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處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實施強闖防控關卡、辱罵、毆打工作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觸碰法律紅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月10日8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因外出與其所在小區的疫情防控檢查點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工作人員按照規定不允許其隨意外出,王某某騎電動三輪車強闖檢查點,被工作人員阻止後,當眾辱罵工作人員,並摘掉口罩朝工作人員面部哈氣,之後又撿起石塊朝工作人員砸去,致使該小區疫情防控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2月6日18時許,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男)酒後竄至寶豐縣李莊鄉翟西村村北,無故毆打正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該村村幹部馬某,並將工作人員的手機和防疫宣傳使用的話筒損壞,致使工作人員無法正常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惡劣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代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2月5日14時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女)在寶豐縣趙莊鎮小黃村疫情防控檢查點無故辱罵村幹部黃某,民警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時,張某某拒不配合,並以暴力方式威脅出警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張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病毒無情,誰都不能大意,任何違反疫情防控的行為,都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任何的僥倖心理,都可能造成疫情傳播的連鎖反應。
寶豐公安提醒
疫情當前人人有責
廣大市民要做好個人防護
在公共區域應自覺佩戴口罩
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管理、勸導
對於侮辱工作人員、擾亂公共秩序等不法行為
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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