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憑處方銷售,病人需要急救藥,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藥店是救人?還是按處銷售?

醫藥圈裡那點事


這其實是個特殊情況才會出現的問題。一般來說,藥店肯定要按處方銷售 ,畢竟只有醫生才有權利開處方,退一步講,藥店的人也無法判斷這個人是否該吃那種藥。再者,真的很危急,打120不是更保險嗎?

現在很多地區都推出了慢性病長處方政策,即憑處方可以拿到一個月甚至更長的藥量,這對藥店和患者都是好事


一葉知藥


回答這個提問很困難,藥品憑處方銷售是法,違法銷售處方藥給急救病人是職業道德,二者的關係實質上是法於情孰輕孰重,估計醫藥界所有的從業人員都會以人命關天,以人為本的原則為人民服務,“違法”銷售藥品給急救病人。

五十歲以上的人都會知道我國的藥店有許多利國利民的優良傳統,很多措施是奔著以人為本,治病救人的目的由古人在實踐中創造出來,史代沿襲繼承發揚,比如早期的藥店有坐堂中醫,邊營業邊治病。毎個藥店都有老藥工加工泡製藥材,確保藥材療效和安全用藥。藥店必須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保證急救病人夜間用藥,每個縣級醫藥公司必須有二個以上的24小時營業藥店,專設夜間急救窗口,為急救病人服務。

五十歲以下的中國人大多沒有見到傳統藥店,其原因是傳統藥店的傳統文化不符合現行的藥品法,是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取締非法經營行為,比如坐堂行醫是非法行醫。藥店無許可證自行泡製藥材是非法加工。24小時夜間賣處方藥一無處方,二無駐店執業藥師在場是非法銷售。

我國曆史悠久有許多優秀傳統文化,在繼承發揚上與現實政策脫節,特別是在醫藥流通行業,現實法規的在經濟發達地區,在大中城市,在經濟落後地區,在小城市和廣大農村,執行中很難統一,最後具體再回到提問,沒有處方賣急救病人藥品,一切以實際出發,為人民服務是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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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您這裡的藥店就是指零售藥店的話,沒有處方也是能買到藥的(前提是藥店得有這種藥):

自施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以來,老百姓購買藥品便利了很多,好多OTC藥品在家門口藥店就能買到。而處方藥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需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好多處方藥,只要藥店(零售藥店)有一般都能買到,也只有一些管制品種只是登記身份證(嚴管時)限量出售。所以您說的這種問題在藥店一般不會有困難,畢竟他們是以營利為目的的。

而且,像一些需要長期使用固定藥物控制和治療的慢性疾病用藥,以及急症、急救用藥,在保證群眾用藥安全的前提下,為方便群眾用藥,國家允許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情況,以及群眾就醫用藥的實際,合理開展分類管理工作。可見,國家實施藥品分類管理首先是為了保證公眾用藥安全的同時也考慮到了用藥方便。

藥品分類管理實施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如果一刀切的所有處方藥都強制必須憑藉醫生處方購藥,老百姓又會覺得買藥太不方便。對於老百姓,不要光顧著買藥方便,處方藥還是多諮詢醫生再使用為好,畢竟出現問題,受傷的還是自己。

二、如果您說的包括醫院的藥房(因為有些藥品只有醫院才有)情況就不一樣了:

醫院的藥房都有相應的規定,沒有醫生處方是不會對患者售藥的,因為醫院對患者售藥有一套流程,缺少任何一個環節都不會拿到藥:醫生診斷→開具處方→交費→藥房取藥,這是對患者負責,也是對醫院負責。即使情況再緊急,對於藥師來說,沒有醫生處方也不會發藥的,因為沒有醫生處方而帶來的風險更大,一旦出現問題百口莫辯。那麼您會問,那病人那不到藥就等死嗎?當然不會,因為醫院的急診科對於急救藥品都會有備藥,而且對於有特殊情況的患者會開通綠色通道,搶救生命是第一位的。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個職業、單位都有一套相應的規定來維護他的運轉,保障公眾安全。你可以想像如果一個醫院沒有醫生處方就可以隨便到醫院藥房拿到藥,沒有醫囑你用著會心安嗎?

所以,救急藥購買時首先要確定用藥是否正確,否則適得其反。在購買藥品時醫院和零售藥店同時諮詢,不要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耽誤時間,同時最好撥打120急救。


宋藥師


嚴格來說,必須要憑處方才能銷售處方藥。

2019年11月,山東一家連鎖的兩家門店因為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關店半年,罰款5萬左右。藥店如果銷售了就是違規操作。

同樣,怎麼能確認病人就應該服用某藥品呢?因為不是醫生自然沒有診斷權,拿對了,顧客認為是正常的,拿錯了,就攤上事了。

出於安全角度考慮,不銷售。因為一旦出事,就要擔負違規和害人的雙重打擊。而且,你做錯了,沒人會替你買單。




零售藥店管理


在緊急的情況下,藥店的藥師有權提供處方藥。但是要做好記錄,留下顧客的電話號碼,處理經過,顧客需要簽字確認!避免風險,並及時報告給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要問為什麼,藥師也是穿著白大褂的天使!



靈雀君


藥店賣藥按規定,人死活藥店不管,無處方藥店是不可能賣處方藥給你的,藥店罰不起


用戶18201829356


你說的是多個問題:

1、藥店基本都是不要醫院醫生處方可直購的藥品,含絕大多數處方藥和少部分處方藥。絕大多數處方藥和精麻毒放管制藥品,都是在醫院藥房銷售。

2、關於急救問題,一般都是120、999,很多地方都有急救飛機了,如果有心血管病、低血糖、糖尿病、心腦梗等,估計你會常備速效救心丸、糖塊、二甲雙胍和胰島素注射劑、阿司匹林等,臨時去醫院購買來不及,儘管藥店可能在小區,臨時購買也是來不及的。遇到突發事件,只能是路人援手相救,再撥120送醫。

3、對於有心血管病或心腦梗、低血糖、糖尿病等,自己定期去醫院購買藥品儲備並定期複查體檢,必要時,也是隨身攜帶藥品。醫藥分業分開,啥時能執行到位,有待醫改深入,主要還是涉及一個”利”字沒解決。


有尊嚴地活著


這個理由太奇怪了。病人需要急救的話,還要往藥店跑嗎?不是應該上醫院嗎?

也許你說的急救指的是心梗之類的問題,這種情況的話,硝酸甘油之類的藥物,一般的藥店還真可能沒有,你也不要太操心了。打120,或是醫院近的話,直接上醫院才是第一選擇。

再說一句,這種情況的話,藥店如果隨便賣給你藥,其實更容易出事。因為誰也不知道你說的是真是假。吃錯了藥呢,誰負責,很可能會找藥店負責,誰你沒有處方賣給我的?我說著急你就賣啊,你違規賣藥,我就要找你賠。這個跟訛醫院是一個道理。

一般這類的急救藥很便宜,如果真的很急。不好意思,我要是店主,不賣你,我送你了。不要錢。


醫家故事


你這個很奇怪,你要救命不去醫院去藥店,藥店並沒有行醫資格,所以也就不存在你所謂的藥店救不救人的問題,藥店就是賣藥的。


梅呢子之父


正常情況打120,因為藥店非專業冶療機構並不具備急救條件和專業知識,極端情況個人傾向救人在先,怎麼做取決個人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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