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主责但不垫付医药费,要我们自己垫付最后走保险,撞人却不用花钱一样,你怎么看?

远儿


不要埋怨,就是这样的,如果你有资金困难可以向交警队申请临时救助金,没有保险公司的同意,如果受害者不还钱,车主拿出的钱保险公司不认可。


就不告诉你27578312


这个我也来说说吧。

举三个例子,一是七、八年前的。我老公因为马上要投标,可有些细节还没做好,便把车子交给朋友代开。没想到几分钟后就出事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从侧面斜坡直直冲下来,瞬间撞出十几米开外。人当场不省人事,于是赶紧送往医院,检查、手术,送重症监护室,费用象流水一样长,钱都是老公垫付的,跟着守了一天一夜,直到她苏醒才离开,之后也是天天去看望,前后花了二三十万,因为有保险,老公垫的钱也都给报了,整个事情直到最后处理都挺顺畅的。可见肇事者拿出应有的态度,纠纷一般都可以避免。

第二个例子是在南京发生的,朋友开车右拐,灯是圆形的,红灯也可以过,一个六十多岁的阿姨在车辆右手边,骑着电动车突然就撞上来了,车一歪,人就跌坐在地上,把脚给扭了。报警之后就是去医院检查,幸好没什么事。第二天一早朋友带着水果、牛奶,接上伤者去交警大队处理,走了个快速理赔,付给对方2000元,自己又额外给了伤者200元,可以说是交通事故的完美解决。

第三个就是上月23号发生的,被撞的是我妈。事情发生在早上五点半,天刚朦朦亮,我妈在马路边被一辆小车碰倒,右后脑鼓了个大包,神志还清楚,车主询问了两句,便要带我妈去医院,既没报警也没给我家人打电话,说是手机不在身边,我妈不肯上车,恰巧一位熟人看到,便随车把妈送到我二姐家。之后二姐夫打了110和120,车主说是回家取钱,随后会赶往医院,人就走了。等我们去医院检查完并办好住院手续住了院,车主和她老婆才赶到。态度还算真诚,就是不肯垫钱,还想让我们配合把他的车从交警大队给保出来。大姐当场就回绝,想拿车先拿一万元放在医院,我们已经垫付了5000,再放个5000在医院也不为多吧。对方就各种推辞,一毛也不留的走了。

第二天,车主和他的一个叔叔又来了,说的话就更不好听了。上来就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把人碰了,根本就不需要我们出面,到时由保险公司来解决就行了,我们之所以来看老人家,是看在都是家门口人的份上。我当场就来火:“这是什么话,人被撞了,就成了我家和保险公司的事了?没有你们,我妈会躺在医院受这份罪吗?当时如果不是熟人发现,你们直接把我妈送医院,回头来句,我是路过看见她倒了,做好人好事,说不定我妈就得背上'讹人老人'的罪名。”

回头想想,二姐夫真不应该当时放他走,就应该让他到医院跑这跑那,我们心疼我妈,做了肇事者应该做的一切,却变成应该的了。按道理来讲,钱我们家属可以先行垫付,你们来了就应该把钱结了,并预付一部分医药费,这是态度问题,也是我们的一种心理保障。钱在这,你心里还能惦记着这个事,有什么事,电话一打就能来,没这钱上哪找人去。

说来说去,最后他们说愿意充1000元到帐上,剩下的以后再说,并且讲他是问过交警大队的,不出钱也可以。我就更气了,这是打发要饭的吗?撞人竟撞得如此理直气壮,还有天理吗?我气得恨不能当场也把他给用车撞一下,然后让他的家人回去找钱给他住院。于是我就打电话给交警大队,问他们有没有说过不出钱的话,对方明确说没有,并让他们马上过去处理。果然下午他们就把所需的钱给送来了,并给我们道了谦,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其实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大事,人没事就万幸了,出了事就是要拿出态度,这种把一切推给保险公司本身就有背常理,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肇事者是肇事者,你可以撞人不花钱,但你也要为你所犯的错有所付出,垫付医药费,看望病人、致谦、积极配合理赔,这些都是能做也应该做的。


蓝云之南


个人见解是 不垫付不看望

本人亲身经历小区内碰到一老太太,老太太逆行在丁字路口贴着大SUV出来,根本看不见她,最后我的车碰到她的自行车轱辘,老太太倒地,本人处于好心和善良,主动承担了全部责任,老太太态度也很好,我先报120后报保险,又报交警,老太太意识清醒,我媳妇看到老太太吓哭了,老太太还安慰我媳妇,送到医院后帮着做各种检查,垫付医药费,老太太检查什么问题没有,我们先后去看望三次。老太太硬是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最后理赔是我帮着跑保险,老太太的老公70多没工作我帮他要的护理费,老太太的自行车保险公司赔100,我帮着协商给了四百,最后老太太在医院治疗了一个月的高血压,保险公司不给赔,老头还威胁我找人揍我,最后老头吧我和保险公司给告了。当然最终调节的也是本人万幸,遇到的法官是个好法官,各种理解我,最终我个人担负不到三千。所以理性处理交通事故

最后补充一句到现在我还认为老太太人不错教育的儿子人品也不错,老太太两个儿子都有我电话,两个儿子从没找我麻烦,倒是老头几次打电话威胁我找人揍我,。哎,不说了说多了都是眼泪


风轻云淡94145


肇事却不用花一分钱,我怎么看?

首先我要纠正你的错误观点

肇事者并不是一分钱没花,人家花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付第三方经济损失,人家怎么没花钱了。非得从自己兜里掏给你的钱才是自己花的钱?

而且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费用。很多年以前,所有肇事者都是积极垫付医药费的,但是越来越多的伤者最后狮子大开口,故意不出院,定责后应该退还颠覆者的钱,也退不回去,开车的人都怕了,所以才有了,不垫付,不探望的无奈之举。

作为伤者,医疗费和赔偿有人给钱就可以了,至于还有其他要求的,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最后,花钱买了保险,出事还得自己出钱,那我买保险干嘛。


贵阳小科


我在我姨夫的弟弟开车撞人了,当时他弟弟报警报120,我姨夫让我在医院等着,他弟弟配合警察调查验血等,当时记得是拿了5000元交医院押金的,等我去医院后120车已经拉伤者到医院去了,我和家属说是我朋友的朋友让我来的,不敢说亲戚,怕家属激动把我揍了,当时伤者几乎没有皮外伤,但是昏迷不醒,等医院拍完片子说脑袋里全是血,已经救不活了,我当时吓坏了,家属的儿子说马上上省医院去,就开始办理转院,当时还不让我走,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姨夫说人救不活了,我姨夫说那你走吧,当时家属还不让走,我上厕所的时候偷跑了,回家后一宿没睡觉,后来就是交警保险公司处理的这个事,那个伤者上省医院一个礼拜也没救活,最后保险公司好像赔了40多万元,责任怎么划分的我没问,这件事情后我问交警队的同学了,其实我可以不去的,只要当时你报警了,报120了,报保险公司,剩下的问题就是他们处理了,去看伤者有时候一大堆麻烦事,比如激动被打,被讹不让走,甚至垫付的钱有异议等等,还是不去为好,你去看与不看,尤其是撞死人了,你感觉家属能谅解你吗?还是按规程办事吧,至于你酒驾也好超速也好无证驾驶也好,没有保险也好,都是警察处理,还有就是交通事故到医院抢救,就是没有钱交付,医院也会全力抢救的,就事论事


唐托拉斯基


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开车不小心与一个电动车发生了刮蹭,我的全责。骑电动车的是一个小姑娘,也就十八九岁。当时速度特别慢,小姑娘电动车倒了,电动车没有任何损伤,小姑娘右脚破一点皮,大约有1厘米×1厘米大小的一个蹭伤。当时立马报警了,也报保险了。然后120过来送医院去了。刚进医院的时候,小姑娘打电话给他家人。因为没什么大事儿,医院只安排检查,拍了各种片子。小姑娘说没带钱,然后我垫付的。他家里人来了之后也说的非常好,没什么事儿就在医院观察观察出院,然后赶紧结了。当时我垫付的钱也不是很多,也就2000来块钱。当时这个钱我真没想着再要,顺顺利利把事情解决完就OK了。第2天我就买了各种补品,去医院看了一下小姑娘。他爸妈在现场说的特别好,说我们也没什么事,完了之后就出院吧。当时我答应的也很痛快。第3天我又去看那个小姑娘,然后他家里人就开始变卦了。小姑娘说头疼,腰疼,肚子疼。要住院再做一下各种检查。我说可以,你们随便做,我有全险。然后小姑娘的爸爸跟我说,让我再去医院交5000块钱,钱不够了。还说如果我不垫付这个钱,要怎么怎么弄,找人威胁,找律师之类的话。说的话特别难听,当时我就火了。直接跟他爸说,你爱咋弄咋弄吧,扭头就走了。然后他们在医院又待了20多天,最后看来实在是熬不住了,然后出的院。出完院之后各种找我赔钱。给我打电话我也不是不接,我就一句话,我最近很忙,改天咱们再处理。反正没我的签字,他们从保险公司拿不到一分钱。后来他们就找各种人威胁,找律师威胁,找黑社会威胁。我就一句话,不是不给你们处理,我很忙。最后是他们找到那个保险公司的经理,那个保保险公司经理跟我是铁哥们。保险公司经理找我跟我说,你赶紧给他们处理了吧。我说我要求不高,把我原来垫的我的钱一毛不少的给我退回来。然后再谈处理的事情。要不就拖着吧,反正拖过了保险期限也就是一两万块钱的事儿,不缺这个钱。到最后真把他们拖得没脾气了,拖了不到一年。乖乖的把我的钱退回来,从保险公司拿了1万块钱左右吧。从那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别人,有事也不会垫付一分钱了。


砂带机中的战斗机


讲个我今年九月份的真事。我周日送小孩去绵阳外国语学校上学,车刚靠边停稳小孩还没下车,被一骑电动车的大叔直接撞到中柱倒地,当时骑车的大叔和搭车的一女的均手肘部和腿部擦伤,很轻微。我车中柱受损,右后门无法正常关闭。当时想报警,肯定判他们全责,保险拒负,而且我是外地人(成都),走流程太麻烦。于是只是例行报警(事后庆幸)报备。爱人出于好心还花了一百多带他们去医疗室简单处理了一下。骑车的大叔一直说不好意思,那女的(外地人,租房客)也没说啥,我们还帮那女的去另外一所学校给她娃娃送东西,还把她送回家(成都青白江区)的。结果第二天,这女的说她脚疼手疼的要去检查,我当时上班,爱人心软,马上开车接她去医院各种检查,后来还要去省医院去核磁共振检什么的。我知道了马上让爱人不要再去给钱,保险公司介入。请假去绵阳交警大队,找了大叔做当事人,写了情况说明,调了现场监控,警察单方面给我出入认定书,都说那女的不要脸。前期爱人垫的钱,找那女的要发票,先一直推,现在半年了,干脆换号搬家。所以,法律未明确必须要做的,就绝对不要去做。


曾婷顷


肇事者主责的情况,也就是已经经过交警,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这个情况就稍微复杂一些。比方,肇事者承担7成责任,被撞人承担3成责任。那么接下来应该这么处理。

首先,被撞人该住院就住院,并且由肇事者联系保险公司,大一点的保险公司都有垫付功能,也就是拿着住院的手续找到保险公司,一般会垫付一万元左右的医药费。

其次,肇事者该修车就去修车。留好发票。等修车完毕后也报保险公司。

由于事故的责任划分。那么被撞者出院后要承担肇事者3成的修车费用。肇事者由于报的保险,可以要求被撞者要回3成的医疗费。

这样,就可以解决了。

至于肇事者要求被撞人走保险,我认为可以协调,如果走被撞人的保险,那么肇事者事后要按照上面的情况,再处理后续事务。

历史上,我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走保险的情况。双方无论是谁,尽量不要出钱先垫付,垫付后的纠纷多了去了。由于事故双方心情都不是很好,比方肇事方垫付医药费,被撞的一方很可能拿了发票报销完毕了,就不给肇事方先前垫付的钱。或者被撞方垫付医疗费,回头又找不到肇事方了。

这样就会很麻烦。

谁也不想因为一个事故走向法律程序,那就浪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了,最主要的是还要浪费一些钱,是得不偿失的事。

我是王小雷,您身边的理财师,欢迎您的关注。


王小雷


我老婆那年夜里十点钟,由于大雾,撞了一个跑到马路中央打电话的外地来京人员,当时视野实在不好,这主又穿着黑衣服,真是啥都看不见,还好,没啥事,对方要求去医院,要求去住院,没问题,我家上的全险,就预备这种倒霉事呢,责任我也认了,懒得计较,想着皮肉伤,几百块钱了事,谁想到对方来了精神,狮子大开口:十万块!!!否则报警。我笑了:报警?笑话,老子又不是肇事逃逸,报警吧。一通折腾,警察也是无语了,人家都给你送到医院了,还要求啥,赔偿问题,那是保险公司的事。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给我来了电话:先生,对方把您告了,您不用出庭,法官判决我们保险公司全额代为赔偿二千多块,至于他要求的十万块,他拿不出任何凭据,收入证明没有,纳税证明没有,法院不予支持。中国的道路交通法有时候还是挺好的[大笑][大笑]


近山远水43911


有保险还去垫付的才是傻子。我一哥们碰到一打工的,大概50多岁一外地人,腿受伤了,那人在医院躺着,我朋友去看他,人家家里人说至少50万,还得全款医药费,明明撞着的是腿,过了半个月却给腰做了手术,还是几十年的老毛病,就这事也算我朋友头上。最后去法院起诉的,赔了2万多,其余的傻逼言论和赔偿都被法院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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