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辱骂消息再撤回有用吗?拘!

2月14日,盐池县公安局再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石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月13日17时许,盐池县花马池镇万丽盛世小区业主微信群内,业主们正在热烈讨论着小区门口的疫情防控检查点。有人说:“检查点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对进出小区人员逐人登记,保障了小区居民的安全。”有人说:“管的严一点好,虽然自己进出小区麻烦了一点,但病毒也不会乘虚而入。”还有人说:“门口检查点的工作人员真是辛苦,一连坚守了十几天,不畏严寒和病毒,一直在为群众默默奉献着。”然而,有的人却不这么想,微信名叫“阳光灿烂”的人在群里对防控工作人员说:“你他妈算老几?出门还要我拿条子。”然后微信名叫“恭喜发财”的人紧跟着说:“你们他妈的不让进出小区,这帮孙子。”

相同的语言风格也注定了相同的行事作风,在辱骂完防控工作人员后,两人同时把辱骂消息撤回。但网络终究不是法外之地,尤其是在微信群成员“雪亮”的眼睛下,撤回微信消息也不能挽回违法事实。

接到报警后,两名在微信群辱骂防控工作人员的李某某、石某某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传唤调查,二人对在“万丽盛世业主微信群”辱骂防控工作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李某某、石某某因寻衅滋事被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发辱骂消息再撤回有用吗?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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