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甘布
我是絕不會圍觀任何明星,也不會為任何明星讓路的。第一,明星離開了他扮演的角色,離開了他自已和媒體的炒作,就是一個普通的人。也許文化修養,工作能力,為人處事還不如普通老百姓。第二,明星成名途徑太多醜惡故事,什麼潛規則,故意賣弄勾引導演投資人的故事聽到作嘔,貶低了明星的價值。第三,明星成名以後,有些明星吸毒,偷稅漏稅,賣淫嫖娼包二如三奶的醜聞,讓明星成了醜惡的代名詞,聽到就反感。誰還為你讓路。第四,明星僱保鏢,搞排場,故造聲勢抬高自已不必理會,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為明星讓路。
渝龍寶99611585070
我看到小區遛巨型犬、小型犬的我都繞著走,不是狗主人多有名,而是我怕狗咬
未來世界91115068
金建崗
現在的社會風氣和離婚率上升,與明星有很大一部分關聯,明星出去有保鏢保安,有時動用社會資源,威風,而鍾南山院士這麼一個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的人,出行都沒這麼大排場。不會讓路,社會本末倒置,這都歸功媒體大力宣傳,明星生活細節都大肆渲染,不支持
琴荷薄希
沒有於到過,於到了就當是於到了藏獒離遠點,別被咬了還得打狂犬疫苗
相識即是緣275
如果地方大,讓一讓倒無妨,“明星們”無聊的很,要刷存在感,有關部門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咱也沒必要去生那閒氣,再者說狗腿子們也著實不容易,也得穿衣吃飯養家餬口不是
用戶5637431852786
如果在公共場所,那大半是明星有些工作,比如拍戲、出席活動等。
這種情況,並不僅僅是“明星”一個因素在裡面,而是有製片方、活動主辦方、品牌方等各種因素疊加。
對明星和保鏢來說,這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
明星的保鏢讓大家讓路,如果很客氣,那是他們在做自己的工作,配合一下就好了。
如果有不禮貌甚至傷人的行為,完全可以報警。
所以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個敵我矛盾的問題,而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考量。
俏點評
如果是演戲場所,應該讓,畢竟他們都是演戲的。如果在馬路上看心情吧!不過中華民族有優良傳統文化,讓了也罷!畢竟戲子不是常人!
叢日新782
公民路權是巜憲法》賦與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力!讓與不讓要看實際情況,誰也沒有資格享有專用路權的權力,戰爭等特殊清況除外!給明星"讓路"那是在你自願的情況下禮讓,否則雙方各自禮讓才行!這個問題不用探討!
卜準
幹嘛要讓他?公共場所人人平等亨用法律法規上看看有沒有必須要讓他她們走不讓別人走?這場疫情他她們作為公眾人物平日裡出行一大幫保鏢前護後擁叫別人讓路,社會上有疫情朵哪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