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房开复工复产“时间表”公布

2月12日,市住建局下发了《贵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和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早于2月23日24时,开展商品房现场销售活动,和组织商品房交付活动。
  • 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此期间的,应推迟交付并及时告知购房人。

从2月13日起,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复产计划,安排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产准备,并通过“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平台”提出复工复产备案。

同时,全市所有在建工地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按自身准备条件,可逐步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贵阳房开复工复产“时间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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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开复工复产基本条件

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实行专人专岗管理等;

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对返岗前14天没有省外旅行史和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可优先返岗复工。

对有流行病学史(返岗前14天内有外出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但无症状的高风险人群,报属地医疗部门后,需要隔离的,再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满后可返岗复工。

目前仍在疫情高发地区和非紧迫性岗位的企业人员可延期返程返岗。企业返程返岗人员要提前向所在企业和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由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等。

在复工复产时,同等条件下尽可能优先使用本省员工并通知本省员工尽快返岗上班;

贵阳房开复工复产“时间表”公布

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提前对办公区域及其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覆盖清洁消毒、消杀防疫,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等;

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企业要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

有条件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制定商品房销售、交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部)、交付现场严格落实来往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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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工地复工条件及标准

各工地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制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实行专人专岗管理等;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充足到位。各工地要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要求,施工现场要设立隔离留观所。排查每名节后返岗人员假期期间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

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各项目部要对节后返工的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强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三区”管理。禁止非本项目人员进入工地。抓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每日定时对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进行全覆盖清洁消毒、消杀防疫等。同时开展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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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平台备案管理

为确保节后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登记平台(住建领域)已正式推出上线,全面开展“不见面、线上办”办事服务,最大限度隔绝病毒的传播途径。

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可通过平台进行复工复产备案管理,企业员工通过该平台进行健康状况异常上报,也可对违规复工复产进行投诉举报。

以商品房销售为例,企业根据办公场所、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部)及交付现场所在地范围,以项目或网格管理区域为管理单元,在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登记平台” 进行备案。

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期间通过“贵阳市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平台”及时上传员工个人健康动态信息。

各区(市、市、县、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申请复工复产的项目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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