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聚焦主責主業 多層次聯動監督同向發力


普洱:聚焦主責主業 多層次聯動監督同向發力

“據普洱市紀委監委消息:普洱市人大社會建設和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宋國斌(原普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城鄉規劃局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打開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執紀審查欄目,普洱市紀委監委多個執紀審查案件信息映入眼簾,這是普洱市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監督從“有形覆蓋”邁向“有效覆蓋”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雙重職能優勢,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多層次聯動監督同向發力,有力打擊腐敗,不斷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2019年,該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316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293件;立案842人,其中,縣處級4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61人,同比上升41.45%,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52人。

出臺《關於建立市紀委監委與中央、省駐普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實現人才、數據、信息、設備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全面提升監督執紀質量水平。對思茅海事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李金所,思茅海關副關長黃宏等4名省駐地單位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啟動與駐地部門紀檢監察聯動機制,違紀問題由相應紀檢組立案審查,違法問題由市監委立案調查。

認真落實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縣(市、區)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細化《普洱市推進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暫行辦法》,在鄉鎮設立監察室,加快推進監察職能向鄉(鎮)、村(居)延伸,打通監察監督“最後一公里”,提升鄉(鎮)紀委執紀辦案水平,2019年上半年鄉鎮紀委立案數明顯上升。

各派駐機構立足自身職責,瞭解和掌握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的隊伍和業務工作情況,積極創新監督方式方法,不斷提升監督實效,強化派駐監督的“探頭”作用。實行“2+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辦法,實踐“蹲點式”“面見式”的直接監督,用好選聘的61名黨風政風行風義務監督員,多措並舉,著力提升監督實效。同時建立健全完善派駐管理體制機制,將派駐機構幹部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納入市紀委監委統一管理。景谷縣整合鄉(鎮)紀委、機關部門、派駐機構力量,開展鄉(鎮)片區聯合辦案及交叉檢查。駐市林業局紀檢監察組以“觀察員”身份,主動地協同市檢察院及環保、水務、林草等部門推進糯扎渡庫區生態資源保護工作責任制落實。

深化《普洱市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幹部的作風建設、家風建設,淨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對孟連縣人大副主任趙承榮賭博等問題嚴肅追究紀律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把執紀執法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019年市紀委監委對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270人採取監察調查,給予政務處分228人,留置73人,移送檢察機關48人。(高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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