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總經理在員工群裡帶頭倡議大家半年不領工資,和公司共渡難關,你會答應嗎?

劉一陽


首先,我表達一下自己的觀點,這個總經理很不要臉,這個公司也很LOW。

其次,這個實際不是答不答應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即便答應也是違法的。

換個說法就是如果勞資雙方能否協商一致不支付工資?

第一反應是可以的,耳熟能詳的是劉強東十年只領1元工資,馬雲二十年沒領過工資。

但是勞動法對工資支付又有明確的規定。如第48,50條等規定。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顯然不拿工資是違反上述規定的。這個時候問題實際就轉化為一個更高層次需要解決的問題,即這些規定是強制性的還是任意性的,如果是強制性的,顯然這個約定是違法的;如果是任意性的,雙方約定顯然是有效的。

我們說公法更強調的是強制性,私法強調的是任意性。而勞動法的立法宗旨是勞動者保護與勞動管理的統一。保護公共利益的法是公法,保護私人利益的法是私法。對勞動者的保護體現出私法性,而對社會勞動的管理則體現出公法性,準確地講,它既保護公共利益又保護私人利益,在這裡,勞動法體現出鮮明的公法與私法的混合性。

如果是雙方協商一致調整工資,體現的是私人利益,顯然是雙方同意進行調整即可。也就是說雙方在疫情期間可以調整工資數額。

但是所謂倡議不領工資,明顯是勞動法的社會勞動管理屬性的,實際是架空了最低工資等條款,違反的是勞動法強制性規定,是無效的。

最後,如果公司只是提出疫情期間調整工資,應該注意什麼?

疫情期間,企業確實面臨各種經營困難,有的時候確實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守望相助。這個時候作為勞動者如果同意的話,仍然要注意不能僅口頭方式,仍然需要進行書面形式,保留好相應證據,避免以後扯皮。

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四)

第十一條變更勞動合同未採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採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宣律師


一、一個類似案例的分享

表弟在上海一家教育機構上班,前兩天接到領導在群裡發的通知:1月份工資正常發放,沒有任何獎金,從2月份開始所有人工資扣發50%,公司核心高管零工資,另外社保正常交,公積金暫停發放。
領導發完通知,群裡保持沉默一陣,過了一個多小時,很多主管才帶頭在群裡表態,“收到,與公司共渡難關!”,隨後很多員工才陸陸續續跟進,表示收到。
不過也有不少同事私下建群,有的打算離職,有的準備繼續熬兩個月,看看疫情過後,公司如何進展,還有的同事聲稱去勞動局舉報……
表弟還在糾結中,暫時不知道怎麼辦。去年年底公司給發了兩萬的年終獎,本來年後就發的,現在都不一定有著落了。關鍵是如果一氣之下離職,這幾年在公司就白積累了,另外,即使現在出去找工作,也不是那麼好找。

所以經過自己的綜合考慮,他還是決定留在公司,至少現在還沒有什麼房貸車貸,有一半的工資也夠生活費。

二、疫情期間,公司領導要求共渡難關,是否答應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發展的潛力。疫情當下,公司因為房租、人力、債務等成本支出較大,暫時遇到困難給員工臨時降薪,其實這些問題都不是決定於是否去留,而決定去留的首要條件還是公司平臺發展的潛力,如果公司有潛力,未來有期待,能夠與公司共渡難關的人,相信以後的機會將會更多的。
2.老闆是否靠譜。一般來說,在公司遇到危機的時候,老闆的決定也可以判斷是否有格局,有的老闆因為公司效益不好,通過疫情期間變相裁員,跟上這種不靠譜的老闆,前途也不會明朗,而有的老闆在遇到困難時,雖然暫時給員工發一半薪資,但承諾恢復正常後會及時補發。
3.是否有升職加薪機會。如果公司有潛力,老闆又不錯,那接下來考慮是否去留的就是自己在公司通過自己的努力,有沒有機會升職加薪。公司的績效系統是否完善,公司講究的是員工能夠創造價值,如果自己給公司做出一定貢獻卻連續很長時間都得不到認可,是否升職加薪僅憑領導的喜歡,那也不是久留之地。

三、決定共渡難關後,成熟的職場人應該更加主動積極

如果決定在公司最為困難的時刻,與公司一起共渡難關,那麼接下來就不要再過多猶豫思考自己的決策是否靠譜,也不要受到身邊同事影響。相反,領導提出降薪渡過難過,應該主動積極配合,另外當公司要求準時復工,也儘可能按時到崗,實在沒辦法可以考慮在家辦公。
總之,公司遇到困難,對於員工來說,既是危機,同樣也是轉機。因為在危機時刻,有的員工如果不能堅持下來,就失去了跟公司長久發展的機會,疫情過後,公司恢復生產,那升職加薪的機會一定會垂青於你。而如果選擇到新的一家公司,也不會有這麼的好機會給自己選擇。所以,慎重考慮,再做決定,才是上策。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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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這個問題我深有感觸,就在前一段時間,公司裡面的一個領導他七姑的三姨的二姨夫的表哥的弟弟的孫子的兒媳的八姑姥爺下樓梯的時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腳磨禿嚕了皮。

緊隨其後公司當中,一些拍馬屁的員工就要求所有的員工,集體向公司領導他七姑的三姨的二姨夫的表哥的弟弟的孫子的兒媳婦的八姑姥爺捐款來慰問一下他八姑老爺。

然後那個負責任的同事就每一個員工當著他的面去掃碼,然後去捐款,當那個同事走到我面前的時候也要我捐款。

我想了很久,之後給拒絕了,因為看著公司領導開著200萬的豪車,而我連一個自行車都買不起。

緊隨其後那個同事就說了,所有的員工都給領導捐款了,就是你不給領導捐款,你是什麼意思?你是瞧不起領導嗎?領導平時待你不好嗎?在這個關鍵節點你給領導下絆子,你不知道領導有多傷心嗎?

我只是弱弱的說了一句,可我想買輛車呀,如果我今天捐款明天捐款的話,我就買不了車了。

本來是一個真心話,誰知同事聽到這個所謂的真心話之後,一下子氣得跳了起來,指著我的鼻子說:領導他八姑姥爺都已經磨禿嚕皮了,你還不捐點錢,你對得起領導嗎?對得起公司嗎?對得起同事嗎?

來具體分析一下這件事兒

公司有困難不假,而這個時候總經理帶頭倡議,大家半年不領工資,多多少少都有些道德綁架的嫌疑,而且這個道德綁架害人不淺。

很多小夥伴說你們沒有必要把公司往死路上逼,公司現在也不容易,把公司整破產了,對你們沒什麼好處。所以你們半年免費給公司工作沒工資,半年之後公司緩過勁兒來了,然後公司再給你們發工資。

可是公司忘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公司有著他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不單單享有權利。如果我們給公司服務,究竟是我們來養活公司還是公司來養活我們?

沒有道理說員工為了公司付出了一切,到最後還要花錢去養公司,這樣的公司究竟是什麼公司,我們不得而知。

其次有人說領導只是倡議而已,但是絕大多數的員工尤其是在企業當中,中小型企業當中的員工,都能明白這個所謂的倡議,十有八九就是道德綁架的意思。

比如公司領導倡議某某員工請客吃飯,而這個員工不接受倡議,他在職場當中的發展會怎麼樣?公司領導倡議週六週日的時候去團建,而某些員工不接受領導的倡議又會怎麼樣?

那些和公司本來沒有密切利益的倡議,都會攪得如此渾濁,就更不用說涉及到員工半年工資的倡議了,你要是不同意會怎麼樣?

我們更建議企業這樣:

企業扛不過去了,這也是人之常情,大家相互之間有個見諒。

但是如果你企業扛不下去當做藉口和由頭,並且不給員工發工資的話,那就是缺了大德了。

一、企業向員工表明狀態。這個時候的企業一定要及時扭轉身份,不要再把自己當大爺了,趕緊走到員工面前,告訴他企業遇到了什麼困難。

二、承諾日後補齊工資。企業現在沒有錢發工資也在情理之中,畢竟沒有運轉就沒有資金鍊,而這個時候如果企業一刀切的告訴員工,我就是不給你工資,那是對員工的不負責任。企業可以告訴員工,你們現在先努力工作,我來給你們打欠條,等公司恢復生產了再給你們如數發放。

一個好的企業才會讓整個企業走得越來越遠,而那些想著通過控制員工壓榨員工來實現企業價值的,十有八九都破產了。

作者:職場全能王,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職場速成師,企業管理諮詢顧問,擅長職場問題指引和輔導。歡迎大家贊、轉、收、評,期待大家的關注~~~

職場全能王


之前,安徽連鎖餐飲老鄉雞的董事長束從軒手撕員工“減薪”聯名信的視頻讓老鄉雞迅速火遍網絡。

“我寧虧5億、賣房賣車,也要讓1.6萬員工有飯吃、有班上。”

束從軒的一番豪言壯語不僅引發了外界的關注,同時也讓他們獲得了銀行等經融業關注,在2月11日老鄉雞拿到了中信銀行的1億元授信。

這個事件,不管大家是覺得作秀也好,真情實感也罷,結果是,有格局的老闆會在困難的時候找出路,而不是壓迫員工。

接下來,我來為大家分析一下,為什麼有格局的老闆在這次疫情引發的困難時期不會選擇讓員工停薪支持企業。

民生是大方向,企業需要順勢而行。

在疫情之初,我們就發現,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對企業的扶持制度,而這些制度的基礎是企業不裁員的情況下。

每個國家和政府都非常看重就業率和失業率,所以,看得懂局勢的老闆不會拿員工開刀。想辦法拿到補助,獲得銀行支持,才是企業渡過難關的正道!

借錢也要有方法,問誰借,借多少,怎麼借,借不好就是自取滅亡!

對於一個企業,向銀行貸款是常態,這是經營之道,這裡不展開來說了。

在疫情發展到現在,半個多月的停工,大家苦不苦,當然苦,這時候,如果企業和員工商量推遲發工資,大家可能都能理解和支持,但如果提出不發工資,且時間長達半年,這估計就沒人願意了。

畢竟,員工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不是說不拿就不拿的熱血青年,沒有收入,吃啥住哪?都是解決不了的問題。這些問題解決不了,員工不能復工復產,即使疫情過去,以向員工借工資的思路來發展企業,也必然走入死衚衕。

而向銀行貸款就不同了,疫情之後,國家出臺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幫助企業獲得貸款恢復生產。這時候,顯然向銀行貸款比請員工諒解來得實際和有效。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在企業長久發展中行不通。

員工和企業是雙向選擇。就如男女戀愛然後結婚,可以結婚,也可以離婚。不要認為和員工感情好就可以提如此無理的要求。不發工資的開工,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員工不拿工資,生活得不到保障,對大家的管理也無法正常進行,這樣給企業帶來的後果就是:生產越來越混亂,領導越來越頭疼。

在婚姻中,夫妻兩本來吵的不可開交,可第三方的介入就能夠讓戰火迅速停下來。有了共同的目標,大家才能團結一致。所以,企業需要團結員工一起共度難關的方法是,向第三方(金融機構)融資,保證自己的現金流和生產!只有老闆把員工當家人,員工才能真正為企業工作,為企業著想。

綜上所述,我認為如果有企業提出無薪工作這種無理要求,員工大可不用答應。這樣的要求即不合法也不合情。


曉琴是誰


首先表態,這種做法真的很無恥。

現實情況來看,這次疫情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的困難與損失,只有企業渡過難關,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才能有更好的發展。

但是,請問這個老闆,當企業掙錢的時候你給大家多分錢了嗎?還不是按照既定工資?再者,您這是違法,好不好?

我國的《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最低工資保障、調整工資的方式等,具體細節大家可以看《勞動法》,我只舉一個例子就是,《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制度。

其實如果公司真的遇到問題了,調整工資、想法融資、降低成本等方法都是可以的,但是必須依法,必須照顧員工的切身利益。

現在國家金融部門在放寬貸款,企業完全可以通過金融機構貸款去解決暫時的資金問題,西貝餐飲就是典型的例子。當然還可以通過其它方式融資。

暫時融不到錢的話,只剩下員工這條路,也完全可以向員工借錢、鼓勵員工入股等方式解決企業暫時困難。

而不能讓員工不領工資,這是道德綁架,也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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