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什麼時候能出去打工,我的勞動合同3月份到期,會不會被公司辭退?

用戶4407915037661


我也是上個月18號回湖北,本來買的初六高鐵回深圳的,結果直接被留在了湖北動彈不得了。這種情況下,還是生命更重要,保護自己同時也對別人負責。疫情只是暫時的,春暖花開總會來到。


白朵朵520


你好,你這種情況不用擔心的,目前全國各地百分之80人都是無法正常復工,像你這樣的情況非常多的。

另外湖北區域外出復工短時間內肯定是不能實現的。

之前非常多的湖北朋友諮詢要怎麼出來上班,我綜合了一下幾點。

第一:湖北區域當地是否已經讓本地人員外出。(據瞭解大多數還是不讓外出的。)

第二:湖北區域朋友出來復工申報的手續也是比較多的,據湖北區域網友反應,需要當地防控單位出路同意你外出復工的證明。另外還得復工地區街道或者村委社區同意你返回復工的證明,這幾個是比較麻麻煩的。

第三:到達復工地區也是要進行14天居家隔離的,具體得看當地要求。

總之目前湖北疫情還是非常嚴重,能不出來儘量不要出來,一切等政府通知,全國幾億人等著復工呢。

我們上週到了深圳,是建築這行的基本上都不給審批覆工,只能在這邊乾等。

所以目前還是在家等著為好,不要急一一時復工。


深圳室內施工


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可能性大於90%,3月前不要出來,出來後做好重新找工作的最壞打算吧!不過短時間湖北人找工作比較困難……


聯照大莞家


不出去工作,餓死的概率是100%,出去工作被感染,病死率不到3%[呲牙][呲牙][呲牙]


獵頭人


現階段我們湖北所有打工的還是老實呆在家裡吧。就算隔離禁令解除了,外省人還是把我們當瘟神看啊,在自然災害面前我們有些經濟上損失認命吧。

我就把自己的工作主動辭退了,家裡還有老媽愛人小兒子,壓力一樣大,但有什麼辦法呢?等一切都好起來了再去找事幹。

現在我們全省約2000萬民工都坑在家裡動都不能動,有些悲哀吧,一個人的過錯全省全國人民買單。找個哭泣的地方都沒有。


遙想夢中的樓蘭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不會被公司辭退。

國家人社局有通知,凡是在隔離治療期間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滿,醫學觀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相關勞動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南飛朱雀人力資源解說


也許在合同期內無權中止合同可三月很近會否同你續簽你得問清楚志老闆或勞資人力部門。然後再作決定。比較穩妥一些。另一方面得做好可能一時出不來的準備,在家節省不必要的開支,買些生活的必須品。準備春種,做到有糧食吃。養雞養鴨養魚,種瓜果和小菜自給自食,同家人同舟共濟。熬過這段艱難時期,再出來搵錢不遲,畢竟人平安,有健康的身體才是最最重要的。


用戶861362100686


我就問你一點,如果你是湖北其他地區的,現在是否願意和剛從武漢出來的人接觸,不要喊口號,捫心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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