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央行緊急通知:徹查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炒房”?

飛翔的蝸牛n


應該說,央行對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炒房是極為敏感的!為什麼會這麼敏感呢?在於08年“4萬億”救市,有些資金違規入市炒房,樓市瞬間過熱,間接推高了房價。基於這個經驗教訓,今年24萬億救市,央行表現得極為敏感就在情理之中。

第一、央行很忙,也很難

去年12月,總理在成都銀行調研時,表示將盡快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今年1月初,央行即全面降準,釋放資金8000億,每年為商業銀行降負150億,總理講話精神火速落地,對樓市來說,“小陽春”在期待之中。

當大家都以為劇情將如此發展時,“黑天鵝”降臨,之前的經濟部署幾乎都被打亂了。

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經國務院批准,宣佈此次新冠肺炎為乙類傳染病,但在全國範圍內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全國自此開始嚴格防疫。

隨後,央行開啟了萬億級逆回購、降息、MLF操作、定向降準、兩次引導LPR下行,可謂史上最忙春耕季!

全國疫情基本好轉後,3月政治局會議定調貸款利率下行,隨即,4月逆回購降息20基點,MLF降息20基點,LPR降息20和10基點。

LPR降息後,直接利好樓市成交,但全國的樓市狀況早已不是08年時面臨的樓市狀況。08年樓市價格整體不高,房屋存量還很缺乏,“大水漫灌”後,即便有些違規資金進入樓市炒作,最終引發的樓市價格上漲也是可防可控的。

但2020年初的樓市,城鎮房屋總量供需基本平衡,樓市價格已在高位,6倍於08年的資金注入市場,將帶來怎麼的效應?如果資金再次違規進入樓市,作為資金蓄水池,樓市還能不能頂得住?這些都有不確定性,也有很大的風險,所以,央媽很敏感,在情理之中。

第二、以史為鑑,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話,會帶來哪些風險?

01、房價會被拉高,近年來樓市調控取得的成果可能會化為泡影

結合08年4萬億資金救市後,資金違規進入樓市,並因此造成了市場過熱,房價迅速被拉高,國家不得不採取降溫措施,就有了新國八條的出臺。

2018年全國棚改和去庫存目標基本完成後,調控政策收緊,樓市進入擠泡沫階段,從政策效果看,還是不錯的,有力地保持了全國樓市穩定。

今年遭遇疫情衝擊,讓即將復甦的經濟遭受打擊,不得不給實體經濟和中小企業“輸血”,但結合過往經驗看,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幾率還是有的,可能不是有沒有的問題,估計會是量大還是量小的問題。

如果資金大量進入樓市炒作,無疑這輪“擠水”成果將化為泡影。

02、房價進一步拉高後,相關的民生問題會更嚴峻,社會兩極分化加大

從目前的收入和購房主力看,80後是當仁不讓的高收入和購房主力,90後接班還有一段時間;但最大的一批90後今年開始步入而立之年,現在是這類群體住房需求最迫切的時候;00後即將達到婚姻年齡,住房需求也將在未來幾年開始釋放。

不管是90後,還是00後,整體收入都不及如日中天的80後,房價再進一步拉高,購房門檻進一步提高,對面臨婚戀住房需求的民生問題就要擺上桌面,社會矛盾可能激化,兩級分化會加大,社會有進一步撕裂的風險;而未來的社會頂樑柱將是90後和00後,這對整個社會的穩定和走向的負面影響是很大的。

03、城鎮化推進速度會下降,國民經濟發展風險加大

城鎮化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

國民經濟的三駕馬車,出口去年佔比大概2成,今年世界經濟這模樣,估計要嚴重下滑;房價高企,月供很高,失業率創新高,房奴數量過億,哪有錢去消費?僅剩投資。

房價被拉高,收入上不去,不管是農業轉移人口,還是中小城市人口,向城市和大城市轉移的步伐都會被延緩,甚至取消。因為房價高了買不起房,解決不了居住問題;收入又不穩定,沒錢生存和合理消費,那向城市和大城市遷徙就既不理智,也不現實。

城鎮化進程被延緩,人口新增少,人口流動少,消費就上不去,投資無法拉動,產業無法順利轉型升級,最終經濟就會出問題,掉進中等收入國家陷阱的風險就會增加。

04、樓市風險加大,金融穩定面臨考驗

樓市泡沫已經比較大了,資金違規再進入樓市,無疑將進一步吹大泡沫,樓市的風險無疑將越來越不可控。

樓市泡沫進一步吹大,金融穩定性將面臨考驗,又到了只能漲不能跌的尷尬境地,樓市對經濟和金融的捆綁將更加深入,樓市對經濟和金融的負面影響也將更大。

因此,中央堅持“房住不炒”決心即便是在疫情最嚴重的2月都沒轉變,就是基於這些原因考慮,央行徹查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也是這種考慮,樓市得穩,資金不能再炒房拉。

第三、央行此時徹查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炒房,也是在釋放示警信號

應該說,疫情發生後,2月抗疫,3月觀望,4月全力救市,多數城市的中小企業貸款和房抵經營貸還在審批環節,還沒發放到中小企業手中,選在此時徹查信貸資金的流向和用途,防範於未然的示警意味更濃。

01、明確向市場釋放“房住不炒”的信號

這個我想不用多說,從政治局會議,到人民銀行,再到各個城市,各層級都在反覆強調“房住不炒”基調不變。

02、明確向信貸各環節主體釋放拯救實體、嚴禁違規炒房的信號

說白了,經濟下滑嚴重,國家全力拯救實體經濟,不惜低成本、大額貸款支持實體經濟,力度不小,這些錢應當用到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身上。不管商業銀行,企業管理機構,或其他組織,都不得違反此項規定,不然查出來就要“挨板子”。

同樣的,企業拿到貸款後,應當用於生產經營,不得違規進入樓市炒作,這是不允許的;一旦發現資金違規使用,後期將面臨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03、向監管機構示範

不管是商業銀行,還是其他負有監管責任的機構,在放貸環節要加強用途審查;貸款發放後,也要加強資金流向監管。

央行的徹查資金流向的緊急通知,有向這些機構親身示範的意味。

第四、注意《刑法》中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規定

01、法律規定

我國《刑法》第175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

單位犯該款罪的,對單位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單位該款罪的,對單位處罰金,並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02、解讀法律規定

⑴高利轉貸罪

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套取銀行信貸資金,再轉貸他人牟利的,達到數額較大標準,即須承擔刑事責任。

這是行為紅線,不可逾越,也不能大意。一旦逾越,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企業將面臨罰金,直接主管人員和具體辦事人員將面臨牢獄之災。

⑵騙取貸款罪

同樣的,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騙取銀行貸款,達到騙貸金額100萬以上,給銀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以上,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央行此時緊急通知,徹查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炒房情況,釋放的信號無疑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既是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又是打打“預防針”,給各方提個醒。


大狀看樓市


2019年12月23日,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中明確提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繼續穩妥實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方案,著力建立和完善房地產調控的體制機制。

以上內容基本已經為2020年的房地產市場定下了基調,“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整體市場要“穩”。雖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突然爆發,影響了全球經濟,其中也包括房地產行業,為了穩住市場經濟,扶持小微企業,國家降低了經營貸的利率,使得一部分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機”,使得經營貸的錢流入了房市,開始違規炒房。完全違背了中央對於房地產“房住不炒”的定位。

信貸資金流入樓市的主要是消費貸和經營貸方面的貸款業務。

企業經營抵押貸款是銀行用於解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資金需求的貸款,一般以房產等作為抵押物。在銀行上班的朋友說,近年“經營貸”利率在4%至7%之間波動。而當“經營貸”利率低於房貸,且實體經濟疲軟時,“經營貸”就存在流入樓市的套利空間。

近期深圳樓市因千萬豪宅秒光、百萬喝茶費、疫情“貼息貸款”炒房等事件頻頻刷屏,引起市場熱議。使得中央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的去向,要求嚴厲徹查。此次通知體現了當前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態度,房地產市場要穩定,“房住不炒”是基調。所以近期的監管工作中,會重點圍繞此類違規資金的管制而展開。

從此類事件中,我們不難發現大家對於房地場市場行情的樂觀態度。雖然國家有嚴厲調控,各地方政府也有限購限售政策,但在某些熱門城市,樓市依然火熱。舉例:4月16日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20年3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顯示,深圳二手房價漲幅時隔兩年再度成為全國第一,二手房價格同比上漲9.7%。二手房漲幅如此之多,新房也不例外。在這樣的情況下,今年的樓市行情整體應該還是以“穩”為主,部分地區穩中有升。


小桃子的漫漫人生


徹查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炒房,這一消息意在針對近期深圳等部分核心區域的房價上漲現象。不過,從調查結果來看,市場傳聞與實際房價漲跌幅度存在著不少的差別,對經營貸、消費貸等資金,未來也會成為嚴監管的資金渠道,這對違規入市炒房的行為給予警告。從這一系列舉動分析,更強調房住不炒的特性,而且從政策的執行力度來看,確實在動真格,對未來房產投機行為,會起到較大力度的衝擊影響,進一步強調未來房子居住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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