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4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平静之湖


如果有闲钱就给点也无所谓,毕竟夫妻一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太老实就是窝囊,心太软就是农夫对待蛇的态度。如果你真是个善良的人,结局还是会不错的,因为人人都喜欢善良的人。“痛苦与快乐”如同黑夜与白昼的交替“痛苦少的人”就是幸福的人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不容易;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


孙老蔫吧


按婚姻法 你是必须负责的 按实际情况你是不需要负责的

我老婆出轨 被我堵到了 之后我就带孩子出去自己过 没办离婚证 也就和你一样的情况 他没钱了 就在外面骗 借 人家多次找我 我说离婚了 人家要我离婚证 可我没有 就要给她差屁股

后来 我就直接起诉 离婚 缺席审判 终于拿到离婚判决书

他们又多次找我 我就把判决书让他们看 从此也就不烦了

我前妻找我多次想回来 我都不同意 一个人带孩子过也没什么 直到现在


单身狗流浪记


叫你妻子找别的男人要,主要看她态度,考虑到孩子,可以适当帮一下。

不过说归说,这种女人很难缠,之前我公司有一个天天和情人在一起,几年没回家,后来得了癌症,脖子上开了一刀,找老公要钱治疗,然后到公司要赔偿金,开始公司不愿意给,给她闹了两次,给了。


蒋子兮3413


没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按婚烟法规定是夫妻关系。接下来就是你有义务为他掏钱看病,对她负责。从四年不在一起生活,也不是打工挣钱的模式,而是自由自在的享乐放纵自已,整出病了,走投无路时想起家,想起有个丈夫?为活命抓稻草,丈夫心里不情愿,你往家拿钱事小,你体会丈夫的痛苦吗?如果有小孩,他的负担更重。这种老婆真的不值丈夫去可怜,必竟干了对不起自己对不起丈夫的事在先。丈夫不掏钱给你看病,你也不该抱怨,你快乐时想到丈夫的痛苦吗?话又说回来,出于人道,丈夫有条件就拿钱送她医院去吧,必竟实实在在的做过你的妻子,为生儿育女,洗衣煮饭。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在难处拉一把,人心都是肉长的,也许病愈后有所醒悟,省得如何做人,有个回心转意,改邪归正,好好的和过日子呢。希望这位男同胞认真考虑,有孩子方面的因素,再说了搭挡原配的好,也别再纠结她给你几层绿,在大环境下,比颜色深的很多,这算不了什么,当你领环保奖时,一切乌雲散去。恭喜你了环保卫士!


97401194372不知道


说你不懂法弱智都不为过,四年不在一起生活,但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你也没有向对方提出过离婚,不管谁的错在先,配偶有病都有义务负责,这也是老话说的,当断不断必留后患。





老杨红


已经四年没在一起了,才想起问这一个问题,以前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过去心甘情愿,现在就不愿意为对方买单了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如果你想保持这段婚姻, 你就要心甘情愿的继续付出。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别人的赠与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的吃喝玩乐生病让你付钱,你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如果你不愿意继续为对方付出,你可以提出离婚。像你这样的已经四年没有生活在一起的,想要离婚非常容易,即使对方宁死不愿离婚,你也很容易摆脱婚姻,因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这样一条,夫妻因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如果你不想离婚,你就要放下心防,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买单,当然,你也不算吃亏,因为不离婚,对方也付出了婚姻和自由,其中痛苦的也不仅仅是你一个,对方恐怕也会在这段婚姻中很郁闷。

如果你想离婚,赶紧向对方提出,如果对方愿意,二人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和平分手,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可以提供证据,向法院申请诉讼。

千万不要想着,既要用婚姻去束缚别人,又不愿意付出应当的付出。


萍风竹雨123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任何的一方有病,对方都有责任进行救治。任何人不可等闲视之坐视不管,这是法律赋于的义务。

至于题主所说的四年没有和妻子在一起共同生话,这不是你不给妻子治病的理由。不论你妻子犯了多大的错误。只要你没有离婚,她仍然是你的妻子。你照样应该给她治病,病好以后离不离婚那是你的权力。

说几句题外话,在我回答问题之余,我不得不佩服你这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忍耐之心。你妻子都变成了这样只知吃喝玩乐胡作非为的坏女人,还能够坚持四年不离婚。和那些妻子木来就没多大毛病,只因吵几次架的就离婚的夫妻比起来。真让我从心底里佩服你,也真切的希望你的妻子能够通过这次病好之后。改掉过去那些不良的坏毛病,重新回归你的身边安心地过日子。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感谢广大网友们的阅读和评论。



大掌柜237


我会以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来进行解读。这样,脉络更清晰,法理更明确,该不该给,才会有个正确的判断。

法律上规定,夫妻不管分居多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离婚的途径,只有两个。第一个,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第二个,由夫妻其中一方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法院依法裁决离婚。所以说,你们虽然四年没在一起生活,但是,你们还是夫妻。既然是夫妻,就有义务履行婚姻法规定的一些相关条例。

以上,就是法律层面上,你现在的状况。

接下来,我来说道德层面上的事。

吃喝玩乐,谁不喜欢,美食,美景,人人都爱。一个成年人,如果有经济实力,自己赚钱,自己花,这个我们无可厚非。如果是要把自己的个人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让别人来买单,这是不对的,也不道德的。法律上,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

看病需要钱,而且价格不菲,没钱了,医院肯定不看,这就会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说,看病的钱,属于救命的钱。这种钱,从道德层面上来说,你应该尽力帮忙。从法律上来讲,你们现在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也有义务履行这种责任。

梳理完法律和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一切都变得很清楚。

该不该给,我来回答你。

吃喝玩乐的,一毛也不要给,看病,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忙。

最后,我的建议是,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彻底的没有了感情基础,又失去了在一起生活下去的可能,你应该把婚离了。离婚的途径有两条,上面我也告诉你了。

一旦离婚了,连看病的钱,也没有这个义务帮她出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路远心更远1974


夫妻4年沒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前题是妻子是否主动分居?还是你有外遇后妻子不和你一起生活?或者是你在外面挣钱,妻子在家做家务,长期是你把钱拿回来养家?

①如果你在外面有外遇,妻子不和你一起生活,她没偷人养汉,那么你肯定要给。

②如果你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她在家看孩子照家,即使沒在一起生活,你也应该给。

③如果妻子懒做,又不和你一起生活,只要没离婚,也应该给,只是给得不情愿。

④如果妻子有外遇不和你一起生活,坚决不给。

其实给与不给那是夫妻间的事,如果真合不来就离婚,这种有夫妻之名没夫妻之实,活起累,何不干脆点?


开心果小辉2


按说她们夫妻四年都没有在一起了妻子生病了可以不管,但她们还没有离婚等于还是一家人,做丈夫的就有责任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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