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多起


警情通報!多起

淄川警方快速偵破三起涉疫情案件

2月12日18時許,劉先生報警稱:他在淄川的家中被人以網上買口罩的形式詐騙現金4480元。

接到報警後,淄川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立即會同網安大隊、松齡路派出所展開偵查。經研判分析,最終確定作案嫌疑人為陝西省漢中市的馬某。辦案民警聯繫上馬某,對其說明利害關係後,馬某主動退賠受害人損失,承諾待疫情結束後,到公安機關接受處理。目前,受害人已收到馬某退賠款。


2月14日13時許,在淄川濱博高速淄川檢查站,正在執勤的交通、衛健、公安等部門的工作人員發現一輛浙江牌照的汽車駛來,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司機周某進行體溫測試後、勸其返回。周某不聽勸阻,明知疫情防控的有關措施拒不服從,強行開車進入淄川境內。民警立即跟蹤追擊,將其攔停。經調查瞭解,周某是安徽省淮北市人,當天由安徽自駕車到山東,想到濱州約會網友,在濱州高速收費站被疫情管控檢查人員勸返,便又沿高速公路來到淄川,欲從淄川下高速後再繞行到濱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周某被淄川公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月14日16時,家住洪山鎮澗北社區的李某未戴口罩酒後來到小區勸返點,在明知社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情況下,將勸返點的簡易門門鼻損壞,強行外出小區。面對勸返點工作人員的勸阻,李某拒不聽從,乘著酒興對工作人員大吵大鬧,擾亂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2月15日,淄川公安分局決定給予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周村警方快速偵破一起涉疫情電信詐騙案

2月10日,周村警方接到受害人李某電話報案,受害人在電話中敘述:通過抖音平臺購買口罩,被三個暱稱分別為“哈”、qqwwoo173、“哦豁呦”的微信號以支付運費、稅金、定金為由先後詐騙4129元。因受害人在報案過程中正在發燒,不方便到派出所報案。考慮到及時為群眾挽回損失,抓緊破案,周村永安派出所民警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微信視頻的方法進行了案件受理。後在分局刑偵大隊支持下,迅速鎖定了違法犯罪嫌疑人為海南省陳某某。考慮疫情期間出差不便,民警通過電話及微信視頻,對嫌疑人陳某某展開調查和訊問,陳某某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頑固對抗、推諉扯皮後,在強大的法律震懾下,最終承認夥同他人以賣口罩為由騙取他人錢財的事實。2月12日,陳某某通過微信向公安機關退還了受害人損失4129元,並寫下悔過書承諾在疫情過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

在網上購買醫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時,一定要到正規購物網站或正規藥店購買。對於要求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信息等行為,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或就近到公安機關報案。遵守疫情期間有關防控措施規定,防止疫情蔓延擴散,是我們現在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希望廣大群眾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有關部門的工作,攜手同心,共同打贏這場疫情防控人民戰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