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積金無益於中小企業減負 疫情倒逼社保“五險三金”整合

取消公積金無益於中小企業減負 疫情倒逼社保“五險三金”整合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王曉慧 北京報道

還不起的貸款、趕不出的訂單、交不上的房租、養不起的員工……疫情當前,如何減輕企業負擔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

近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重慶市原市長黃奇帆發表了一篇文章——《新冠疫情下對經濟發展和製造業復工的幾點建議》,其中裡面提到,為了解決企業復工復產的重重困難,可以考慮取消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

他指出,“住房公積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從新加坡學來的,現在我國房地產早已市場化,商業銀行已成為提供房貸的主體,住房公積金存在的意義已經不大,將之取消可為企業和職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不過,對於這種說法,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董登新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直言,“此舉對中小企業無益,因為,中小企業大多不繳住房公積金。”

多年來,我國通過社保降費減輕企業負擔的成效顯著,不過,社保降費不只是一個單純的企業減負的問題,它更關乎社保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74.62%被網友不贊成取消住房公積金

從社保的角度為企業減負,黃奇帆的建議並非首例。

2015年下半年,我國首輪社保降費拉開序幕。國務院從三個社保小險種(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入手,率先開展社保降費試點,因為這三個小險種收支易於平衡,而且基金結餘穩定。為此,國務院對這三個小險種進行了多輪連續降費,然而,這三個小險種的費率水平本身不高,對企業來說,三者的總降費幅度並不大,此後,對於社保“重頭戲”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進行了降費。

但歸根結底,也只是針對這些險種進行降費,如今針對住房公積金的提法是“直接取消”。

既然是要為企業減負而取消住房公積金,那麼,就得先知道它究竟給企業帶去了多少的負擔。

1994年7月,國務院頒佈了《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肯定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全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後經過改革完善,延續至今已有26年,從多年逐漸形成的具體實施上看,公積金是作為住房工資強制發到職工賬戶裡,是免稅工資,是職工福利的重要體現形式。

按照相關規定,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這部分錢都可以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無論從企業還是職工的角度,住房公積金都已成為職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

不過,根據《全國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顯示,2018年,全國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291.59萬個,實繳職工14436.41萬人;另據《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8年年末全國城鎮就業人員43419萬人。

換言之,貢獻了80%就業的民營經濟中,繳納公積金的佔比約佔三分之一。

中小企業的佔比偏低不說,若是取消了企業的繳費比例,負擔肯定是減輕了,但這個減負同樣也會導致員工個人收入的間接減少。

據記者瞭解,針對是否取消住房公積金問題,樂居財經進行了一項調查,其中,74.62%被調查網友不贊成取消。

倒逼社保“五險三金”整合

社保降費的確撕開了社保改革的一個小口子,但絕不是一降了之。從本質上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僅存在繳費負擔過重的問題,而且還存在制度公平與制度效率的問題。

“黃奇帆的建議雖為非專業人士的觀點,但他卻正好擊中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弊端,這也正是我們急需改革的地方。這次疫情戰、保企業也考驗著我國社保改革的決心和勇氣。”董登新表示,眾所周知,我國共有8個繳費型社會保障制度,俗稱“五險三金”,即五個社會保險制度(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三個補充保障制度(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在這8個制度中,有7個是強制的,只有企業年金是自願的。

據記者瞭解,在2015年社保降費前,我國五險三金“僱主繳費”總負擔在全球名列前茅。過高的名義繳費率,挫傷了企業參保繳費的積極性,它不僅加重了守法企業的勞工費用和經營成本,同時,還誇大了不守法企業的實際繳費負擔。因為在過高的名義費率水平下,只有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能夠全員參保、足額繳費,而絕大數中小企業則無法做到全員參保、更無法做到及時足額繳費。由此可見,社保名義費率過高,不僅加大了企業繳費負擔,而且也影響了社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架構是20世紀90年代搭建起來的,它已運行了整整30年。實際上,早在2015年,我第一次提出了將‘五險三金’整合為‘三險一金’的政策主張,並希望以此推動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第二輪改革高潮。”董登新表示,將“五險三金”整合為“三險一金”,也就是將8個繳費制度整合為4個繳費制度,將8個條線管理部門簡化為4個條線管理部門,這不僅有利於制度的統一與公平,而且有利於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制度效率及可持續性。

當年,董登新首先建議將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三個制度合併為一個制度,取名為“強制公積金”,簡稱“強積金”。三金合一,有利於消除兩極分化的多重疊加;低繳費有利於全員覆蓋;全員強制覆蓋,有利於社會公平,並能有效做實、做大、做強第二支柱的補充保養。

與此同時,他還提出了將五險整合為三險的政策主張,他認為,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最終支付對象均為醫院,因此,將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兩個小險種併入醫保,有利於發揮基金的規模效應,節約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基金收支平衡能力。

如今,董登新表示,疫情倒逼社保“五險三金”整合,再次建議將“五險三金”整合為“三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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