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獎勵100元,錢不算多,但事很大、很關緊

駐馬店汝南: 舉報擅自開門營業者獎勵100元

汝南:獎勵100元,錢不算多,但事很大、很關緊

河南日報農村版訊(記者黃華)

2月15日,汝南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商業經營場所管理禁止未經批准自行開業的公告》規定,凡接到舉報人實名舉報後,經現場查實的,一次性獎勵舉報人100元。

通告說,為了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做好廣大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的正常生活保障供應,對未經批准擅自開門營業的商業經營場所,實行有獎舉報制度。

據悉,為確保防疫措施落實、人員組織到位、物資儲備充裕、後續保障有力,本著保障供給、方便群眾的指導思想,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批准部分商場、超市、藥店、加油站、賓館在疫情防控期間開門營業。

通告要求所有所有批准開業的商業經營場所必須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督導安裝懸掛批准營業標牌,安裝監控裝置,派駐防疫監管人員,嚴格監督防疫措施落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經營活動,為廣大群眾提供生活保障。

對於其他商業經營場所(單位)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該縣將分期分批經批准後開門營業。任何單位和企業未經批准一律不得擅自開門營業,否則將按照疫情防控戰時要求,一律吊銷營業執照,並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追究法律責任。

該通告自2020年2月15日執行,舉報電話:汝南縣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監管組 0396—35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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