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縣院發出書面檢察建議 檢察督促看守所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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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縣院發出書面檢察建議 檢察督促看守所疫情防控


岷縣院發出書面檢察建議 檢察督促看守所疫情防控


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當前至關重要的工作任務。看守所人員高度密集,環境封閉,一旦發生疫情後果不堪設想。近日,岷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博瑜,帶領派駐檢察官李勝民對岷縣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監督檢察。劉博瑜詳細瞭解了看守所目前疫情防控整體情況,看守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預案》落實情況,瞭解看守所工作人員自我防護情況及口罩、消毒液、防護服、體溫計等物資配備情況。劉博瑜指出,看守所疫情防控責任重大,任務艱鉅,對疫情防控要求標準更高,切實要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落實,確保看守所安全穩定。劉博瑜指出,看守所疫情防控是我們共同的目標任務,作為派駐檢察官要充分發揮監管執法監督職能,加強對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檢察督促,派駐檢察官要做好自身疫情防護的同時,要遵守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規定,沒有重大事項不進入監區,加大看守所疫情防控負擔。

根據督促檢察發現看守所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檢察院及時向岷縣看守所發出書面檢察建議,要求看守所及時整改和落實。內容涵蓋設立檢測點、體溫異常消毒不嚴人員不得進入監區,新收押人員必須查明有無疫情接觸史並進行兩週隔離、看守所重大疫情要及時向縣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報告、從嚴管理進入監區民警和工作人員,強化自我防護,重大疫情事項必須報告、重大疫情嫌疑人員不得進入監區等八個方面。

岷縣院發出書面檢察建議 檢察督促看守所疫情防控


撰稿:李勝民

審核:劉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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