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師適當體罰學生,以便更好的教育,你同意嗎?

天下笑唱


我是不同意,主要原因倒不是說體罰有沒有效果,有沒有教育意義,主要是法律規定這樣體罰是不允許的,而教師是教育孩子的人,自然需要做一個守法的榜樣。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什麼叫做適當的體罰,這種模糊的語言說都有自己的標準,如果家長也願意借你的手收拾一下孩子,又沒有大事情,那你可以說是適當的體罰,如果出事情了,適當的體罰還能和法律對抗嗎?

二、那麼,體罰有什麼好處?

體罰也是一種教育方法,之所以能夠成為傳統教育管理的一個方法之一,自然有它合適的地方。

①體罰見效非常快,只要使用體罰,大部分的情況下,教師就能夠控制局面,這種追求立竿見影的高校,對於老師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因為一節課至於那麼幾十分鐘,老師要做的事情的非常多。或者說老師一天要處理的事情很多,不能分配更多的時間給這類冥頑不靈的學生了。

②體罰非常有利於疏導老師的負性情緒。許多時候,學生調皮搗蛋是和老師沒關係,也就是說學生知識為了自己舒服而不是為了挑戰老師,但老師很容易認為這是學生在攻擊自己,所以這樣的情緒需要疏導出去,就對學生進行了體罰。

③可以不必要費力去研究更平和的技術管理班級。因為這種攻擊性是人天生就有的,不必學習,沒有專業含量,只要力氣兇狠就可以。而一些合法的手段則老師要學習要實踐要思考,這對目前大部分的老師班主任都做不到。大部分的老師班主任管理班級憑藉的是一些經驗,也不會在思考原因基礎上進行原因假設,然後不斷嘗試不斷改進,後者則是專業性比較強。

體罰的不良的地方是:

①見效快的方法,在管理上一般都是問題方法,因為見效快的方法一般是以犧牲長期的效果為代價的。比如說我打了學生五下手掌,學生可能會發現,這五下其實還可以忍受,但是我做作業要忍受痛苦好幾個小時,那麼,下次老師就只好加量了,這樣下去,效果越來越差了。而且別的方法很難使用,因為師生關係變得很緊張。

②剛才說過體罰非常有利於疏導老師的負性情緒,也就是說體罰主要的目標是指向教師的情緒上的疏導,而不是學生的成長,所以這樣偏離教育目的的行為勢必遭到了學生的反對。

③體罰讓老師專業上越來越退步。因為深入研究如何管理學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這部分靠兇狠恐嚇和體罰的老師就會出現越老書教得越來越糟糕,可是,一個人學科專業知識一般是不會退步,但是一個老師不研究學生,學生不斷推陳出新,那麼,在管理上這部分老師壓力就越來越大,結果上的課沒有人聽了。


門前海藍藍


這個問題得辯證的去看,不完全對,也不完全錯,做什麼都要適當,過度都一定會出現問題。

首先我作為一名老師,做老師目的是為了自己的理想,希望幫助更多的孩子學會學習提高成績、做個有理想陽光健康的孩子,我因為自己從小家長在學習上管的不多,然後經常被揍,然後感覺自己一直以來比較自卑擔心的,從來不敢問老師題目,導致成績平平,青春期的時候心理上會出現問題,還好有前輩指導,順利度過了青春期,所有長大之後特別希望幫助更多的孩子避免被揍,有個陽光的心理和身體。

但是我從小被揍的經歷,讓自己青春期時候自卑擔心,但是我養成了獨立、抗壓能力特別強的人,所有走入社會之後心態特別的好,感覺什麼都打敗不了我。

所以總結下來體罰要適當,鼓勵和批評手段要用,不能一味的鼓勵或者批評體罰,一直鼓勵可能形成玻璃心,走入社會會很困難,一直批評體罰會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適度的體罰,第一位先鼓勵、其次口頭批評、最後再使用體罰。


我自己教學生,我也是警告三次的情況下還犯同樣錯誤,就要打手板,這樣他們更能夠記得牢,並且這樣他們能夠抗壓能力會更強。當然一定要適度體罰,不能讓學生受傷,目的是為了懲罰改錯誤,打完之後過段時間也要找學生談話,告訴他打他原因,一定要讓孩子改正錯誤同時要有個陽光健康的心理和身體。


松哥教做題


試答如問如下:

非常同意。

問題來了,現實中或許行得通,法律上通不過。


孫慶國:讀了不到2年高中,教了不到3年學(民辦教師),參加了4次高考(自學高中教材)的機械工程師。

孫慶國:業餘時間專注中高考30年,對中高考至今“不忘初心”、“痴心不改”、“死不改悔”、“頑固不化”、“一如既往”。


孫工的文話旅行筆記


從情理上說,我同意你的觀點,但是從法理上說,這是一個不需要討論的問題。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時代已不同往日,已經很少有家長同意老師體罰學生,這也是對當代教師行業的一個新的挑戰,負責任的教師,可以找到體罰之外的與學生溝通、管理的方法,並不能說不體罰學生,學生就無法管教。

以上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


知遇新印象


第一、教育在手段上原本就必須寬嚴適度、恩威並重。尤其是中小學教育,教育對象是一群半生不熟的孩子,一味地強調以德服人、以理服人,顯然是對牛彈琴。古人早就給予了我們足夠的警示“玉不琢,不成器”;毛老人家那個年代更是對教育一再強調“打是疼,罵是愛,不打不罵要變壞”!沒有懲戒權的教育,註定是失敗的教育。

第二、目前,老師不敢管學生,還在於學生和家長戾氣太重,長輩對學生的過分嬌慣和縱容等,容不得老師管教自己的孩子,孩子沒有建立起基本的規則概念,區分對錯的界線不清,因此不服老師的管教,家長如果再“護犢子”,那麼積怨一成,必然造成麻煩。

近年來,因為老師懲戒某些學生,被家長報復或被學生集體報復的事件不在少數,所以行使懲戒權的方式和分寸,應該得到家長和學生的理解。

現在家長或學生只要對老師的教育方式產生質疑,學校及上級領第一時間處理老師,通過委屈老師的方式來平息家長的怒火,求的事情的解決,這讓老師成為即使有委屈也無處訴說的弱勢一方。如此一來,老師必然“明哲保身”,不敢管學生,如果老師在合理行使自己的懲戒權時,也有一層保護傘,那麼老師才能真正直起腰板來行管教學生之權。

老師沒有懲戒權,就如同讓老師開一輛沒有剎車的汽車,懲戒就是教育的剎車,要認識到不是老師要懲戒學生,而是規矩要懲戒那些學生,學生不是向老師低頭,而是向規則低頭,要向真正良好的,有價值觀的素質去低頭。

現在一部分家長歪曲了教師懲戒的目的和用意,讓教師們面對無理取鬧的家長們無所適從,舉步維艱,更有一些學校為了息事寧人,採取犧牲教師的權益去讓家長滿意的做法,這不僅僅是學生的悲哀、教師的悲哀,更是整個教育的悲哀。在一些引起社會廣泛熱議的教育事件中,我們看不到尊師重教的痕跡,看到的只是教師的無奈委屈和心灰意冷。

很多時候,不要讓個別“害群之馬“教師,影響了整體大多數投身教育事業的教師工作熱情,不可否認有師德敗壞的教師,但是,不能以此為藉口,就讓教師面對學生的錯誤不敢管,不想管、不去管,現在是平靜了一時,怎知這些沒有被管教好的學生在將來的日子裡,會做出什麼”不平靜“的事情?教師不怕寒暑假要加多少班,完成多少培訓或額外的工作任務,教師也不怕工資收入讓旁人嘲笑的眼光,就怕在教育的工作崗位上幹著已經失去”教育意義“的工作。

雖然,近年來因為體罰學生而被處分的老師有很多,但是目前沒有一個老師對學生的錯誤行為不聞不問,任其發展。因為教學是一個集體活動,如果沒有基本的管理能力和學生必須遵守的課堂紀律,那將讓課堂陷入僵局,這是一個合格的老師最不應該造成的局面。所以,即使目前形勢如此嚴峻,即使有可能會因為管理學生不當而被處分,但是老師依然在尋求一種可以被社會、家長和學生都能接受。

其實,目前老師在管理有錯的學生上的困境並不是管不管的問題,而是如何管的問題。如果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面對種種情況,老師行使懲戒的方式和分寸的話,老師懲戒起學生來,必然又陷入來自社會各方的質疑,因此,想行懲戒之權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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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才圈小主


我想,讓老師適當體罰學生,也是不應該的,什麼叫適當?一般老師對學生體罰時,都是在無可奈何,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責打,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法》所不容的,學生家長也是不答應的,有幾條建議,供大家參考。

一,在古代教師用戒尺懲罰學生,是被國家和家長認可的。

老師有了這個權利,就便於實施。在孩子習文或練武,學習一些技能時,對於一些不好好學習或者是調皮搗蛋的學生,用戒尺來責罰,當時學生受著師道尊嚴傳統思想的影響,學生就是捱了責罰,也是誠服的。過去的孩子特別天真,對老師是非常敬畏的,在老師有理智,有標準的情況下,對學生用戒尺進行責罰,產生了一些好的效果。但是有一些老師一時衝動,或者是在不理智的情況下來責打學生,有的甚至還給學生打傷,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八,九十年代以來,學生通過看電視,看手機和網絡的瀏覽。學生知道的,懂得的,甚至比大人還多。現在的學生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有一部分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對孩子寵愛有佳,特別嬌生慣養和放縱。學生的自尊心極強,抗打擊能力也特別脆弱,所以老師就不能用體罰的方式來教育學生,在對學生犯錯誤或出現問題時, 做到早觀察,早了解,早解決, 才是最有效的辦法。

二,因為老師平時工作繁忙,在學生犯錯誤屢教不改的情況下,由於情緒激動,對學生進行體罰。一則國家法律所不容,家長也會聲討你,學生也不服氣兒,心裡是憤憤不平的,有的學生還會記恨,還有的學生敢和老師對打。若是在老師對學生進行體罰時,造成學生受傷,老師還得負法律責任。所以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首先家長要應該從孩子的幼兒抓起,從小讓他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培養孩子從小有一個良好的習慣,好的規矩。學校也是要從思想品質,道德規範,遵紀守法方面對學生進行嚴格的教育。讓他多讀書,讀好書,在書中吸收好的知識和好的營養。老師也得以身作則,作風正派,舉止大方,富有愛心,在學生面前才有威嚴,學生才能少犯錯誤或不犯錯誤。

總之,在社會上,通過的道德規範,人文素質的教育,絕大部分人都是遵紀守法的。但對一些為非作歹,作奸犯科的不法之徒,用嚴格的法律來加以震懾,才能有一個清平世界。當然,大多數的學生是遵章守紀的,對那些屢教不改的,故意犯錯誤的學生,還是需要嚴格的學校規章制度進行懲治,學校才能出現一個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環境。


趙紹亮


教師適當體罰學生,是有利於更好教育,不贊成如此做。

首先,教師適度體罰學生,這個度並不好掌握,有傳教師法要修改,還教師懲戒權,也會對相關的度予以考量。度很重要,適度,也能讓孩子為自己犯的錯負責人,培養孩子責任感。但這個度,如何監督和考量。

第二,基於懲戒權,很多家長是心存憂慮的,怕這個度不好掌握,給孩子身體,特別是心理有傷害,留下陰影。在教師法不允許教師體罰學生之前,學生沒捱過打的,真是少之又少,給孩子造成的身心傷害,甚至影響一生。

第三,就目前完全不允許體罰學生,但其實現實中,也有不少教師都有適度體罰孩子的,因為教師法的相關規定,這個度,一般不會很重,前幾天聽一個學生說,有一個老師,因為背誦知識點不熟,用尺子打學生屁股,打偏打到腿上,都打青了,疼了好幾天,全班無論成績好賴,幾乎沒有不捱打的,甚感心驚。

要不,就把戒尺還給教師,如古代私塾,只打手,別亂來。

讓教師適當體罰學生,需要慎重慎重呀。


吉吉數學


適當的體罰學生,我是同意的!但是千萬不能過度,有很多老師就掌握不了這個度。比如說,之前一個新聞,陝西榆林一小學老師把在課上調皮的小學生下體踢壞,導致學生下體流血,體罰千萬不能到了動手動腳的地步。教育上的懲罰和社會對違法犯罪的懲罰是不同的,教育的懲罰應該首先是批評教育,其次是處罰,先糾正學生的錯誤,在考慮體罰的事情。主要是讓學生知道犯錯所要承擔的後果,他才能知道該如何正確地生活,好好的學習。但前提是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錯,如果在班級所有的同學面前進行體罰,非常容易打擊受處罰學生的自尊心,也影響老師在學生心理的印象,是儘量用合適的處罰代替體罰,可以採用抄寫題目,知識點,聯繫家長共同協商來處理,畢竟目的是為了讓他改錯,而不是懲罰。抄寫題目還能幫助學生更好的記住知識,既達到了懲罰也能促進學習。作為教師,社會給予管理學生的職能,體罰這一項在學生管理上可以使用但是儘量不要用,使用了就一定要注意“適當”這個詞,有很多的老師認為的適當對於學生來說可就不適當了,經常會出現遲到幾分鐘罰站好幾個小時的事情,在這件事情的把握上一定要更加的嚴謹。





優學測評小趙老師


救救孩子——家長,你的責任心在哪裡?

救救孩子——社會,你的斟酌遠見在哪裡?

戒尺在手,敬畏在心!

請給孩子多一些規矩,請給老師多一些寬容和理解,正是他們教給孩子的規矩和底線,可以庇佑著孩子安然走向更廣闊、有更多風雨、也會看見更多美好的遠方!

白巖松說:“今天你罵醫生,殺醫生,表面上吃虧的是醫生,其實真正受害的是明天的病人,但誰又敢說你不是明天的病人呢?”。

我想說,今天你罵老師,殺老師,表面上吃虧的是我們老師,其實真正受害的是我們的孩子,誰敢說自己以後沒有孩子呢?

教育懲戒權不是老師需要,而是我們的孩子需要。

尊重教育,從尊重老師開始!!!


做最好的自己369


不用體罰來管理好學生的老師,才真正是好老師。

一個班級,好幾十人,性格各異,成績各異,參差不齊。怎樣讓這些孩子的潛能得到最大的發展,老師在制定大目標的前提下,還要針對每個學生有小目標,要親近他們,關愛他們,要用集體的溫暖感化他們。

要讓他們自行制定約束機制,多設計好課堂教學,讓每一節課上得豐富多彩,讓每一個學生樂享其中。

把教師懲戒權交給學生,學生難免不犯規,犯了規,老師,學生共同反省。

一個負責,有律,得法,親近學生,處處為學生著想的老師,一個不收學生額外費用的老師,一定是一個讓學生敬畏崇拜的老師。

體罰就放在一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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