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道臺是個什麼官,比知府大嗎?

豬隻


清朝的道臺是個什麼官,比知府大嗎?

清朝有一種道臺的官職,很多人都沒有聽說過,那咱們今天就來掰扯一下這個官職是做什麼的?有沒有比知府這個官職還大呢?



所謂的道臺又被人稱之為是道員,在乾隆18年時,道員算是正四品官員,而任職這個官的人其實就能被看作是巡撫或總督。他們就是一個省和府之間的長官。那麼知府大人也是一個知府的最大官員,所以這兩者之間若是遇到,誰的官會更大呢?知府這個官職也是被定為了正四品,按理來說他們應該是地位相等的官員。但實際上他們管理的是省與府之間,所以管轄範圍更大,甚至連一些知府也得歸他們管理。這樣一對比之後很明顯道臺這個官職要更高一點。



再者來說,在清朝時期,知府這個官職曾經被降階過,變成了從四品,所以從品階上面來看,道臺也是更高一些的官。如果將這兩個官位按照他們的職責來對應現代的官職,那麼知府就會等於是一個地市級的市長,而道臺這相當於是副省長。這樣一來對比之後,他們的官職大小應該就更加清晰瞭然。



不過,和知府對比的道員是行政上的,有的道員並不負責政治,而是負責採購這些方面。那說明這些官員的手上並沒有握有很大實權,只是負責採購運輸這些事,所以他們的地位如果和知府比起來的話,那麼就要低一些了。有的是專門負責監督糧食採購和糧食儲存的道臺,他們就被稱之為是糧道。而一些管理河道方面的道臺就被稱之為是河道。當然,一個道臺並不一定只負責一個項目,他有可能是身兼數職。而身上的職務越多,就表明他越得皇帝的信任,那地位也就更高。

總而言之,道臺的地位一般都是比知府這個官職高很多的,除了那種負責民間項目的道臺之外。其實最初道臺的職位還沒有這麼高,但是發展到了後期,他們開始能統轄全省。即使不掌管全省,至少三四個府地是歸他們管轄,而這幾個府地中的知府當然也就是他們的手下。而道臺除了管轄範圍大以外,他們還有一個特殊的權利,那就是可以給皇帝密摺。因為這些人其實就相當於是巡撫,可以去下面各地巡查,如果發現問題,就能直接上報給皇帝。就是因為他們手上有這一項權力,當地官員們對道臺都非常畏懼,根本不敢輕易得罪。


紫禁公子


想知道道臺是個什麼官,首先要明確一省內的官員官職情況。

1、清朝一省的最高長官為巡撫,又稱撫臺,節制一省的軍政,民政大權,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


江蘇巡撫衙門

2、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長官,俗稱藩臺,官階為從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長

布政使衙門

布政使的主要職責是宣達朝廷的政令;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考核府、縣各級官員;管理全省各府戶籍、田數等民事內容。

3、 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長官,俗稱臬臺,官階為正三品。相當於組織部長兼司法廳廳長。


按察使的主要職責是考核全省吏治,主官省內的司法、刑獄事務。

然後重點來了,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那就是道員,俗稱道臺。

道員是介於省級領導(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和市級領導(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

清代各省設道員,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



北川道衙門

除此之外,有的道員會被任命成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作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發展而來,分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

下面再來說下知府

清朝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被稱作“府”。行政長官就是知府、從四品,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


南陽府衙門

知府之下,設同知、通判等官員,輔佐知府處理公務,分掌糧稅、鹽稅、江海防務、水利等等。

所以結果一目瞭然,道臺是正四品,知府是從四品,道臺勝出。


為了中國之崛起


清代的地方機構共分“省、府、縣”三級。截止到清朝慈禧執政時期,如果算上臺灣省的話,清朝共設有23個行政省,215個行政府和1358個行政縣。

其中,省的最高官員為總督和巡撫,總督為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他們兩個就類似於我們現如今的省委書記和省長。“府”的行政級別類似於我們現在的地級市,其最高長官為知府,官階為從四品,相當於我們現如今的市委書記兼市長。

至於清朝時期的“縣”,其行政級別和我們現如今的縣級市、自治縣差不多,其最高長官為知縣,官階為正七品,也就是傳說中的七品芝麻官,就如同我們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

在縣之下,其實還有廳、鄉、保、街(巷)、莊這五個行政級別,相當於我們現在的鎮、鄉、村、街道辦等,只不過它們的行政級別都太低,其官員也沒有正式品級,所以大家對它們的印象都比較陌生。



也正因為此,說起清朝時期的封疆大吏,大家首先就會想到總督和巡撫,再往下就是知府和知縣。但其實,除了這四個職務之外,地方上還有一個官員能稱得上是封疆大吏,那就是道臺,它是介於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

最初,道臺的官階一直遊走不定,一般介於三品到五品之間,等到乾隆十八年時,道臺的官階才被正式確定為正四品,比從四品的知府略高一點。但實際操作中仍有特例,有些特殊道臺官階可達到正二品。

大家知道,不管是總督、巡撫還是知府等,雖然名義上是要管理當地的軍政和民政等大小諸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它們顯然無法做到事無鉅細。尤其是知府及以下的官員,它們更多隻是管理自己轄區內的訴訟、徵稅和教化等事宜。

至於其他職責如道河、糧、鹽、茶、水利、驛傳、關務、屯田等事宜,則由其他專業人員來管理,這些人就是所謂的道臺。通常情況下,道臺共分為六大類,分別是糧道、河道、海關道、巡警道、分守道、分巡道。



其中,糧道、河道、海關道和巡警道都屬於是特殊道臺,並不是每個省府都擁有,比如糧道只有在江南、蘇松、江安、浙江、雲南各設一人;河道則只有直隸永定河道、山東運河道和江蘇河庫道三人;海關道只有津海關道一人;巡警道則是每省各設一人。

這四個類型的道臺,其地位已經可以和巡撫並駕齊驅,都屬於是中央直屬的官員,所以它們屬於是特殊道臺。而真正意義上的道臺,其是主要是指分守道和分巡道,它們是省直官員,屬於省府派出的官員,一般一個道臺負責兩到三個府。

其中,如果是布政使派出的官員,就叫做分守道,主要職責是官員政績考核、農桑、糧谷、屯田等;如果是按察使派出的官員,就叫做分巡道,主要職責是水利、鹽法、茶馬、司法等。據記載,清朝末期全國共設有20個分守道和72個分巡道。

總的來說,雖然道臺的官階要高於知府,但道臺卻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級,兩人更多還是平級關係,只是在具體的業務上面,兩人各司其職,分工不同而已。而且,清廷為提高官制設置的效率,道臺的駐地一般都要避免和知府在一起,所以兩者更多是進水不犯河水。


我是趙帥鍋


道臺,又稱道員,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是清代獨特的省級行政機構派生物。

道臺是個很奇怪的官職,說他地地方行政長官,確實也是,因為道臺能夠插手地方的一些行政事務,但實際上卻又不具備知府的所有權限。它又有點像如今的省級稅務廳廳長,檢察院院長,農業廳廳長。

這個職位相對其他官職相對複雜,因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它“尊卑不別,等級不明”。起初,它是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按察使下的副使、僉事演變而來,專責督糧的叫做糧道,負責刑名的叫做巡道,後來逐漸都發展成加兵備銜,所掌趨於一致。

道臺的職權掌管範圍也不固定,最初他們之負責一府之地,有的是數道負責一府,後來是一道分轄三四府,後來逐漸趨於統轄全省,這或許是跟清廷的經濟發展情況有問題。

比如江南地區作為糧食財稅重地,所以糧道官就會很多,而沿海城市則設有海防道,內陸城市則沒有,產馬地會有馬政道,靠近運河的有運河道,天津還有海關道,有些省份的道員管水利,統轄一府,有的兼管鹽法、水利、驛傳。

道員的品級在原則上位正四品官員,但實際操作中卻有特例,在駐外道員中二品和三品皆有。到了乾隆、嘉慶時,道員準密摺封奏,權勢日益加重,與知府相比,它在品秩上確實要高出一品。知府最初是正四品,後來改為了從四品。

看到有的朋友說布政使被稱之為“道員”這就是謬誤了,布政使實際上被稱之為“藩臺”,它的權限要比道臺高,屬於巡撫的屬官,類似於現在的省委副書記,主要負責中央政府傳到的政務、法令,督促各級政府執行,同時管轄全省官員,以及稅賦。相較於只管轄一方面業務的“道臺”,布政使的權力更大。

不過在品秩上,布政使一直都是正三品,而道臺卻從正四品一路發展到了二品大員的程度,到了宣統時,由於人才匱乏,這種跳級現象更為嚴重,甚至封到了一品。出現這種情況,大致上是因為專制管理某一方面的技術性官員的稀缺所導致的。

相對於行政級別中的制臺(總督)、撫臺(巡撫)、臬臺(按察使)、以及府臺(知府)這類的政務官,道臺應該算是偏技術性官員的事務官。

綜上,道臺算上如今的省級廳長級別的官員,專門負責一方面的工作,因所轄省份的政治經濟工作不同,而管轄領域不同,算是封建官制不斷髮展細化的結果。總體上到了清中後期以後,基本各省的道臺業務都是明確地,編制也趨於固定,在其業務範圍內,是完全凌駕於知府上的,可也沒有權力插手一府之地所屬業務範圍外其他政務。


江畔初見月


道臺又被稱為道員,是明清朝時期,特有的一個官職,這個官職是為了輔佐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設置的副職,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的職責是將上級下達的政令,分派至各州,府,管控地方稅賦,考察地方官員,處理刑法,軍事相關的事務,道臺則屬於承上啟下的官職。

道臺是個什麼官?

道臺不屬於地方行政長官,是省一級行政機構外派出去的,就如總督,巡撫也是中央外派官員。清朝時期,地方區域劃分,分為了省——府——縣三級,省一級最高行政官員是巡撫,府一級是知府,而道臺這個官職的官階,就介於巡撫和知府之間。清朝時期三級行政區域劃分,並不全面,所以在這之外又特別延伸出了道,這種特殊的行政區劃分。

道最早出現在漢朝,最初這是和縣同級的行政區域,就比如今天,我們在看一些古裝劇的時候,就經常會聽到,出兵打仗時,大軍要經過某某道,有什麼遼東道,臺灣道等等,這一級的行政劃分也就被一直沿用了下去。在滿清入關時,在道臺的官階品級並不確定,是到了乾隆年間,才正式統一定為了正四品官員,當然官階並不穩定,像在光緒年間,很多道臺都做到了正二品,正三品的。

道臺這個官職在才設立時,順治年間統計,全國共有199位道臺,很多人手上要負責管理的事務是比較模糊了,所以在這之後,清朝的官員制度逐漸完善,於是道臺們負責的事務也逐漸的兼併融合,到了光緒年間,全國就只剩下了93位道臺,但是每位負責的具體事務就劃分得較為詳細了

道臺這個官職具體負責哪些行政事務呢?

道臺這個官職具體分為了兩個大類,一種是負責掌管地方行政的道臺,他們是省一級行政機構外派出去的,負責的事務包括了地方行政,對當地官員監督,軍政事務,財政稅收核查,這一類比較籠統的事務,所以這樣一來,有的道臺的職責就會和當地的地方行政長官重合,於是就有很多道臺會讓地方官員兼任,有的道臺也負責給地方的官員打政績考勤的,幹得好不好這些道臺會像上級彙報,在乾隆時期,道臺是有專事專奏的權力,所以在這個時期道臺的地位比較高。

而另外一類道臺則是負責處理專職事務的,在古代最為重要的有糧道,兵道和鹽道還有驛站,這些就會派專員管理,管理這類具體事務的也是道臺,像在江南地區還有河道,在清朝晚期,與外國開設了通商口岸後,專門設了海關道,如:直隸津海關道的道臺。這些道臺就是負責具體事務的,也是推動國家運行時重要的一環,而道臺則專門有進行自己辦公使用的衙府,直接受省一級行政機構的管理,道臺中,負責河運,鹽道,茶馬道的,是眾所皆知的肥差。

道臺這一級官職,有助於推動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在清朝結束之後,民國政府任然沿用過一段時期道一級行政區劃分,道臺也被改為了觀察使,雖然在清朝,地方行政權力道臺沒有知府那麼寬泛,但是在官階地位是要比知府大的,這一級行政官員的設置,也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機構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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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道員是介於省和知府之間的官職,一般情況是正四品,比從四品的知府略高一點。但特殊崗位的道缺不受品級限制,最高可以是正二品。

道員與知府的區別是,知府屬於地方官,是知縣的上司,主要負責訴訟、徵稅和教化。而道員是省直官員,屬於省府派出官員,有點類似於今天的省直各廳局和省府特派員。

道員由佈政史司和按察使司分別派出,因而其職責也不同。大體上,道員分三種。

布政使司派出的,叫做分守道,其業務範圍以民政、官員考績、農桑、糧谷、賦稅為主。按察使司派出的,叫分巡道,業務以司法和訴訟為主。

此外,分守道和分巡道都要兼職,比如兵備、水利、鹽法、學務、河務、茶馬屯田等,有軍事職責的也叫兵備道。

第三類是直屬總督的,不歸省裡管。指某一專業領域的道員,不兼職,主要是鹽法、學務、河務、水利、督糧等。

這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直隸和兩江總督這樣的重臣,他們有一些特殊需要,比如學務、糧道等,要設道員管理。還有一種是中央直屬,比如海關道,朝廷委託直隸總督管理。督糧道,委託漕運總督管理。

袁世凱的父親袁保慶就是江寧鹽法道,駐江寧,直屬兩江總督,主要的工作是為兩江總督馬新貽辦理糧臺,管理兩淮鹽政,實際上就是道光以前兩淮鹽運使。相當於70年代南京軍區的後勤部長兼國家鹽業專賣局局長。而且袁保慶軍功卓著,是正二品大員,身份和級別與巡撫一模一樣,他和當時的江寧布政使孫依言兩人是馬新貽最得力的助手。馬新貽被刺以後,他們二人不畏權勢,抵制曾國藩的欺上瞞下,仗義為馬新貽出頭。

分守道和分巡道分駐各地,是因為古代的交通不便,作為省府機構的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不能只在省城駐在,必須就近到各地去辦公,而地方的府縣機構職能單一,也無法分擔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工作,所以要通過各地分設道員完成工作。

道員有的管一個府,有的管兩三個府。帶兵備銜的道員,有守土之責,相當於小號的巡撫,上馬管軍下馬管民。但道員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級,而是在某些業務上是他們的上級,這一點與今天各省的業務廳局與市縣和地區的關係一樣。

咸豐八年,海關總稅務司設立,並由外國人管理。為了監督總稅務司,咸豐皇帝在全國設置了十五個海關道,除了監督和保障清廷的權益,這些海關道還負責辦理所在地的外交和通商事宜。

但除了津海關道以外,其它十四個海關道均由就近的分守道和分巡道兼任,但所有的海關道均向直隸總督報告工作,是直隸總督的屬下。因此,直隸總督的手也伸向各地,使直隸總督的權力進一步擴大。

晚清上海海關道邵友濂就是李鴻章派駐上海和兩江的眼線。當時直隸總督李鴻章與兩江總督左宗棠為了陸防和海防爭論不休,最終竟成政敵,而邵友濂在李鴻章打擊左宗棠的過程中功不可沒。邵友濂當時是兩江總督屬下的蘇松太倉道,但由於兼海關道而受李鴻章節制。

道員的設立一般沒有固定的常例,根據需要各朝都有變化。據《光緒實錄》卷四和《清史稿,職官志三》記載,光緒中期全國設分守道二十個,分巡道七十二個,專職的津海關道一個,共計九十三個。

為了提高官制設置的效率,道員的駐地一般都要避免與知府在一起,並儘可能住在縣一級城市,只有很少一部分專職道員,比如直屬總督的鹽法道、學務道、督糧道等駐在省城或大城市。

道員一般是正四品,但正三品的缺也很多。比如慈安太后的父親穆楊阿就是廣西右江道。右江道駐柳州,由於它是兵備道,又兼管理少數民族事務,權力非常大,是個滿缺,也是個肥缺。廣西另一個道員肥缺是左江道,也是個兵備道,滿缺,正三品,駐省城南寧。

這兩個道員缺是全國有名的好缺,但也有惡名昭彰的缺,誰都不願意去。比如瓊崖兵備道,在海南,煙瘴遍地,那個年月沒有空調,北方人去了基本上是找死。還有甘涼道,幾乎無一日不打仗,駐地苦寒,遠離京城。

不過也有一些道缺,由於天高皇帝遠,管的範圍寬,甚至可以作威作福,比巡撫還實惠。

比如西寧道,管理整個西藏和蒙古,在西北地界,除了陝甘總督就他官最大。西寧道全稱是西寧撫治兵備道,其實就是青海和甘涼巡撫兼西北民族事務總監,它的權限不止涉及一省,而是覆蓋烏里雅蘇臺、內蒙、西藏地區,擱在今天,差不多大半個中國都歸它管。它雖然要打仗,但上面有陝甘總督頂著,一般都沒有什麼壓力。西寧道從二品,正經的正省級朝廷大員,乾隆以前是滿缺,後來為了打勝仗,不得不“參用漢人”。

兵備道有守土之責,因此戰時要求兵備道必須有一定的軍事素養。慈禧的父親惠徵就是安徽徽寧池太廣道,加兵備銜,因此也是兵備道,正四品,駐蕪湖。

咸豐二年,太平天國進犯安徽,蕪湖首當其衝,惠徵剛剛到任,情況不明,對屬下也不熟悉,所以在太平天國剛剛開始圍城時就棄城逃跑。他是守城主將,他一跑,蕪湖立即陷落。咸豐皇帝大怒,要抓他回京問罪。

當時棄城逃跑肯定是死罪。後來的兩江總督何桂清因為棄城逃跑甚至被拉到菜市口一刀斬了。惠徵膽小,跑到鎮江以後就病倒了,每天擔心皇帝派人來抓他,沒幾天就死了。


國史館


就如同民國時期士兵們喜歡把軍官稱之為軍座、師座、團座一樣,清朝時期人們也喜歡把一些高級的官員稱之為臺,比如那時候的總督習慣被人們稱之為制臺、布政使習慣被人們稱之為藩臺、道員習慣被人們稱之為道臺、知府習慣被人們稱之為府臺等。

如果要說到清朝時期道員和知府之間的地位,那麼道員的權力、地位是要比知府高的。

往下,我們就瞭解一下這兩個清朝時期的官職。

清朝時期知府和道員的差距

清朝時期,知府是從四品的官員,執掌著一個府的所有大權。

而清朝時期的府相當於現如今的一個地級市,那麼作為一個府最高的長官,知府其實就相當於現如今的市委書記。

道員則是正四品的官員,比知府高了一個級別,是清朝時期介於省份和市之間的一個官職。

在清朝時期,主要掌管的是糧食運輸、河道、海關、驛道等等非地方性的政務。

簡單點說,道員其實就相當於現如今的廳級官員,地位在省之下、市之上。

不過因為清朝時期的道臺並不是地方性的官職,所以皇帝為了節約人力資源,他們基本不會單獨設置道員官職。


一般來說,他們會從當地省份中挑選一些和道臺級別差不多的官員,讓他們保留原本官職的同時,兼職道臺的工作。

說到這裡,想必大家已經基本清楚了道臺和知府之間的區別。

清朝時期其他的重要地方官職

接下來我們再講一下清朝時期其他地方官職的地位。

在清朝時期,地方上權力最大的人物是總督,總督一般管著兩到三個省份的權力,是清朝地方上最位高權重的封疆大吏。

而清朝時期的總督,品級一般是從一品,加兵部尚書銜,也就是我們現如今所說的副國級,加國防部長職銜。


整個清朝時期,一共存在了九大地方總督,其中,東北總督是在清朝末年的時候才設置的。

地方上除了總督之外,地位最高的人物是巡撫,巡撫是一個省份的最高長官,既掌握著政權又掌握一部分兵權,總的來說,地位就相當於現今的省委書記。

品級一般在正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相當於現如今的部級、加國防副部長銜。


地位再往下一級的是布政使,清朝時期的布政使品級是從二品,主要掌管著一個省份的財政和民政權力,受巡撫統轄,相當於現如今的省長。

而排在布政使之下的,則是按察使,按察使的品級是正三品,主要掌管著一個省份的刑法權力,地位就有點類似於現如今兼轄著公檢法的副省長。

而再往下,就是我們開頭所說的道員和知府了。

所以說,清朝時期的道臺是要比知府地位高的。


孤客生


“道臺”是道員的暱稱,“府臺”是知府的暱稱。在往上就是巡撫、總督這些大員。

籠統說來,道員和知府,品級級別上差不多,只是職務差別比較大。且聽爾朱少帥吹來:

品級上看,清朝時期,一般情況下的品級,知府是從四品,道員是正四品。實際操作中也不是那麼嚴格,因為多數道員是正職以外的兼職性職位,也有高於或低於正四品的。而知府,根據地方不同,也有正四品或五品的。 蘇州、揚州、京畿這些肥富地方的知府品級,肯定要比那些窮鄉僻壤的高。

職務上看,清朝知府相當於地市級父母官,總領一個州府的所有行政事宜。道員則是屬於省級分管水利、學政、鹽鐵、糧食等等的官員。

非要對應現在的職務的話。那麼,道員相當於省某廳廳長,而知府大致相當於市委書記兼市長的。(當然,清朝的行政劃分跟現在差別很大,以前的州府跟現在的一個市還是有點不一樣的。勉強對號入座看看吧。)

至於省某廳廳長和省下面一市市長比較,只能說職權範圍的差別太大了。至於說哪個更厲害? 這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假如給你個機會挑,你要廳長,還是市長?


爾朱少帥


中國的明清時期,對於各級官員的稱呼已經基本上習俗化,比如“中堂”,“中丞”以及各種“臺”:制臺,藩臺,臬臺,道臺等等。那麼在清朝,這個“道臺”究竟是個什麼官呢?和知府比那個大一些呢?

其實,道臺和知府(府臺)之間究竟誰更大,不能籠統的比較,因為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官員制度當中,權力和品級有的時候是統一的有的時候是不相干的,所以對於道臺和知府之間,也要區分品級和實際權力來進行比較。

首先知府和道臺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官。

知府,是一個地方的主官,按照清朝的劃分官員分朝廷官員和地方官員,地方的行政級別就是“省,府,縣,鄉”四個級別,其中省府縣三級設地方主官,分別是:省級是巡撫(中丞或藩臺),府州一級是知府(府臺),縣級是知縣(縣令)。鄉一級不設主官。

按照這個級別劃分,在清朝的知府,相當於現在地級市的市長。知府的品級是從四品。

清朝的道臺(道員),不是地方主官,也不是地方主官的副手或屬下,總的來講道臺是個管事而不管人的官,管理朝廷的一些由中央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事物,比如糧食徵收,物流運輸,鹽,鐵,茶的專賣,等等,所以道臺是個總稱,根據所管的事可以具體的成為“糧道,鹽道,河道”等等。這些官員是屬於受朝廷委派管理某一個省或兩個省甚至是三個省的某一個專項事物。

朝廷委派的道員,直接向朝廷負責,原則上和地方主官沒有上下級從屬關係。

道臺可以是常年固定委派官員,也可以是臨時委派的巡視官員,比如巡鹽道。

道臺的品級一般是正四品。

這樣看來,就行政權限來講,知府在他管轄區域內的管理權限很大 ,除了兵權之外,幾乎有所有的管理權限。道臺只是管理一個專項事務,但是管理的區域範圍要比知府大,道臺至少管理一個省的某一個專項事務。

從品級上看,道臺的品級比知府的品級高,並且屬於“中央直管幹部”。

如果按照現在的官員序列來說的話,知府相當於某地級市的市長,而道臺“比如糧道”就相當於某省的“糧食局長或農業局長”。大體如此。


步武堂


在清朝,道臺是正四品,知府是從四品。很顯然,道臺比知府大。



清朝地方政府是三級,即省、府、縣,其最高長官分別是巡撫、知府、知縣。巡撫是一省的最高長官,其下設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別主管一省的財政和司法,屬於巡撫之下的屬官。但布政使和按察使一省就一個,主抓全面的,還要設一些副手來具體負責,或與下面的各府對接工作,這些副手就是道臺。



清朝的道臺分兩類,一類是專責,即負責一些專門的職守。諸如糧道、河道、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這些職守不隸屬於任何一府,直接對省級的布政使和巡撫負責,所以從品級上,這類道臺要高於知府。

還有一類叫分守道、分巡道。這些道臺最初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即佈政副使和按察副使。他們主要的職責就是把布政使、按察使的工作具體對接到下面各府。下面的府又非常多,於是就分了一下,有的轄一府,有的則分轄三四府之地。到乾隆、嘉慶年間,這類道臺又被授予密摺封奏之權,權力逐漸增大,遂被視為介於省、府之間的一級行政機構。



實際上,無論是專責道臺,還是分守道、分巡道,他們都依託於省級行政機構,是省級的專門機構或是省級的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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