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规范诊疗活动的紧急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范院内感染,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展诊疗活动的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务必对每名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发现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病人嘱其到市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对于有流行病学史且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就地单间隔离,拨打120调度专车接诊,双方做好病人交接并记录。严厉禁止收治发热病人。

二、 医疗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诊:

1.务必为医务人员配备工作服、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乳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2.患者进入门诊,务必有专人进行严格的预检分诊,评估有无疫情风险。

三、各相关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时间按照疫情的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对于违规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五、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公布举报电话,对违反诊疗活动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15-5356900。


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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