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序安排市場主體復工復業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市場主體:

按照嘉峪關市委辦公室、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統籌安排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生活服務類市場主體復工復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工復業時間安排

按照分期、分批、有序的總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市場主體要統籌調度、科學制定復工復業計劃,有序組織復工復業。

(一)生產、組織供應疫情防控必需品(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品(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的相關企業,在周密做好經營場所和復工人員防護措施前提下,確保正常復工開業。

(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具備經營條件的酒店、賓館、飯店、餐館等餐飲服務單位,由經營主體申請,經轄區市場監管分局(所)嚴格審查後,可恢復營業,以外賣配送或者現場打包帶走方式供餐,不得提供就餐場所,嚴禁聚餐、聚會。

(三)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理髮店、便利店、蔬果店、麵食加工店、鮮花店、洗車房、洗衣房等生活必需服務類店鋪可恢復營業;理髮店僅限理髮,並實行預約服務制,店內不能有消費者聚集等候。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手套,消費者必須佩戴口罩,營業場所必須配備體溫測量設備,並做好消殺工作。

(四)網吧、酒吧(酒館)、電影院、歌舞廳、健身房、棋牌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娛樂場所暫不開放營業。其他市場主體按照市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統籌做好企業復工復產、項目開工建設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序組織復工復產。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復工復業前落實“四個到位”

一是疫情防控宣傳到位。市場主體要多渠道開展宣傳培訓,引導員工提高疫情防控意識,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二是防疫物資準備到位。防疫需要的口罩、防護服、防護眼鏡、75%酒精、84消毒液等防疫物資準備到位,確保復工使用需要。三是場所消毒措施到位。對所有即將復工復業的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消毒。四是應急預案制定到位。市場主體要提前建立疫情防控預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

(二)復工復業時做到“四個必須”

一是必須健全完善防控機制。市場主體負責人必須現場指揮,建立內部疫情防控組織架構,做好復工復業方案,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二是必須不漏一人排查員工。按照“一人一檔”做好建檔篩查工作,確認員工健康後方可返崗。對外地員工採取“非必須、不返嘉”原則,在醫學觀察期內的員工,暫不返崗;對在湖北等重點疫區的員工,嚴格執行當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規定和有關措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疫區。三是必須建立有效防護措施。各市場主體要按照市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制定的防護要點開展疫情防護和隔離工作;做好口罩、測溫計、消毒水等物資保障及發放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安排專人定時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通風,並做好記錄;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對所有內部員工、外來人員、消費者等進行體溫測量並詳細記錄,對體溫超過37.3℃的人員,迅速報告所在社區,送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四是必須強化內部管理。復工復業市場主體必須全面掌握返崗復工人員基本信息、近14天內流行病學史、本人及直系親屬健康狀況、返回交通方式等信息,同時確保每日監測上報員工身體狀況,督促員工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防護。取消或控制人數參加集體活動及會議,儘量減少因公出行、停止聚會等。

三、復工復業報備和服務

一是實施復工復業報備制度。計劃復工復業的生活服務類市場主體向轄區市場監管分局(所)提出申請,轄區市場監管分局(所)及時組織專人開展巡查檢查,並進行備案,經轄區市場監管分局(所)備案的企業可以復工復業。

二是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各市場監管分局(所)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對市場主體復工復業、防疫情況進行現場巡查、檢查、督查,重點督查從業人員、消費者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和公共場所、經營場所日常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不滿足復工復業條件的市場主體,存在瞞報、漏報相關情況的市場主體責令停工停業。

三是強化復工復業市場主體服務。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嘉峪關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強政策宣貫,積極協調解決市場主體復工復業後各類問題。

復工復業時間和工作要求,將根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進行調整。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附:各分局(所)聯繫電話

鏡鐵分局:王海軍 6208059 13519487052

雄關分局:晏詠風 6208128 13519485151

長城分局:張紅兵 6208109 13993763191

工業園區所:竇興文 6208102 13519488618

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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