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緩收仲裁費 青島仲裁委10項措施服務企業復產經營


免收緩收仲裁費 青島仲裁委10項措施服務企業復產經營


青島仲裁委員會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決策部署,緩解企業經營困難,服務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結合青島仲裁工作實際,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和仲裁服務,堅持兩手抓、兩不誤,主動聯繫訪問企業,瞭解企業法律服務需求,建立企業需求臺賬。

二、發揮仲裁專家資源優勢,成立外經外貿、投資金融、海事海商、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和法律綜合等6個專家委員會,設立專家委員會辦公室(24小時服務電話0532-85788820),主動服務市場主體,及時回應市場主體關切,為市場主體防範化解法律風險、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仲裁服務。

三、面向全體仲裁員就“仲裁如何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徵求意見建議,研究市場主體在疫情防控中所遇到和復工、復產所面臨的各類法律問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貢獻仲裁力量,肩負起仲裁人的社會責任。

四、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前提下,立案工作不拖延,服務不打折。暢通立案諮詢電話,施行容缺受理。引導當事人進行網上立案、微信公眾號立案、電子郵件立案(郵箱[email protected])、郵寄立案,推行網上銀行繳費等便利化措施,安全、便捷、高效完成案件受理工作。為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開通綠色通道,相關案件優先受理、優先移交辦理。

五、加大與互聯網科技企業合作力度,以智能仲裁庭為紐帶,積極引導當事人、仲裁庭通過信息化終端設備進行線上“不見面”開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仲裁程序推進造成的影響。對不具備線上開庭條件又急需推進程序的仲裁案件,在抓實抓細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科學有序組織線下開庭,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及時保護。

六、發揮好互聯網仲裁辦案平臺和區塊鏈電子證據平臺作用。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仲裁實踐需求促進互聯網仲裁製度、機制、流程創新,用先進技術手段將更多領域經濟糾紛整合到網上辦理,更好服務數字經濟發展。

七、努力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中小企業脫離疫情造成的生產經營困境,助力我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免收互聯網仲裁案件處理費。對疫情防控期間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的仲裁案件,應當事人申請,免收案件處理費。應資金週轉困難的中小企業申請,緩收仲裁費。

八、加大案前調解力度,前置調解程序,案件受理部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加強配合,及時高效化解糾紛,用心用情幫助市場主體降低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率。通過案件受理前臺、諮詢熱線(0532-85768569、0532-85788807)、應急值班等全方位24小時為當事人提供服務。

九、加強與商(協)會溝通聯繫,及時向商(協)會推送仲裁服務信息。藉助商(協)會直接面向市場主體、服務市場主體的優勢,更大範圍推廣仲裁服務,更深層次掌握市場主體仲裁服務需求,形成雙向互動、協調聯動的仲裁服務格局,凝聚共克時艱、共度難關合力。

十、成立黨員幹部突擊隊,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靠前為企業提供“一對一服務”,針對企業急需解決的難題,共商精準化、個性化破解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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