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詐騙案信息報送

2020年2月5日,翁源縣人民檢察院受理翁源縣公安局移送審查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詐騙罪一案,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虛構自己有口罩可以銷售,發佈微信誘騙被害人購買,涉案金額24000元。疫情防控期間,本院領導高度重視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辦理,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措施,依法從重從嚴從快辦理。同日,本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2月10日,本院受理審查起訴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了審閱案卷、核實證據、製作法律文書等工作,依法作出了向翁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決定,做到了及時打擊與依法辦案兩不誤,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月17日,翁源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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