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两年,分手了,见面费应该要回来吗(4千)?

小肖说那些事


这种答案只有两个。

1.要

如果是拿了见面费后不久分手的,那就果断的要回来,及时不是为了这个钱分手的,如果要是你跟人家分手的就别要了,伤人不能伤这么彻底!

2.不要

两年的时光也不算短了,陪了你那么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有句话说的好,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及时做不了朋友,也别做一个让别人背后指点的人。为了美好的感情能够分的相对“美好”一些,那就不要了。

既然你问了这个问题,就是对这4千块钱,还是记在心里。那你就要回来吧,不然每每想起来都是浑身不得劲!




百分之多少


提问题的作者,我想问一下确定是两年吗?而且还是相恋相爱的吗?“见面费,”这三个字相信很多朋友一看到这个字眼,就知道是通过相亲才认识的,或者是给女方父母的。是啊!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可没钱却万万不能,没错钱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我们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都是为了挣更多的钱,有了钱生活过得更滋润,要啥有啥!可是别忘了还有比钱更重要,我想那就是感情(亲情,爱情,还有多年舍不去的友情)。

这种事情说实在的我也经历过!记得二十三岁那年,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个儿子,还有两个妹妹,我们这边的人结婚相对来说都比较早,所以那时候家里的父母,亲戚都很操心我的事情。因此就找媒婆给我介绍对象,毕竟还年轻,找个对象也不是多难的事,期间也看过两个,但是对方相互之间都觉得有长有短,所以就没对上眼,慢慢的也觉得没意思。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有一天媒婆跟我说:有个女娃今年二十一,长得挺好,在我们县的鞋厂上班,问我晚上要不要约出来给你看看,都看过两个了,当时也觉得没什么惊喜,随意的就给媒婆封了100块钱红包!晚上如约而至,就在县里的一个烧烤摊见面。见到了女孩子,另外她还带了个同伴,也是为了避免尴尬。来到她们面前,说实在我都不知道哪个才是,就聊了起来,聊着聊着才知道哪个才是相亲对象,但也奇怪我偏偏喜欢找她同伴聊天。初次见面也没有聊多久,相互留了手机号码(当时还没智能手机),连她同伴的手机号码也要了,也许是第一次见了她同伴,对她同伴有好感吧!所以经常打电话发信息找她聊天,我也知道她对我也有好感,但碍于她当时只是陪伴过来的,所以有喧宾夺主的感觉。刚开始她不答应和我交往,但是年经时的我们,爱上一个人是不顾一切的。最后在我努力的追求下,我们就阴差阳错的在一起了。后来聊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她都感觉很内疚,我也和她说爱情本来是自由的,也是自私的,你没有对不起她什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们同居了,也去见了她父母,为了表示有心要和她结婚,我也给他老爸5000块钱的见面费!就这样两个人在一起一年多,打算年底结婚的。可命运是这样的作弄人,有一次她在电脑里翻了我qq空间里的私密相册,突然被她看到和以前女友的一些不雅照,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伤害到她了,让她心里有了抹不去的阴影,最后彼此还是伤心的不了了之了。有一次我在街上遇到了媒婆,她还问了我,怎么样成了没有?我微微一笑的塞了500块钱给她当红包,说了声谢谢你!

朋友们,这种事情几万,几十万我们给不起,但是几千块钱的见面费该拿回来吗?我只能说:只要遇对人,别说几千,哪怕再多我也不会有那个脸讨回来的,哪怕再缺钱我也不会!


覃颜


首先我非常理解你的感受,因为我曾经也经历过和你一样的事情,当时我也想去法院起诉她,后来还是算了,因为中间很多乱七八糟颠倒黑白的事情,导致我宁愿不要这笔钱,我不想和她再有任何牵扯!

这件事情,首先你要明确:这笔钱是赠与还是借款,尤其是你们当时的关系,法院很难判定这笔钱的用处。当时我幸亏有她亲口承认的录音和文字,要不然我也说不清楚。

我明白你的感受,你父母辛辛苦苦攒的钱给她乱七八糟的挥霍,你心里也不是滋味,宁愿喂狗也不给她,是不是。因为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可通过你的描述,我觉得你之前的女人和我之前的女人一样,如果你行动了,她的歇斯底里会让你感觉到很恶心,相信我,别去做让自己恶心的事情,另外父母年纪也大了,让他们老人快快乐乐的吧。

乖,听话,咱就当钱丢了吧,既过不恋,大度一点,过段时间就好了。如果你非要要回来的话,那你一定要够狠!!!!不管你怎么样做,别让自己和家人受伤害,我相信你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SVIP周霖


恋爱中的开销是双方自由的行为,赠与的金钱算是民事上的赠与,这些费用都是无法要回。

她既然用的4千是你爸妈给她的钱。那么,我们就要清楚你爸妈当初为什么给她这么多钱?

如果算是长辈见了晚辈送的小红包、礼物,基本只能归入赠与范围。

如果这笔钱归入彩礼或借款的范围,那么追偿便有可能。所以,必须要清楚这4千元的性质。

如果是借款自然没什么好。如果是彩礼,举证就是一件麻烦事。第一要有书证(直接说明4千元属于彩礼,双方签字确认)自然可以解决,但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存在。因此,举证往往就需要人证、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而且要能够完整说明事实。

不过,为了4千元,这样的投入对你来说是否有价值?

话又说回来,钱已经送出去了,就算是她的了。如果她真想还前任,在你爸妈没给她钱之前,她也依然会还。只是一个还与一个给在时间上碰到了一起。

如果你硬是心里过不去坑,那么你现在完全可以向她要回这笔钱。

当然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你这样的“小气”行为是非常让人厌恶的,你要觉得钱比人品重要,自然你可以勇敢地去做。而且做了这种事,你觉得你还是大男人吗?

  • 如果你觉得自己损失了感情,那么她也损失了感情。

  • 如果你觉得损失了金钱,那么她身下那一刀绝对是你用钱买不来的。
所以,既然双方都熬不过父母的反对,选择了爱情的放弃,作为一个大男人,你何不大大方方地接受。相信未来还有更好的爱情等待着你。

心如止水哲学人生




至清文案


鉴于对方怀了你的孩子又打掉,个人建议这个费用还是不要要了,你也说了你是比较大男子主义的,恋爱期间的各种开销由你付钱这个无话可说,对于你前女友的做法,你想要回见面费或许是有一点点的报复行为,其实没必要这么做了,你要做的是乐观积极的生活,努力的去提升自己,准备好迎接下一段新的感情。


伴旅


大家好,我是一个故事领域创作者,下面是我的一些观点和想法。

我个人觉得一点小钱就不要要回来了,完全没那个必要。何必为了一点小钱去撕破脸呢,现在有多讨厌她说白了以前就有多爱她。不管以前怎么了,这种那种的,男人稍微大度一点,就当喂狗了能怎么样。


自己学着去成长,让自己优秀点,这种小事如果你稍微成熟点,大度一点,你都会想的明白,不是每个女人你对她好她就一定对你好的。人家怎么样一点不重要,自己能看的明白就好,有些事真不值得,没必要。


超哥带你看奇闻


相恋两年,相信还是因为感情才能一起走过几百个日夜吧?其中还有流产的经历!你想要回来只是因为她拿这个钱去还给她的前男友或者觉得她的前男友向她要她就还了,那我也可以要回来呀…说明你心里还装着她或者一种从众心理。试问你从心里瞧得起她的前男友吗?专从要钱这件事来看。你多半可以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人的信用和尊严,不是可以用多少钱买得起的哦!


硕硕妈妈510


看完这篇问答,内心真的为这个女孩子抱屈。

我也很想奉劝天下的女孩子:看看这就是你们口中所谓的爱情?

我承认自己对女生要偏爱一点,毕竟大部分女孩真的只要一谈恋爱大部分就智商为零,恨不得把心给他了,身体给他,所有都给他。

可是,值得吗?亲爱的!

你看看他,什么都看在眼里,搁在心里了。

什么狗屁爱情?

你就不能和前任利索的断,跟现任交往时把眼睛放亮一点?

把钱还给前任,为现任流产,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安宁的文字


相恋两年,分手了,即使恋爱了两年多少有点感情,感情不好不会恋两年,分手好说好商量和平共处。打算要钱的话多办是女方要分,如果女方先提出分手,这钱应该女方亲自给,如果是男方提出来分手这钱就不该要,来来往往多少有些麻烦,要是女方算饭钱呢。不管谁先开口分大度一点不会要,现在的社会到外面随便唱歌吃饭平时都要消耗光,不过看是怎么消费大方一点一次光,节俭一点哪还花得几次。最好男方的钱不用为好。不认就得给。[赞][赞][赞][握手][握手][握手][鼓掌][鼓掌][鼓掌][666][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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