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屬於工傷

疫情防控期間參保單位的社保繳費,得從延長社保繳費基數申報期至3月底說起。

往年1-2月份是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期,在基數申報期間,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的單位,免收滯納金。


而今年,因疫情防控,繳費基數申報期,延長至3月底。

3月底前,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的參保單位,職工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繳費,社保部門不加收滯納金。

簡單來說就是,1-3月份的社保費,參保單位可在3月底前繳納,期間無滯納金。

上班期間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屬於工傷

公司這個月交不了社保咋辦?

那麼,受疫情影響,企業未能在2月底前申報社保繳費基數,無法繳費的企業,以及已申報繳費基數,未能及時繳費的企業,不要著急,更無需擔心!!!

咱3月底前申報、繳納社保三險都可以。全國各省市出臺的政策裡,大家統一的調性就是延遲到三月底!

員工上班期間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是工傷嗎?

要予以區分,醫護人員以及其他從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的人員上班期間感染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為工傷;其他人員無論是在上班途中或是在工作場所感染的,目前認定為工傷缺乏法律依據。目前大概率支持的,是享受醫療期待遇,醫療費用國家報銷。

生育待遇,工傷待遇會不會影響到啊?

●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延長期間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按月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不收取滯納金,疫情期間不影響參保人享受就醫待遇。

再來說說靈活就業人員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俗稱個人投保。

同樣,個人投保基數申報期也延長至3月底。

需要調整個人繳費檔次的,3月底前辦理即可;

不需調整個人繳費檔次的,社保部門將沿用上年度繳費檔次按規定按月代扣,個人無需辦理繳費基數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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