是企業違規了,社會保險這一塊企業不得私自給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任意停保或者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這屬於違法行為。

疫情當前,企業面臨很大問題,國家政府也出臺了很多方法來幫助企業度過這次國難,譬如減少稅收等等方面的措施,企業不僅不能擅自給企業員工停保,還要穩定員工情緒,讓員工現在企業的角度去思考,幫助企業共同度過這次難關,而不是激起共憤!最後的結局只能是企業自食其果!




奔跑的小孩25


如果員工因實施隔離治療措施等情況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怎麼辦?根據人社部發布的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記者注意到,各地對相關政策有所細化,如山西規定,對因實施隔離措施等情況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員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因疫情未及時返回企業復工的職工,經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上海明確,企業應當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笑得很甜蜜


保險不應該停,國家出臺了幫助企業度過難關相應的政策,2月份社保單位或企業延遲繳納保險金。


麗的生活


其實大家都很難的,大家都回家堅持一個月不亂跑,不隱瞞,疫情會很快過去。越拖長危害越大。

到現在是需要斷雙臂求生的時候了,扎的越嚴,活過來越早,經濟先放一邊吧!


L大霧瀰漫


像您所述的話,當然是不合理的。

勞動報酬必須支付,保險必須按歸繳納,否則違法。

但是,企業可能是因疫情暫時沒有支付工資和繳納社保,比如社保局因疫情暫時不工作。所以待疫情後,應該會恢復正常的。

企業與職工都互相理解下。



王澤成律師




株洲龍5052075049444


答: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如果企業未倒閉和破產,在疫情期間無法順利開工,至少要給員工部分的生活費和繳納養老保險。

如果企業因困難,破產和倒閉了。也要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和勞動合同執行。

具體政策, 可諮詢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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