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區一樓被人購買了兩套房子用做學生午託,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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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這個問題在小學周邊的小區裡具有普遍性,有的小區因為午託班的影響造成鄰里關係惡化,有的還在小區門口拉起橫幅抗議,上面寫著讓午託班滾出小區的字。可以肯定地說午託班建在小區裡不合法。

1、可向物業投訴。有的一套90平方的房子中午住進來30個學生,嘰嘰喳喳在電梯裡上下,嚴重干擾了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題主的老丈人可向物業投訴。物業沒有執法權,只能做好相關登記,提醒午託班負責人抓好學生管理,把對業主們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2、可向有關部門舉報,要求予以查封。校外開辦經營性午託班,是需要辦理工商、稅務、衛生、消防許可證的,在教育局也是需要備案、審批的,更嚴格一點做飯的老師都應該有健康證,但辦證的午託班寥寥無幾。多名學生擠在狹小的空間裡,一旦發生火災就會造成群死群傷,業主只要向有關部門舉報,查封午託班不是沒有可能的。

3、向法院起訴。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業主不能將居民住宅改變用途變成經營性用房,業主可根據此規定向法院起訴。

午託班現階段在我們國家屬”三無“行業,即無准入門檻、無具體管理部門、無行業標準,在食品、住宿、消防問題上均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老師來路不清,教學質量不是很高,希望國家有關部門抓緊時間調研,出臺具體法規和措施,讓孩子們有一個安全、衛生的吃飯、休息、學習的環境。


上官天竹


我們這邊就有人在小學對門的小區裡,租個房子來辦託管班。一開始,居民還沒注意這個事。

後來,發現弊端都出來了

首先,噪音問題。

您想,一大堆孩子,呼呼隆隆到了小區裡,再加上放學了,心情舒暢,還不一個個又喊又叫又吵又鬧?而且這噪音,正好和其他居民午休時相撞,大家想中午休息會,讓孩子們吵的不得安寧。

其次,就是管理很混亂的問題。

有的孩子,來回走路,扔廢紙,扯綠葉啥的,真的很不自覺。而且託管班老師好像也注意不到。

最後,就是衛生問題。

居民家,這就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廁所衛生間都是那麼點,孩子那麼多,肯定會造成不便。有時候,還看見有的孩子把飲料瓶扔在花壇裡,裡面就是小便。

託管班,就是來解決雙職工家庭的後顧之憂,可是,託管班真不是能開在居民小區裡的。應該開在商品房裡。


Longsuixinyuan


這件事不存在合不合法!

就像城市中規定不能亂擺攤設點,可為什麼屢禁不止呢。

倒是也有條例規定:住宅不能改為商用!

只是房子的地理位置好,房主覺得把住宅變為午託班,更能發揮出最大的價值,所以自然就不會顧及其他。

而且能選擇開午託班,說明這附近的居民有需求。房主一方面幫助了居民們,同時也開創自己的事業,所以能順運而生。

除非居民們沒有這個需求,那這個班也維持不下去。

而且工商部門也沒讓他停業,那誰能阻止呢,物業也不是執法部門。

當然弊病是有的,如太吵,亂丟東西,但可以溝通。可請相關部門協調一下!


天隨人願望


我婆婆家小區裡就有人租了一套房子辦了個樂器培訓班。每天住戶都不勝其煩。

第一,孩子多,兩梯十戶的居民樓電梯真的不夠用。

自從樓裡有了那個樂器培訓班後,樓裡明顯吵鬧不少,等電梯也更加慢了。因為兩部電梯是被設置成一上一下的那種,比如兩部電梯都在十樓,一樓的想上去,按了上,兩部電梯只會下來一部。

有時候等半天來了部電梯,裡面都被孩子和家長擠滿了。婆婆住的樓是單位的家屬樓,基本住的都是退休人員,年紀大了也不敢擠電梯,只能等。

第二,噪聲汙染

樂器培訓的孩子基本都集中在每天三點後和週末全天。

這個時候正是大家吃飯遛彎兒和休息的時候,各種聲音不絕於耳,吹號的彈琴的還有打鼓的,每天九點多還有孩子學。週日更嚴重,一整天,中午老人午休也沒辦法。

第三,院裡車輛更堵了

家屬樓下只有一小塊地方可以停車。樓裡被開了培訓班後,送孩子的家長明顯增多,車輛到處停放。有時候明明還有車位,家長嫌麻煩,也不進車位,直接擋在樓梯口,或者直接擋在別人家的車前。

我就遇上了一次。我的車在車位裡,一送孩子的家長就把車直接擋我車前。因為我們單位都有內線,外來人員沒內線,門衛也就找不到人,車裡也沒留電話。

後來沒辦法,敲了培訓那家的門,一問就是家長的車,即便如此,家長也很不耐煩的說孩子馬上就上完課了,再等等不行嗎?問她等多久,她說還有二十分鐘就上完課了!

真心不喜歡在居民樓裡開培訓班和午託班的,太擾民了。


芝麻辰小七


學生託管,也就是平時我們說的小飯桌,負責上學期間孩子吃飯、午休和下午看管。

現在對校外託管機構,管理還是和摸索階段,很多地方的規定都是不一樣的。

按照正規要求,託管機構應該設在經營性用房,對面積和消防、衛生都有要求,符合規定的頒發營業執照。

但現實中,無論成本考慮,還是監管的不足,大多數託管機構還是以小飯桌的形式,存在於學校周邊的居民樓裡。

這些小飯桌,大多一套幾十平方的房子裡,會招收二三十名學生,噪聲問題對周邊居民確實有很大的影響。

另外安全也是很大的隱患,幾十個孩子上下鋪擠在一套房子裡,消防隱患巨大。食品安全隱患,大多數小飯桌採購、原料等情況沒有監管,很容易出現群體事件。

所以將來的小飯桌必定要正規化、專業化,像在小區居民樓裡的小飯桌是沒有前景的。



百科大神OMG


大家好,我是擁有五年室內設計經驗和多年房產銷售經驗的多面經紀人。接下來由我給您分析解答這個問題!

小區一樓被人買下房子做午託,合法嗎?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合法的,我國對樓房性質分類大體分為三種:

  1. 住宅

  2. 商鋪

  3. 商住兩用

住宅

住宅就是我們平時所居住的房屋,包含樓房、別墅等,房屋產權年限為70年,僅供於居住使用,不可以用於商業辦公經營。

商鋪

商鋪就是想像我們看到的門面房、寫字樓等,用於餐飲、公司、銀行、娛樂等經營的房屋都屬於商用,房屋產權年限為40年,不可以作為住宿的場所。

(還有幾種產權是50年的,工業用地和綜合用地,這裡就不細說了)

商住兩用

這裡特指公寓樓,公寓的產權明確標註了商住兩用,產權年限也是40年,這樣的房屋是既可以用於住宿也是可以商用的!


然後我們來談談您的這個問題,如果您所在的小區樓盤是屬於住宅性質的房屋,那麼在一樓購買了房子來做學生午託,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午託也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歸屬於商業行為,違反了住宅樓的使用權限,您是可以到物業上舉報投訴的,也可以到工商局和教育局舉報他的違法行為!

而如果您所在的小區是屬於商住兩用的公寓,那麼一樓所經營的午託班就屬於合理的情況了,不過合不合法還是要看他的午託班有沒有合法的經營權,國家對於兒童教育和課後輔導的機構,管控還是比較嚴格的!

開設午託班,由於孩子們的吵鬧發出噪音,這點影響到周圍人的休息,午託班肯定是有責任的,建議您先找物業一起和這家機構的負責人溝通協商,讓其給室內牆壁和門窗改造或加裝隔音設施,既然是一樓,那就開通對學生的一些渠道減少電梯使用率;如果協商無果,那就報警處理嚴肅對待,責令改造或取締!

小區是屬於全體業主的,沒有任何人可以隨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用正確的維權守護我們的安寧

我是多面經紀人,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在下面留言評論也可以關注私信我與我交流,希望您喜歡我的文章,可以的話麻煩用您可愛的小手點個讚唄


小凡哥的Volg


獨角獸觀點:學校的不作為導致小學生中午的時候被推向社會,雙職工家庭無人照料學生,只能把學生送去託管。但是在居民樓裡開辦午託中心,違反了消防等法律法規,同時也影響了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屬於違規行為。

第一午託是無奈之舉,雙職工家庭實在沒辦法。題主的問題其實是現在各個城市普遍存在的問題。隨著素質教育的口號越喊越響,好多小學尤其是低年級的孩子中午11點就放學了,學校怕擔責任,一放學就要求學生立即出學校,而家長都要上班。怎麼辦呢?只能送去各種午託中心,希望有人照料小孩吃個午飯睡個午覺。說到底,這事要徹底解決,其實只能靠學校,學校要是能夠提供午餐,並提供午託,才是最好的。但現實往往是骨感的,很多小學缺乏相應的設施,沒有食堂,沒有宿舍。強制性的要求老師中午照料孩子,也給老師增添了負擔。所以這才是各個小學附近各種託管中心此起彼伏的原因。

第二在居民樓裡開發午託中心,肯定是違規的。現實中確實有各種午託中心開辦在居民樓裡,一般價格也相對比較低廉。但這種午託中心往往都是不合規中心,因為居民樓是住宅用途,是不允許用於商業經營的,並且午託中心往往沒有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也達不到消防驗收的標準。如果午託中心提供午餐,這種託管中心往往也沒有衛生許可證之類的證件。

第三就題主的問題而言,題主可以向教育局、消防局或者衛生局投訴。午託中心辦在居民樓裡,帶來的噪音等問題肯定給住戶造成很大的困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建議題主向教育局投訴,一般午託中心都是對口由教育局負責監管的。另外,如果消防不符合要求,可以向公安消防局投訴,衛生狀況則可以向衛生部門投訴。希望可以幫到題主。


律師獨角獸


如果走正規的程序,辦託管班是需要資質的。居民樓裡辦託管班,那麼他的住房就不是民用了,而是商用了,有了營業性質,當然是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另外在居民樓裡辦託管班,也應該徵求門棟內其他戶主的同意才可以辦班。

如果他的託管班還管孩子的餐食,那麼還需要有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所以如果存在擾民,確實應該投訴相關部門。首先只能找物業,不過別人既然敢辦班,估計也不會把物業的人放在眼裡了。那麼可以找街道居委會協調溝通了。


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將住宅改變為商業用途,必須經過相關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但實際上往往難以執行落實;同時,按照規定,商業擾民問題應由物業部門監管,但實際情況是,小區物業公司往往因與經營者存在利益關係,對這種違規行為默許甚至縱容,導致居民的投訴往往不了了之。


另外,教育部門管學校幼兒園的,這種類似私人培訓班的應該也有資質才能開,可以問教育部門和工商部門。然後建設部門管住房能不能商用的,也可以試試。 開託班肯定收了錢,然後住宅用途的房子是沒有辦法申請營業執照的。


很有可能幾個部門都推來推去不真正解決的,能辦班的應該有都是有一些關係的,上下打點了的。最後還是不能解決問題。那只有想辦法聯合受影響的業主把事情鬧到一些。


如果是比較黑心的託管班,比如做飯不衛生,可以想辦法曝光,讓他辦不下去。


最後,希望你能解決問題!


影子視界


對於教育這一塊,教育部門這兩年已經做出了相應的調整。像我們家鄉小鎮,前年開始一間間的幼兒園去查,沒有相關手續的、教師質資不夠的、消防不過關的……一查到立馬關門整頓,複查不過關的直接關門。

1.如果你是懷疑它到底有沒有相關的手續,只是擔心它是不是合法的,你可以直接舉報,由相關部門查處。

午託班說到底一樣屬於教育這一塊,屬於教育部門直接管轄,你可以去教育部門反映,由教育部門檢查,當然會查到消防、衛生各方面。

午託班一般辦起的門檻不是很高,相關的手續比較簡單,一般私立的較多,由於孩子在班上的時間短,重在環境和飲食的衛生,如果它真的不過關,說明它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所以這個問題還是要重視的,該舉報還得舉報,有問題對午託班啟到敲打作用,沒有問題家長也能安心。

2.如果你只是覺得它的存在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自我改變想法或改變午託班的管理。

像你所說負二樓到1樓說來也不算高,如果覺得佔用了電梯影響上班族或高樓層出入,可以和管理人員或房屋出租者溝通,讓託管班的孩子儘量走樓梯。因為託管班的孩子一般也挺多的,一趟兩趟的也坐不完,等的時間都可以坐下吃飯了,節約不少時間。

這個時間,對於我們人類的生物鐘,是吃飯時間+午休時間,很多住戶鍋裡應該還在啪啪滋滋的炒著菜,從窗戶飄出來的菜香味應該很讓人歡喜,加上學生的歡聲笑語,不應該是一副生機勃勃的景象嗎?

另外午託班是由民意產生的產物。像我們2樓的住戶原本做的文職工作都很輕鬆了,還是為了孩子的接送問題,不知愁了多少回,家裡的老媽對城市的生活一直不習慣,單單接送孩子又做不了其他的,無聊的很啊天天想著回老家種菜。

後來小區申請辦個幼兒園在區內,小區的業主那個活躍啊,幾乎小孩上學的業主都申請了午託或晚託。

所以它還是很利民的,對午託班申請360°C 廣角監控,上傳每天的食譜,在群裡不定時上傳孩子用餐和午睡時的圖片或視頻。

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哪一天也需要拖管了,而自己小區的剛好符合託管條件,孩子天天在自己眼皮底下活動,既方便又放心,何樂而不為呢。


祭夭色


這個應該是不合法的吧。

作為營業性的存在,應該有一定的資質和有關部門的許可。這樣的營業場所,就必須通過有關部門的檢驗和許可,這樣即是對社會(小區的居民)負責,更是對服務對象小學生負責。

試想,這樣的託管班表面上存在著擾民和破壞小區衛生的可能,損害了小區居民的利益。除此以外,隱藏的弊端更甚。

對於接受服務的對象小學生,有沒有專門的服務人員負責這一段時間的他們的人身安全?場所有沒有火災隱患?有沒有預案應對突發事件?集中時間進出會不會發生擁擠踩踏事件?

甚至一旦發生上述事件,誰來負責,有沒有賠償能力?

所以,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營業性場所,必須接受相關的部門的制約和管理,這樣,即是對周圍的居民負責,更是對服務對象小學生負責。

對於上述託管班的存在,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門,教育部門,和電視電臺等媒體反應。應該能得到妥善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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