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是否屬於黑社會性質犯罪?應否打擊?

程林律師法律講堂


是不是黑社會,是法律說了算,不是你說人家是黑社會就是黑社會了。

既然住在小區裡,享受到了小區物業的服務,

為什麼不交物業費。

這是一個有規則的社會好嗎,

你自己不交物業費,現在還來說人家是黑社會,

那我理完髮不給錢,是不是也可以說理髮店是黑社會,強收費呢。


實際上,誰對誰錯,大家心裡都知道,

有的業主說物業有錯,說物業太霸道,

但你不交物業費,說啥都沒理。

你找農民工幫你幹活,不給錢

農民工上你家要錢,

你跟農民工說,我是文化人,這是私人住宅,受法律保護,

農民工說我不識字,我只知道幹活就得給錢,這個理到哪都說得通。


物業辦門禁卡太正常了,

在我們小區也有這個東西。

門禁卡最大的功效是防止外人進入小區,

我覺得有了門禁卡之後,住在小區裡安心多了,

至少小偷之類的人不能隨便進入小區,

孩子在沒有大人陪同的情況下,也不能隨便出去小區。

安全係數直線上升。


我也是業主。物業要辦門禁卡。是對業主的安全考慮

這管理應該是到位了,希望咱們業主不要總是挑管理的毛病。

使用門禁卡應該歡迎才對,證明管理到位了。

要因為這一點不交管理費。真是無理取鬧。

交不起管理費就不要住高檔小區,火那麼大幹嘛?


不想交物業費,你完全可以選擇農村老家

大院子,大房子,隨便裝修。想留幾個車位都可以,

幾點進出家裡都OK。沒人管著你,

別說是物業費了,連水電都自己去交吧,

沒人催你。


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真的只是因為門禁卡的事不交物業費,

那你活該別進家門了。

這個社會就是一個規則的社會,我們生而為人就要遵守各種規矩,

你說人家是黑社會,如果真的是黑社會,

國家會允許這樣的黑社會正發光明的存在嗎




老徐說事999


親身經歷 裝修房子需要給物業預交3000元押金,否則施工車輛不準進小區。等到裝修完,物業來了一位小混混模樣的年輕人來驗房,然後提出種種所謂不合理的問題,要求我們自己整改,裝修前卻不告知。我詢問過裝修公司,物業提出的個別問題根本就是扯淡。但是,沒辦法,押金扣在物業。


原來呀是你呀


現在是很多物業公司不做為,根本不替業主解決日常遇到的問題,只知道要物業費,我朋友裝修好的房子就是因為樓上空調水直接排放到引起空調水滲漏到下面住戶家裡,物業公司的人說他運氣不好,買的房子樓層不好,只能自認倒黴,我朋友為這事沒交物業費,雙方互不囉嗦,問題現在焦灼的呢


用戶2651848432535


外面的公路你隨便跑,只要別違法!高速那麼多條,沒有人規定你從哪上從哪下,可是你沒有拿卡闖個試試?你不交錢你可以下去個試試?有一天你上了高速,發現因為修路限速60,你掉個頭試試?你接著跑到了收費站,以你速度慢不給錢試試?住在小區交物業費同理!為什麼要當老賴呢?


zlx112508546


現在大多數物業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他們以管理者自居時時處處讓業主聽他們的不服從就如何如何。拜託!我們花錢是想請一個能夠為我們業主服務的保姆而不是請了一個爹回來!為業主服務是你們應該做的,業主不交物業費你們就應該想想自己什麼地方做的不好而不是藉著這次疫情來強制業主繳費。當然這其中也存在業主故意不繳費,相信只要你們服務真正到位了應該不會或者很少出現這種現象,畢竟現在善良的人比壞人多。


吐泡泡的魚203140301


大多數的物業都應該取消,自己的家競然回不了,要由物業說了算,這合理嗎?要不要物業應該居居說了算,不能搞強制,現在有些物業己經有黑社會性質了。


卜鴿0406


自己花巨資購買了房子,沒想到卻被像房租一樣的物業費給壓住了。房租還可以有個協商,房子壞了還可以找房東說理給修或減免物業費呢。可是現在的物業費既不科學又不可衡量性價比。即不能衡量且房子又是不動產,你也搬不走你不願意也得要乖乖就範。

我倡議用表格化規範物業費的價格問題,大體就是:物業公司收費的時候給業主一份表格,上面仔細羅列出來物業管理部門定價機制形成的一系列物業服務項目,比如垃圾、清掃衛生、保安、維修等等項目及費用,然後由業主根據此表格參照實際完成情況給予打分,然後按分數比例交物業費。

我們不是不願意給國家分解就業負擔,但我們要的是明明白白的消費,我們要的是性價比比較高的物業服務。


時代456123


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業主當然有權不交物業費,不提供應有的服務還想要收物業費,業主要你物業公司還有啥用?讓你們吸血嗎?


普獁


可以這樣說吧!你在城市裡買了房子,你以為房子真的是你的嗎?


趣緣之空


物業給自己的定位不準!比方說咱們得農村的村委!管理人員是選出來的(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他們打多能順從民意!即使有些做的不到位,但是他們不收費。物業是什麼性質的存在?一、不是產生於業主;二、與業主之間存在利益糾紛;三、凌駕於與業主之上;四、最重要的是拿著業主的錢,業主還受制於他們,生氣。

我認為取消物業,小區按照村委的性質,選出村委班子來管理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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