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房租壓力這麼大,你們的房租免了嗎?你怎麼看?

洋蔥的旅行


減免房租這個話題就要等你自己給房東開口了,覺得能開口就說不能開口就算了,畢竟事也不能房東這是全國性的


快遞員大飛


我是做加工行業的,租的是沿街兩間房屋,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房子是沿著馬路邊上蓋的,這麼多年鄉鎮的不斷升級改造,使得原來的房屋成了像沿街的商鋪,2019年前這條街的房租金還不是很高,上半年房東通知我說下半年想把房屋改造一下,我說我已經租了十年了不礙事,我繼續租,但是房東還是執意不行,哪我就面臨去找合適的地方,尋找了很久,不是這樣,就是那不行,就又成皮賴臉的留下,沒想到的是房屋改造好以後房租確漲了很多,有點接受不了,個人的觀點是這麼多年的感情,其實在房主眼裡你就是一個租客所以只有認了。

2020年又趕上疫情,房東和兒子搬進了城裡,做為房東可能沒有考慮我們實體店的壓力和難處吧,也有可能房東是個上年紀的老太太了吧,而房東的兒子這麼多年對我和房東之間租房協議和租金都沒有太多的言語,應該是家庭商量好的吧,對於我們實體店的租客又不好和房東提太多的要求,要麼租要麼搬,免租金這事我想和他們提起來了也無法商討。

所以面對壓力,只能說自己的苦自己扛。


松哥說說


房租不是說免就可以免得,現在的房子多數都是二房東,能租到房東本人的房子是非常難得。在這種情況下,租客想要免房租,必須房東給二房東先免了,而房東想要免房租,有房貸壓力的條件下,有需要銀行免。方方面面下來,不是一句話就能解決的。不可能全國都免房租,只能是個別地區,房東沒有經濟壓力,好心給免一些的。就我在的北京這裡,我租的是二房東,雖然沒有給我免,但是到期後沒有催著交房租,說是可以晚些時候交。


南田北共


免租是不可能的,我也理解,如果是我,我也不會免,因為自己都欠這債呢!

這次的疫情把人坑慘了!房租只是一小部分,還有房貸、車貸、保險、一家的生活費、還有上月信用卡,上上月信用卡寫到這裡頭痛,求安慰!!!

現在位置、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今年在家被困45天,今天早上睡到十一點,已經分不清白天黑夜,就知道困了睡,餓了吃,然後就寫寫寫!希望這次疫情早點過去,早點回復以前得生活!武漢加油



蘭蘭家妞兒


一場始於湖北,蔓延全國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擊戰牽動了各行各業的心,也讓很多企業主和個體房主十分揪心。
1、行業協會基層政府提出免租倡議
1月30日,廣東省廣州市住房租賃行業協會發布《致全市業主(房東)的減租倡議書》,《倡議書》稱,協會代表全市所有住房租賃行業經營業主向房東號召主動減租:“建議2020年2月1日-2月29日(影響最大最直接的2月份),免租一個月,3月1日-4月30日租金減半兩個月。”
廣東省這一倡議的提出,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地方也紛紛針對疫情期間的“房租問題”表明了態度,如,上海屬地化排查公租房租戶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及時續租退租不作違規違約處理;杭州住保房管部門第一時間啟動住房租賃行業防疫控疫工作,排查住戶動態、增加消毒頻次、實時監控網籤、優惠租客房租……
無論這份“減租、免租”的倡議是由哪裡發出的,我們都不可否認的是,面對這場“疫情阻擊戰”,這份互相關懷的“溫暖”是流動於生活中的。
2、免租、減租事宜房主租戶共同協商。


3、各大企業紛紛 為商戶減租
無論是免租還是減租,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都是一種情分,是對百姓的深厚感情,是對“交付者”的體諒與關心,而不是一種“規定”,如果條件允許相信大家都願意這樣做,對於這份付出我們應該心存感恩。
而沒有免租或減租,則可以說是一種本分,不應該被“道德”所牽制,因為這與“道德”並無關係,在這特殊的時期,每個人都不容易,也更需要大家同心協力,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幫助下共度難關。
一同攜手並肩,一起擁抱疫情過後的春暖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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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貴姓悆


本次疫情之下,對經濟的影響是毫無疑問的,現在大部分省份都在延遲公司復工的時間,不少打工者選擇了延期返回工作城市,不少店鋪也選擇延期開業,那麼這段時間的房租怎麼辦?沒有多少收入卻要承擔高額的房租,這個壓力確實不小。

1月31日,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協會和廣東省公寓管理協會相繼發佈致業主(房東)的減租倡議書,建議2020年2月1日-29日免租一個月,3月1日-4月30日租金減半兩個月。

倡議書一出,無疑就像巨石投入到水面,引起了眾多人員的討論,因為這些年的發展,不管是對個人,還是個體經營者,房租都是一項重要的支出。在無法復工的時候,相當於收入減少了,卻仍然要負擔這麼重的房租,也難怪會想要減免租金。

而在另一頭的房東,其實也有自己的苦衷,為什麼?因為這個疫情也不是他們造成的,他們的房子其實也有自己的成本,比如說是貸款買的房子或店鋪,那麼房東減免房租後,銀行的貸款會減免嗎?顯然目前並沒有這方面的跡象。

就算房子是房東自己全款買的,沒有貸款,那麼以經濟學觀點來看,這投出去的資金也都是有成本的,這個成本不會隨著租客是否入住而變化,相當於是固定成本,所以說疫情影響下,租客難,房東也難。

在筆者看來,這份倡議書可能只是作為協會發出的一份非強制的說明,最終是否減免房租,其實決定權仍然在房東手上。不過這種倡議書一出來,頗有一種將房東頂上去的意思。

因為倡議書站在了道德制高點,房東作為有房一族,很容易被人們認為是強勢的一方,如果房東不減免房租,則可能受到很多人的道德批判,而如果房東減免房租,則需要房東自己來默默承擔損失。

因為房東們不可能都像王健林這麼財大氣粗。

在疫情出來後,不少企業都開始捐款,在這裡面,萬達捐款1000萬,這個捐款金額放在普通企業可能不少了,但是放在一個小目標就是1億的王健林身上,不免讓人心中嘀咕,不少人還直言王健林小氣。

不過隨後王健林宣佈了一個重大消息,那就是萬達商管給旗下的租戶免租36天,大家一起共度時艱。

公開資料顯示,王健林目前在全國有300多座萬達廣場,每年總零售額超過2000億,疫情之下,消費行業受到衝擊最大,因為外出消費的人員出現斷崖式減少,在萬達廣場開店的租戶們每天都在損失。

而根據2019年王健林旗下企業總租金達到400億計算,36天的免租期對應的租金已經高達40億,這個金額高於了絕大部分捐款企業,而且對於租戶來說是實實在在的好處。

可以說王健林是明白自己的商業與租戶其實是唇亡齒寒的關係,租戶如果沒有了,萬達廣場靠什麼賺錢了?

疫情影響之下,租客難房東也難,是否應該減免租?其實對於這個問題不能一刀切,因為房東也有房東的難處,租客也不能用道德綁架房東,畢竟是市場經濟,用一句話說:減免租是道義,你以後可以多與這樣的房東親近,畢竟一起渡過難關,不減免也是正常的,不用太過氣憤。


鱷魚59613715


個人覺得疫情之下,房東減不減免房租要看房東個人能力和覺悟。如此大疫情每個人都不容易,租客要生活房東也要生活。每個人都不容易。很多房東都是靠租金還房貸,試問減免了租客房租銀行會減免房貸嗎?如果房東個人經濟能力強點覺悟高點,可以適當的減免或降低部分房租。國家有難應該所有人報團取暖,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鄉村重生記


2019年年底,新型冠狀病毒自武漢快速傳播至全國各地,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省份相繼發佈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與此同時,減免受疫情影響期間的房租的呼聲也隨之出現。合肥市住房租賃協會2010年1月31日發佈致全市業主(房東)朋友的一封信,建議對受疫情影響最大的2020年2月1日-2月29日免租一個月,3月1日-4月30日期間租金減半。

疫情影響下減免房租有何法律依據,出現此類糾紛時如何處理,本文將作出簡要分析。

一、“非典”時期我國法院對減免房租的審判觀點

2003年6月1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由於“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對一方當事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合同糾紛案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用公平原則處理。 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非典”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妥善處理。”。該條指出,因疫情影響,按原合同履行對一方當事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可適用公平原則處理;導致合同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不可抗力的相關規定。但此規定已於2013年2月26日被廢止。

以“非典”為關鍵詞、以“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案由,搜索相關判例可以發現,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非典”疫情所引發的房屋租賃糾紛時,認定 “非典”系不可抗力,由此導致的合同無法履行所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公平原則由合同雙方分擔。也有法院直接引用情勢變更,認為合同一方有權要求對合同作合理的變更,以體現公平原則。

由此可看出,我國法院對“非典”的認定無論是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在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時均偏向於適用公平原則平衡雙方的責任。

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屬於不可抗力

新型冠狀病毒與“非典”相似,但病毒從武漢快速波及全國,傳播範圍更廣。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發佈(2020)第1號《公告》,宣佈:“一、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二、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2010年1 月 31 日,世界衛生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就緊急委員會會議結果向全球通報:中國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基於中國感染者數量增加、多個國家都出現疫情兩個事實。目前雖有治癒的患者,但治癒比例很低,至今無確定有效的治癒方法。這表明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屬於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突發事件,自然屬性上屬於自然災害,法律屬性上符合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

目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2日向浙江湖州某汽配製造企業出具全國首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

三、新型冠狀病毒下因房租減免引發的糾紛解決方式

(一)依合同約定

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了發生不可抗力、情勢變更等類似事由的處理方式時,應優先依照合同約定。實踐中,已有不少出租方將房屋徵收、自然災害等影響合同履行的情形在租賃合同中予以約定。

(二)雙方協商

租賃合同雙方可就受疫情影響期間租金的交納問題自行協商,重新確定一定期間內減免租金,或者緩交租金、延長租期。

(三)承租方停止營業,適用不可抗力

承租方因新冠狀病毒的影響停止營業,屬於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應適用不可抗力,對此期間的租金應予以免除,或者延長相應租期。如果因疫情原因停業時間較長,承租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但要履行及時通知出租方的附隨義務以減輕可能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

(四)承租方未停止營業,但經營受到疫情嚴重影響,適用情勢變更,依照公平原則合理分擔損失

有些企業雖未停止營業,但在冠狀病毒的席捲下營業額慘淡,比如受疫情影響嚴重的餐飲業,各地政府嚴格的管控措施以及疫情帶給人們的極大恐慌,使一些餐飲商戶正常開業也與停業無異,還要承擔每天的水電費與員工工資。租賃雙方對此均無過錯,若讓承租方一方承擔這一不可預見的極端風險有違公平原則,可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由人民法院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減免租金、延期或分期支付、延長租期等,或者解除合同。

新冠狀病毒下租金的減免問題還未有專門的司法解釋,但《民法總則》和《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已經規定了相關問題的處理方式,我國法院也積累了大量因“非典”和其他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引起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審判經驗,這將會為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提供更加嚴謹、切實具體的意見。疫情之下,每個人都是受害者,應以社會和國家集體利益為重,同心攜手,共渡難關。


合肥曹景博律師


這個事情你要房東怎麼為你減免,疫情時期誰也不容易,打工者每個月租房生活,房東每個月還房貸,有的雖然不用還房貸,作為房東能為你減免租客一個月但不能再減免兩個月 三個月,畢竟房東也要開飯,有些事情總不能因為疫情把壓力分擔給房東,只要疫情一天沒解決,街上人流一直稀少,各行各業經濟下滑,現在不是減不減租的問題,疫情一天沒得到控制,自問一下作為租客還好意思繼續讓房東一起陪你玩下去,租客能玩得起房東玩不起,相信現在非常時期,誰也玩不起,目前當務之急好好配合政府不要亂跑注意身體健康才是命。


自由作家水草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個人覺得,在這疫情的影響下,房東願意與租戶能共同擔當面對,是很仁義和大愛的舉動,值得讚揚。

但是話又說回來,租戶租商鋪從事經營是基於公平公開公正的合作行為,這是單純的商業行為,如果把經營中遇到的風險轉嫁給房東,強要房東免租和減租是否有失商業公平性,畢竟在租戶商業行為獲利的情況下,房東並沒有風險和利益同擔,租戶每月租金定額,那麼房東自然也就沒有和租戶共同承擔經營風險的責任和義務。

簡而言之,房東願意減免是大愛,不願減免租戶也是情理之中,租戶不能道德綁架,不能用輿論來強壓房東減免租金,這樣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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