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雨花在行动】“十二项举措”!把温暖鼓舞送到战疫一线


近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鼓励激励党员干部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十二项举措》,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在战疫一线冲锋在前、担当作为。

在战疫一线强化战斗堡垒作用

1.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走访疫情防控一线,带头对接联系点,掌握疫情防控进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 对经受考验的社区“两委”成员、后备干部和青年骨干,优先纳入社区“两委”换届推荐人选。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村书记“百千万”工程人选。

3. 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对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防控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在战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4. 坚持在战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动态掌握现实表现。对战疫一线表现突出、一贯业绩突出的干部,优先纳入区年轻干部“培鹰行动三年计划”,优先提拔重用,优先晋升职级。对其中经受住重大考验、实绩特别显著、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按照政策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破格提拔。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和综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名额单列。

5. 及时调整处理不胜任现职、履职不到位的班子和干部,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

在战疫一线鼓励人才建功

6. 鼓励引导人才弘扬“爱国·奋斗·奉献”精神,增加区中青年拔尖人才遴选中的医卫系统名额,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予以优先考虑。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作出贡献的创业创新人才,在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申报中予以加分等优先支持。

7. 加强联系服务人才企业,认真落实省市区疫情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信贷融资、人才招聘等方面的服务。对全区入选国家和省市区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全面联系,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疫情时期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在战疫一线加强关爱保障

8. 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定或晋升职称。优先组织岗位聘用,有突出贡献的,无相应岗位空缺可超岗位聘用。对表现突出的社工,可缩短“三岗十八级”晋档升级时限。

9. 用好各级党费划拨的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慰问力度。对疫情防控中发生特殊困难的党员及其家庭,由区党内关爱资金按规定给予帮扶。使用好2020年度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含往年结余结转资金),优先保障社区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待遇。

10. 在防控力量不减的前提下,统筹保障好工作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做好心理疏导。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或健康疗养。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相关工作人员,指导所在单位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开辟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相关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在战疫一线加强关爱保障

11. 将疫情防控情况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在各级媒体和“雨花先锋”的“战疫一线,党旗飘扬”专栏中深入宣传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适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2.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表格材料报送等。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主动担当作为防止疫情蔓延,但在应急处置、物资采购、经费使用等方面出现一定工作失误,以及因此受到不实举报的,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容错免责、澄清正名。

【防控疫情雨花在行动】“十二项举措”!把温暖鼓舞送到战疫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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