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檢察院快速批捕首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案

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主動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2020年2月11日,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動提前介入旗公安局偵辦的本旗首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阻礙疫情防控人員依法履職的妨害公務罪案件,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確保案件快偵快結。

2020年2月7日,烏拉特前旗西小召鎮2名武漢返鄉人員自行隔離14日後有發熱症狀,經西小召鎮政府黨委研究決定,對二人近期去過的何某甲經營的商店進行暫停營業,從業人員居家自行隔離。2月8日,經疫情防控人員先後兩次檢查發現,該商店並未暫停營業。勸阻時,犯罪嫌疑人何某乙(何某甲的兒子)實施辱罵、推搡、踢踹疫情防控人員的行為,疫情防控人員立即報警。警察趕到現場後,何某乙與警察發生爭執,並實施辱罵、毆打、吐口水等行為,造成民警被扭傷、抓傷的後果,嚴重妨害公共秩序。


烏拉特前旗檢察院快速批捕首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案

2020年2月14日上午9時許,公安人員將案件移送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當日下午17時許,承辦檢察官在受理案件後8個小時內完成了全部審查逮捕工作,並交由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何某乙執行逮捕。同時,承辦檢察官還向公安機關發出《快速移送審查起訴建議書》,促使該案能夠實現快訴、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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