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香江01”投資者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回售代碼:100945

●回售簡稱:香江回售

●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

●回售登記期: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5日

●回售資金髮放日:2020年3月9日

特別提示:

1、根據《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限的第2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根據當前的市場環境,在本期債券的第2年末,公司決定不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7.9%。

2、根據《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在本公司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在第2個付息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3、投資者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的,須於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回售登記經確認後不能撤銷;若投資者未在回售登記期內登記的,則視為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4、本次回售等同於“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於本期債券第2個付息日(2020年3月9日),以100元/張的價格賣出“18香江01”債券,請“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謹慎作出是否申報回售的決策。

5、本公告僅對“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申報回售的有關事宜作簡要說明,不構成對申報回售的建議。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6、回售資金髮放日是指本公司向有效申報回售的“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之日,即“18香江01”債券第2個付息日(2020年3月9日)。

為保證投資者能順利行使回售選擇權,現將回售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2、債券簡稱:18香江01。

3、債券代碼:143494。

4、發行規模:本期債券的發行規模為人民幣9.1億元。

5、債券面值:人民幣100元/張。

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4年(2+2)期債券(附第2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7、債券利率:本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為7.9%。本期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在債券存續期限前2年保持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限後2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9、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8年3月9日。

10、付息日: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間內,每年3月9日為上一計息期間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11、到期日:本期債券的到期日為2022年3月9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20年3月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

12、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22年3月9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年3月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3、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8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8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

14、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年末上調本次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個工作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關於是否上調本次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15、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登記、託管、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回售實施辦法

1、本期債券回售代碼:100945 回售簡稱:香江回售

2、回售登記期: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5日。

3、回售價格: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張。

4、回售申報辦法:投資者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在回售登記期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當日可以撤單,每日收市後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餘額,可於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申報回售登記期內)。

5、選擇回售的投資者須於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逾期未辦理回售登記手續的即視為投資者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6、回售債券的兌付日:2020年3月9日,本公司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為登記回售的投資者辦理兌付。

7、本公司將於2020年3月9日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回售債券的註銷。

8、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於投資者以100元/張(不含利息)的價格賣出“18香江01”,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請“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慎重判斷本次債券回售的風險。

三、回售債券的付款安排

1、回售資金髮放日:2020年3月9日

2、回售部分債券享有當期2019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的利息,利率為7.9%。每手(面值1,000元)“18香江01”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9元(含稅)。

3、付款方式:公司將依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報登記結果對“18香江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到賬日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四、本次回售登記期的交易

“18香江01”在回售登記期將繼續交易,回售部分債券將在回售登記截止日收市後被凍結。

五、回售的價格

根據《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的有關約定,回售的價格為債券面值,即人民幣100元/張。

六、本次回售的登記期

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5日。

七、回售的申報程序

1、申報回售的“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應在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5日正常交易時間(9:30-11:30,13:00-15:00),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回售申報,申報代碼為100945,申報方向為賣出,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在回售資金髮放日之前,如發生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債券持有人的該筆回售申報業務失效。

2、“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可對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權回售的債券申報回售。“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視為對回售選擇權的無條件放棄。

3、對“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報,公司將在本年度付息日(2020年3月9日)委託登記機構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進行清算交割。

八、回售實施時間安排

九、風險提示及相關處理

1、本次回售等同於“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於債券存續期間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2020年3月9日),以人民幣100元/張的價格賣出“18香江01”債券。請“18香江01”債券持有人對是否行使回售選擇權進行審慎判斷並作出獨立決策,本公告不構成對本期債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選擇權的建議。

2、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債券實行“淨價交易,全價結算”,即“18香江01”按淨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十、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3、其他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本期債券其他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十一、相關機構及聯繫方法

1、發行人

公司名稱: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番禺大道錦繡香江花園會所香江控股辦公樓

聯繫人:王晶、何肖霞

聯繫電話:020-34821006

傳真:020-34821008

2、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

公司名稱: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展北街9號華遠企業號D座三單元

聯繫人:黃偉、林龍發

聯繫方式:010-88321670

傳真:010-88695282

3、託管人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繫人:徐瑛

聯繫電話:021-68870114

傳真:021-68875802

辦公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層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