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6 日起,四川资阳暂停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2 月 16 日起,四川资阳暂停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2月15日下午,四川资阳发布紧急通知,决定自2 月 16 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发热患者应去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中要求,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 月 16 日起,资阳全市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发热患者应去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通知还规定,资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应督促零售药店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销售上述药品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市民如发现零售药店销售上述药品可拨打“12315”举报。通知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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