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研发的历史,以及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争议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建议0到6岁的儿童接种29剂9种疫苗(外加6个月后每年注射一次流感疫苗)。美国没有联邦法律强制要求接种疫苗,但所有50个州都要求进入公立学校的儿童接种某些疫苗。大多数州提供医疗和宗教豁免;有些州允许哲学上的豁免。

<strong>支持者说疫苗接种是安全的,是20世纪最大的健康发展之一。他们指出,包括风疹、白喉、天花、小儿麻痹症和百日咳在内的疾病,现在都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数百万儿童的生命得以拯救。他们认为,对疫苗的不良反应极其罕见。

<strong>反对者说,儿童的免疫系统可以自然地应对大多数感染,而向儿童注射有问题的疫苗成分可能会导致副作用,包括癫痫、瘫痪和死亡。他们认为,大量研究证明,疫苗可能引发多动症和糖尿病等问题。

疫苗研发的历史,以及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争议

疫苗的早期历史

<strong>中国人早在公元1000年就使用了预防天花的接种技术,古代非洲和土耳其也使用了类似的技术。美国第一次推广疫苗是在1721年,当时清教徒牧师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为了应对天花的爆发,鼓励人们接种天花疫苗。

英国医生和科学家爱德华·詹纳(Edward Jenner)于1796年发明了第一种牛痘疫苗(一种类似于牛天花的疾病),并为一名8岁的男孩接种疫苗。詹纳的发明被使用了200年,不断更新,最终根除了天花。

1801年,本杰明·沃特豪斯(Benjamin Waterhouse)医生、哈佛医学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联合创始人和校长开始使用“牛痘疫苗”,马萨诸塞州因此成为美国第一个推广使用疫苗的州。1809年,马萨诸塞州的米尔顿镇成为美国第一个提供免费天花疫苗的城镇,同年,该州颁布了要求天花疫苗接种的法律。

<strong>后来,1813年2月27日,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签署了一项鼓励接种疫苗的法案,成立了国家疫苗局(National Vaccine Agency)(现在是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的一部分)。

185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美国第一个州的法律,要求对在校儿童接种疫苗,随后是纽约州(1862年)、康涅狄格州(1872年)、印第安纳州(1881年)、阿肯色州(1882年)、伊利诺伊州(1882年)、弗吉尼亚州(1882年)、威斯康星州(1882年)、加利福尼亚州(1888年)、爱荷华州(1889年)和宾夕法尼亚州(1895年)。到1963年,有20个州要求公立学校接受免疫接种;到1970年,有29个州。

疫苗研发的历史,以及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争议

作为对1878年《国家反强制免疫法》的回应,《国家反强制免疫法》的记者说:“总的来说,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疾病……比天花本身对人类的危害更大!”美国反疫苗协会(anti - vaccine Society of America)成立于1879年,是针对各州颁布的疫苗接种命令而成立的,它认为强制接种疫苗是“有失尊严的”,而且“疫苗作为疾病预防手段的有效性取决于个人观点”。1882年,新英格兰反强制免疫联盟成立,1885年,纽约市反疫苗联盟成立。在他们的影响下,反疫苗组织开始在加州、伊利诺斯州、印第安纳州、明尼苏达州、犹他州、西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辛州废除疫苗接种规定。

<strong>1879年,法国化学家、微生物学家路易斯·巴斯德(Louis Pasteur)发明了第一种实验室研制的禽流感霍乱疫苗(最常感染鸡)。1885年,巴斯德发明了狂犬病疫苗,开始了一段针对人类疾病的疫苗开发的活跃时期,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期间出现了针对伤寒(1899年)、霍乱(1911年)、白喉(1914年)、结核病(1921年)和破伤风(1924年)等疾病的疫苗开发。随后在20世纪中期出现了脊髓灰质炎(1955年)、麻疹(1963年)、腮腺炎(1967年)和风疹(1969年)疫苗。

在疫苗开发的活跃时期,<strong>1901年,德国生理学家埃米尔·冯·贝林(Emil von Behring)获得了第一个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以表彰他在开发白喉疫苗血清疗法方面的工作。

1902年7月1日,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来规范病毒、血清、毒素和类似产品的销售(也被称为生物制品控制法),这是第一个控制药物质量,特别是疫苗质量的立法。

后来,在1905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雅各布森诉马萨诸塞州案中支持强制接种疫苗。在裁决之后,全国更多的州开始实施强制儿童接种疫苗作为公立学校入学的一个条件。

疫苗研发的历史,以及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争议

1922年11月13日,学校儿童强制接种疫苗的合宪性再次在Zucht诉King案中受到挑战和支持;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此案,称“在州警察权力范围内提供强制疫苗接种”。

<strong>1951年,医学博士乔纳斯·索尔克(Jonas Salk)和他的团队开发了一种方法,在猴子肾脏组织中培养脊髓灰质炎病毒,以便能够生产大量疫苗。1955年4月12日,索尔克疫苗试验结果显示该疫苗80-90%有效,美国政府在同一天批准了IPV脊髓灰质炎疫苗。1955年5月8日,疫苗接种计划暂停,以调查疫苗注射导致的瘫痪;生产方法发生了变化,1955年5月27日恢复了疫苗接种。麻痹性脊髓灰质炎病例从1955年的28985例下降到1965年的72例。美国最后一例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于1993年,1994年9月29日,泛美卫生组织宣布西半球脊髓灰质炎已被消灭。

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和疫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986年,美国通过了《全国儿童疫苗伤害法》,以应对大量声称疫苗会导致包括脑损伤和死亡在内的不良反应的诉讼。如果个人因接种疫苗而受伤,该法案使医疗专业人员和疫苗制造商免于承担责任。该法案规定,疫苗伤害索赔应向美国联邦法院提交,而不是直接向民事法院提交针对医生或疫苗制造商的索赔。与民事法庭不同,提起伤害索赔的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疏忽或未能发出警告;他们只需要证明疫苗造成了伤害。

1988年10月1日,根据《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建立了国家疫苗伤害补偿计划(VICP)。VICP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充足的疫苗供应,稳定疫苗成本,并为为某些疫苗伤害的个人建立和维持一个可接近和有效的论坛”。“1989年至2014年7月1日期间,已作出了3 645项赔偿(共计27亿多美元的赔偿和1亿1 32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驳回了9 786项索赔(共计6 280万美元支付给4 925名被驳回的索赔人以支付法律费用)。

随后,在1990年,CDC和FDA创建了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VAERS通过任何人提交的报告收集有关不良事件的信息,包括医疗专业人员和家庭成员。VAERS每年收到大约3万份报告。85-90%的VAERS报告是关于“<strong>轻度不良事件,如发烧、局部反应(如注射部位发红)、发作、哭泣或轻度烦躁”。其他10-15%的VAERS报告是针对“严重的不良事件,包括危及生命的情况、住院、永久性残疾或死亡,这些可能是或不是由疫苗引起的。”

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93年儿童全面免疫法案》,该法案创建了“儿童疫苗”(VFC)项目,向有需要的儿童免费提供疫苗,以增加接种儿童的数量。

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和自闭症争议

1998年2月,医学博士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在《柳叶刀》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儿童回肠淋巴样结节增生、非特异性结肠炎和广泛性发育障碍》的文章。文章称“风疹病毒与自闭症有关,麻疹、腮腺炎和风疹联合疫苗……也有牵连。”反疫苗组织和家长开始以韦克菲尔德的文章为理由,选择不给孩子接种疫苗。

在2003年至2012年之间,Brian Deer,一个调查记者,调查了故事,发表论文36篇指责韦克菲尔德“伪造病史的儿童和本质上制造一幅画,这幅画他合同找到了律师希望苏疫苗制造商和创建一个疫苗恐慌。2004年3月3日,韦克菲尔德的这篇文章的12位共同作者中的10位在《柳叶刀》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解释的撤回”,声明“我们希望在这篇论文中澄清,由于数据不足,MMR疫苗和自闭症之间没有因果联系。”2010年2月2日,《柳叶刀》杂志撤回了韦克菲尔德的文章,称“很明显,韦克菲尔德等人1998年发表的论文中的一些内容是不正确的。”2011年1月5日,《英国医学杂志》(the British Journal of Medicine)发表了一篇文章,称韦克菲尔德从律师那里得到了超过67.4万美元,在接受检查的12名儿童中,有5名在接种疫苗之前就出现了发育问题,3名从未患过自闭症。

因此,2011年5月24日,英国吊销了韦克菲尔德的行医执照,称韦克菲尔德“滥用职权”,“败坏了医学界的声誉”。[21] Wakefield认为,对他工作的调查是一个阴谋的一部分,目的是“抹黑他的研究”,以“保护政府免受疫苗丑闻的曝光”。

硫柳汞和自闭症

1999年7月9日,美国儿科学会(AAP)和美国公共卫生服务(PHS)建议“尽快”将硫柳汞从疫苗中除去。”然而,他们也说,“没有数据或证据的暴露程度造成的任何伤害,有些孩子可能会遇到以下现有的免疫接种程序”,“不为儿童接种疫苗的巨大的风险远远大于未知,可能小得多的风险,如果有的话,长期接触硫柳汞疫苗在生命的最初6个月。”

2003年5月,众议员丹·伯顿(R-IN)发表了一篇题为《药物中的汞——承担不必要的风险》的报告,他在报告中要求FDA将硫柳汞从流感疫苗中去除,并建议对疫苗中的硫柳汞与自闭症之间的联系进行独立研究。

2005年,罗伯特·肯尼迪写了一篇文章题为“致命的免疫力,”认为2000 疾控中心会议是在“讨论如何掩盖破坏数据”,有“惊人的早期研究表明硫柳汞和语音延迟之间的联系,注意缺陷障碍,多动症,自闭症。这篇文章在发表后的几天内被多次更正,并于2011年1月16日被杂志删除。争议导致了18个月的调查由美国参议院卫生委员会,教育,就业和养老金,得出的结论是,肯尼迪的指控是未经证实的,“硫柳汞是[被]自愿从儿童疫苗分布在美国作为一项预防措施,“促使通过联合请求美国儿科学会和美国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07年,6岁及以下儿童的疫苗不含硫柳汞或只含微量硫柳汞,除灭活流感疫苗外,均有含硫柳汞和不含防腐剂两种版本。到2009年11月30日,以汞为基础的防腐剂硫柳汞已在美国被逐步淘汰,但某些流感、脑膜炎球菌和破伤风疫苗除外。

2010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在塞迪洛诉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一案中,疫苗接种与自闭症之间没有联系。这一裁决支持了此前的两项裁决:一项是2007年美国联邦特别大师索赔办公室(United States Court of Federal Claims Office of Special Masters)的裁决,另一项是联邦索赔法庭(Court of Federal Claims)的裁决。

2011年8月25日,医学研究所(IOM)发布了一份报告,题为《疫苗的副作用:证据与因果关系》。报告简要地指出,“有证据表明,麻疹-腮腺炎-风疹(MMR)疫苗与自闭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2年2月15日,Cochrane合作组织对疫苗和自闭症的研究进行了独立调查,得出结论:“我们无法评估MMR免疫接种与以下疾病之间的显著相关性:自闭症、哮喘、白血病、花粉热、1型糖尿病、步态障碍、色氨酸病、脱髓鞘病、细菌或病毒感染。””的一项研究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上的美利坚合众国(PNAS) 10月6日,2015年发现,婴儿恒河猴的生理学相似人类婴儿,注射人类儿童疫苗从1990年代初(中含有硫柳汞)和从2008年(儿童疫苗的硫柳汞被淘汰后)表现出任何行为和神经病理变化可能与孤独症。2019年3月5日发表在《内科医学年鉴》上发表的研究,研究了657461名儿童十多年在丹麦,和总结说,“这项研究强烈支持,MMR疫苗接种不增加患孤独症的危险,不引发孤独症易感儿童,并不是与集群相关的疫苗接种后的自闭症病例。”

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及其父母可能面临的后果

北卡罗来纳州、俄亥俄州和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公立学校系统暂停未接种疫苗的儿童。2011年,大约2000名没有接种百日咳疫苗的七到十二年级儿童被禁止在旧金山上课。2014年6月22日,联邦法官威廉·昆茨(William Kuntz)支持纽约州禁止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其他儿童患水痘时进入公立学校的法律。许多儿科医生不会治疗未接种疫苗的儿童。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如果未接种疫苗的儿童感染并伤害了其他年龄太小或免疫功能低下而无法接种疫苗的儿童,未接种疫苗的父母应该受到刑事起诉(包括刑事过失杀人和金钱损失)。

根除和消除疾病

消除意味着该疾病不存在于一个地区,而根除意味着该疾病不存在于全球任何地方。1980年,全世界宣布消灭天花,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消灭的疾病。美国于1979年宣布消灭脊髓灰质炎,西半球于1994年宣布消灭脊髓灰质炎。美国于2015年4月29日宣布消灭风疹,2016年9月27日宣布消灭麻疹。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根除和消除疾病是疫苗接种计划促进高接种率的结果,而那些反对接种疫苗的人则表示,更好的卫生条件和清洁的水导致了疾病的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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