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監管持續縱深 2019支付機構罰單金額增長2.67倍


反洗錢監管持續縱深 2019支付機構罰單金額增長2.67倍 | 十字財經

文|王冠蘇

2020年開年不久,央行已經兩度披露千萬級反洗錢相關罰單。


2月14日,央行一次公佈27張反洗錢罰單,其中民生銀行、光大銀行、華泰證券三家機構及時任相關業務負責人攬下三張千萬罰單,分別為2360萬元、1820萬元和1010萬元,總計5190萬元;而就在不到一個月前,央行營業管理部剛剛公佈一批處罰信息,其中銀盈通、開聯通兩家支付機構亦涉及違反相關反洗錢規定,分別被罰1789.76萬元和2324.27萬元。


可以看出,2020反洗錢監管工作仍將持續縱深。而在此前,2017年開始,反洗錢嚴監管大幕已然開啟。剛剛過去的2019年,在金融強監管的態勢下,央行披露的罰單數量規模進一步顯現出了“量價齊飛”的特質,其中,2019年整年的反洗錢罰單達354張,金額達1.38億,超過2018同期數據。而此間,來自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反洗錢處罰出現了較為明顯的攀升態勢。


值得一提的是,反洗錢罰單的增長不僅僅是因為監管態度的趨嚴,亦有相當程度得益於法規的完善、監管主體聯動性的加強、監管科技的升級、監管信息披露及時性和透明度的增加。


1.反洗錢仍為監管重頭戲

十字財經根據央行官網披露數據統計,2019年,央行下發行政處罰共計767筆,總金額約為3億(30857.82萬元),違法類型依然是以支付結算、反洗錢及金融統計幾大類為主。其中,銀行業仍是獲罰單數量最高的機構。但值得注意的是,支付機構雖罰單數量不及銀行,處罰金額卻高達1.39億(13902.53萬元),超過了銀行處罰金額1.37億。當然,銀行有部分監管職責由銀保監會來落實,也是央行披露的銀行罰單金額少於支付機構的原因之一。


2019年度最大罰單也花落支付機構。2019年7月1日,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於其違反了支付業務規定,被處以共計5939.4萬元的高額罰款。而迅付支付並非第一次受罰,在2017年和2018年均由於違反支付結算業務和反洗錢業務規定被罰款17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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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央行對各機構行政處罰罰單及處罰金額統計表)


從數據變化趨勢來看,監管力度仍處於不斷收緊的態勢。其中,反洗錢力度的不斷加強尤為明顯。


縱觀2019年全年,反洗錢懲處力度進一步加碼。反洗錢行政處罰共計354筆,數量低於2018年的396筆,但罰款金額合計約為1.38億元(13805.25萬元),超過2018年同期數據1.31億(13101.86萬元)。此外,“雙罰制”的特色也進一步凸顯,不僅對涉事單位進行警告與處罰,同時,處罰落實到人,對相關涉事人員亦將予以追責。


反洗錢監管持續縱深 2019支付機構罰單金額增長2.67倍 | 十字財經

(2019年監管部門反洗錢行政處罰情況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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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涉及反洗錢的處罰金額中,銀行業依然是重災區,罰單金額佔比55.04%,但是支付機構罰金佔比卻在飛速攀升,從2018年的9.24%飛速上升到

23.4%。2019年整年涉及第三方支付機構反洗錢相關行政處罰15筆,相關單位和個人的遭罰金額為3230.55萬元,為上一年度的2.67倍


此外,在反洗錢相關處罰中,金額排名前十的機構中支付機構佔6席,其中罰款金額折桂的是匯潮支付有限公司,被處以630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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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構違規具體內容看,“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為違規類型之首,達到141張,佔據了罰單數量的40%,而排行第二的87張罰單原因則為“違反反洗錢規定”,細節處語焉不詳,另有FGHIJ幾項處罰原因中亦包括了“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

由此可見,身份識別仍是反洗錢工作中的攻堅難點,而事實上,在過去幾年中,該原因亦是主要的罰單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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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字母序號對應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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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洗錢監管的縱深空間

2019年4月,FATF官網公告了中國順利通過FATF第四輪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評估報告。事實上,自2007年中國正式加入FATF以來,反洗錢監管力度不斷提升。


作為一項貫徹金融生態始終的系統性工作,反洗錢對不同監管主體的聯動性和監管技術手段的先進性也帶來了新的挑戰。值得提醒的是,行政處罰只是事後監管的一種手段,法律法規的完善落地、事前事中的數據實時監測才是動態反洗錢的支撐。


事實上,相較於其他傳統金融機構來說起步較晚。2007年以前,反洗錢的相關制度與監管工作大多都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隨著2007年中國正式加入FATF,國家對反洗錢的監管力度不斷提升。2007年,反洗錢監管逐漸延伸到保險以及證券機構。2012年以後,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的監管力度才不斷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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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出臺的文件,國家推動反洗錢工作的決心可見一斑


2019年反洗錢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2019年1月1日,《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落地施行,並對客戶身份識別,資料保存等問題再次予以重申。1月29日,銀保監會公佈2019年第1號文件《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 反洗錢的相關監管要求被不斷完善尤其是在非金融機構方面。2月21日,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第四輪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互評估,報告認為中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體系具備良好基礎,同時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改進。


此外,從一些條款細則來看,隨著移動支付的發展,資金流轉效率的提高,監管對於交易報送的週期要求也在不斷縮短。2012年,針對支付機構的反洗錢要求中,只需要報送可疑交易,報送的時間節點是10個工作日以內,到眼下執行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實時報送,不過短短六七年的時間。監管信息披露及時、透明度增加也是罰單數量攀升的原因之一。


一家第二梯隊支付機構副總裁告訴十字財經,迄今為止,《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作為支付機構反洗錢監管的重要制度,但該文件的法律效力和調整範圍較窄,約束力相對薄弱,且為2012年發佈,彼時移動支付尚未起勢,而今,行業環境已經大異,交易和清算模式日益複雜,相對而言,反洗錢監管部門人員數量較少,存在新興支付業務缺乏實操經驗或知識結構更新不及時等情況,監管的法律法規依然存在相當的滯後性。與此同時,新出臺的文件也存在各地中支機構監管人員和各大市場機構合規人員學習不及時的問題,存在落地的滯後性。

“此外,2013年發佈的《收單管理辦法》仍然是管理支付機構的重要依據,但是從市場發展的角度來講,其中一些條款,比如一味要求線下巡檢已經與市場發展現狀存在一定的脫節。這些工作一定程度商業是配合反洗錢的需要。但如今反洗錢是一個高度依賴信息技術的工作。商戶數、用戶數、交易頻次、交易規模都在高速發展,完善的信息系統和高度的數據處理能力才是核心,單純的人力投入並非關鍵。”


而事實上,監管部門也已經開始意識到科技手段的重要性。十字財經瞭解到,螞蟻金服、騰訊等科技巨頭也在憑藉自身的技術優勢配合並協同央行完成反洗錢監管任務。


但得注意是,雖然各大支付機構有在公司內部設置反洗錢相關崗位,但不同支付機構對反洗錢重視程度、人才儲備、知識經驗和技術能力都存在極大參差。


上述業內人士坦言,大多數金融機構自身在反洗錢的人才儲備和技術建設的速度與反洗錢內外環境鉅變存在相當落差。和硬性要求的崗位設置、工作體系相比,監管要求的“風險為本”的工作核心相對軟性,而反洗錢工作的目標設置也相對模糊,在此前提下,對存量用戶、商戶和交易的淨化則顯得尤為重要。


根據2019年10月公佈的《中國第三方支付行業數據發佈報告》,隨著移動支付滲透率的不斷提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交易規模、筆數也在不斷擴容。截止2019上半年底,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已達到110.4萬億元。但在移動支付市場競爭格局上,支付寶、財付通保持壟斷地位,佔據了54.2%和39.5%的市場份額。這意味著,包括所有中小支付機構共同瓜分不到10%的市場。而這一陣營中,銀聯商務、平安付、拉卡拉等第二梯隊支付機構或許具備一定的科技能力適配反洗錢監管要求,但相當數量的中小支付機構並沒有主動配合反洗錢工作的意識,也並不具備反洗錢的能力。


然而,歸根結底,反洗錢攻堅戰並不只是監管層面的任務,必須由產業各方一起努力。前路漫漫,道阻且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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