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举报了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举报人捐款了吗?

萌芽子的魔芋仙


抓了判三十年徒刑!无中生有的垃圾!祸害韩红一颗正义中国心!把坏人赶出中国!


左带粮


如果证实没有问题,举报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至于最终将会是怎样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另外,举报人举报的并不是韩红,而是韩红爱心基金会,主体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

就在今天,看到举报人的一句话很有感触:“如果监督可以让公益更透明,那么我愿做所有公益组织的看门狗”。无论是官方机构还是私营组织,都需要监督,让善款可以落实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所以,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放下偏见,少一些感性多一点理性,尊重事实,敬畏法律,耐心等待调查结果。对于韩红基金会来说,这未必是坏事。有问题,那就面对并改正。没问题,则增强了自己的诚信度,也可以借此勉励自己不忘初心。

正逢国难,可能各种糟心的事让很多人对ZF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可我想说,如果连国家都不信了,还有什么是值得你信任的呢?写到这里,突然想到了几句歌词:

我爱你中国

心爱的母亲

我为你流泪也为你自豪

……











汪峰资讯站


能有什么事?狗养着就是用来咬人的,主人就咬谁就咬谁,打狗还得看主人,只要主人还在,谁敢杀狗!


炼神化虚


我只想知道他一个人,怎么清楚人家账上资金,和流水去向?这个就是疑点,没有证据随便去举报一个人或者企业,这样貌似不正常吧?起码他要拿出举报的依据,而不是顺口雌黄地说话,所以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觉得…


策划小强


如果是造谣污蔑韩红,放在平时也许是民事纠纷,现在举全国之力抗击疫情,对战斗在一线的慈善家身上泼脏水,有扰乱抗击疫情祸国之嫌,非常时期非常手段,从重处理。查出来和境外有勾结,定个叛国罪没问题。


老船工


秦桧敢害岳飞,是因为有赵构撑腰。秦桧和赵构都不是好东西。防役当前,大义为重,依法而行。想致韩红于死地的人,怕的是更多的韩红群体涌现,让污脏没立足之地,接受人民的审判。我们相信风暴中的韩征,不惧寒流,宏博向上,仁义尽发。


心平气和20076


诬陷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侮辱当代军人罪,制造恐慌罪,散布谣言罪、数罪并罚建议执行死刑,非常时期对待唯恐国家不乱,制造恐慌,散布谣言者必须严惩重判。


淅沥小雨吻春风


我说句话吧,无论你初衷多么好,有时候该收手就收手,好事做过给家乡奉献过就是好!作为一位歌手,你接下来要做的还是做回去你的歌手!

是是非非,把基金会放下,你要做的事情还是去做回你歌手!你背负着慈善基金会,参加所有节目,遇到所有老板,你让别人用何种方式接待你!


山里的鹿儿


真正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是那些转载举报消息的人,借此消息增加自己点击率蹭热度的人卑鄙无耻。实名举报本身就是愿意承担举报不实的法律责任,,,和捐款没有关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