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離婚,孩子該怎麼辦?

阿杰28966


我認為,如果兩個人沒有感情離婚了,孩子是最大的無辜,都應該給孩子多一份的愛和關心,讓孩子感覺到父母離婚了,自己並沒有被冷落,會更加的感到多一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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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太多離婚的啦,對小孩傷害多多少少肯定的了,其實吧對於小孩說不過是想父母給他多加陪伴,不管是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只要多加陪伴小孩,而不是把孩子扔給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一年到頭見不到爸爸媽媽幾次面,那樣對小孩太不好了,也不是說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帶不好,而是一個月做爸爸媽媽的要去見孩子最少一兩次面多陪伴,不然怎麼開導證明給孩子其實爸爸媽媽分開了,但爸爸媽媽還是愛你的呢,只要孩子感受到母愛父愛了,那你把孩子安置在學校,或他爸或他媽,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帶都是無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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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在當下中國是個很普遍的問題,各個年齡層都有,主要發生於中青年最多,而全國的平均比例據統計也高達30%左右,這是一個很驚人的宏觀數據,但這也從側面反應出了離婚在現在的國內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從以前的家庭問題上升為現在的社會問題,乃至國家層面的問題,這個話題都一點點的牽動著我們每個國人的心。

而作為我也正好是一個80後,今天也和大家聊一下80後離婚孩子這個話題。我跟我老婆結婚也有十幾年了,現在有個女兒今年已經十歲了。剛結婚那些年也是和所有的家庭一樣,都要面對老人家庭孩子瑣碎事,有過激情也有過苦悶,吵了架又和好,磕磕絆絆已經過這麼多年了。

七年之癢的中間雖說也經過了幾次很嚴重的矛盾問題,也是差點鬧到離婚的地步,但是還好我們到最後都冷靜下來了,想了很多的事,也理解了對方,包容了對方,才有了我們倆現在對家庭的互相付出,理解包容關愛的堅守和執著。能走過這麼多年真的很不容易,我們也堅信要一直走下去。

現在假如我和我老婆離婚了,在她很堅持無法改變的情況下,我會同意和理解她的。不管孩子她帶走還是給我留下,我最後都是會很感激她的,作為一個女人把最好的青春都給了這個家,即使倆人最後沒有走到最後,依然我會在心底祝福她後來的生活。孩子若我帶的話,每個月我也會給她一些生活費,以彌補那些年虧欠她的,孩子她想帶走的話,我也會同意的,而且會每個月多給他一些生活費,如果允許的話我也會時常想去看望她跟孩子的,我對孩子撫養權問題看的不是很重,只要能對她和孩子後來生活好一些就行。

到最後我想跟大家分享一點就是,茫茫人海中的兩個人能走到一起,其實是一種緣分,懂得抓住它珍惜並用心經營好的情侶們,最終一定會收穫到他們人生中最精彩幸福完美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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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80後!以下我的經歷 我離婚後,孩子跟著母親,因為是女孩,所以跟著母親比較方便。她5周,不會了解離婚是什麼意思。我只是告訴他爸爸經常出差,很少回來了。孩子小小的年紀倒也無所謂。唯一的遺憾就是,各類家長會和公開課,她希望我去,而我去不了。我每個月帶著她玩兩天,遊樂場、回奶奶家等各類活動。其實父親的角色很重要,但是,我的人生也很重要,確實沒法將就了。我等她懂了什麼是離婚的時候,再好好談談。其實孩子,比我想象的都堅強。那些,拿著孩子當藉口,死打爛纏不離婚的,反而是對所有人的傷害。

4. 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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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對於沒上大學的這部分人,早早就結婚成家了,大多數也努力的打拼,有的也拼出了一片天地。

對於上大學的這部分人來說,大學生畢業不包分配了,找工作處在一個瓶頸期不好找工作,當年就業難成了80後最大的呼聲。(因為當年退休率低,失業率高,所以導致就業難)最後終於經過不斷的磨鍊,工作穩定下來了,可是這時意識到年齡也不小了,早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

那些沒上大學的,孩子都上小學了。於是80後開始為自己的婚姻著急,不能接受相親的人也開始相親了,認識沒多久就結婚的大有人在,與此同時也出現了閃婚一詞。眼看年齡大了,所以閃婚的人越來越多。

就在這幾年離婚率越來越高,據我所知,大部分都是當年那批閃婚的群體。由於夫妻性格不和等各種原因離婚了。離婚是容易啊,可是孩子該怎麼辦呢?這個問題,不得不讓我們深思。

有的孩子離婚時撫養權判給了父親,有的孩子撫養權判給了母親。跟父親的孩子,沒了媽媽的照顧和疼愛,父親是知道讓孩子吃喝,可是父親對孩子的關心不夠,粗枝大葉。衣服髒了也不知道換洗,孩子髒兮兮的。有的孩子弄的孤苦伶仃,看了都讓人心疼。如果孩子父親再找個媳婦,也不一定對孩子無微不至的關心。

跟母親生活的孩子,媽媽再婚找個老公,孩子有可能接受不了。這個老公也不一定伏下身子對孩子好,有的還不接受孩子,接受了不是自己親生的能會好好看待嗎?所以80後能不離婚的就別選擇離婚,給孩子締造一個幸福的家庭吧,離婚對孩子太不公平太殘忍了!離了婚的為了孩子就趕快復婚吧……最後,希望每個家庭都幸福美滿而不是支離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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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怎麼辦?

這涉及到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未來成長教育等許多方面的因素。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等惡習,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等。

三、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不到逼不得已,不建議離婚,對孩子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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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男女雙方可能都是一種解脫,大家不用互掐,但孩子就麻煩了。

男方離婚帶孩子,孩子就成了沒有媽媽疼,跟著父親在同學朋友面前變得自卑一些,更有甚者被人說…被別的孩子欺負。我認識的人就有一個,男方脾氣暴躁,在農村又賺不到錢,然後女方就厲害走了,剩下一個男孩,整天到處溜達,不學好,偷東西,男人管教也動則打罵,然後這孩子現在也是性格古怪,動則打人。

女方離婚帶孩子,如果帶著孩子再嫁,在別人家裡就成外來的孩子,如果不受後爸關愛,那在那邊也是受氣,總是會有流言蜚語,說這說那,對孩子的成長有影響。

所以,離婚影響最大的是孩子,無論跟誰,如果不處理好,就害了孩子一生。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如果沒讓他成長好,那麼這個家未來就毀了



涼言視野


我是70後,您是80後比我小10歲,我們應該是有代溝的,想法應該也不同,但是,有一點我們是相同的,我們都有孩子,我們都是家長,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應該是一致的。孩子就是我們的未來,不要把所有的困難和不幸推到孩子身上,要怨就怨自己無能,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既然生了孩子就好好的對孩子好,好好的養育孩子,要讓孩子有安全感,不然你們一生都會內心不安。我認為,如果是我的話,就是砸鍋賣鐵也要把孩子養大。

其實婚姻是需要汗水、委屈、理解、忍讓、包容、勤奮、快樂……澆灌而成的,只是好多人不知道在婚姻裡自己應該怎麼做。在生活中只要遇到困難就說離婚,婚姻是一生的大事,結婚、離婚都要慎重。

既然想好了,離婚了,也就不後悔了,正好自己好好的養孩子,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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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孩子撫養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綜合考慮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意見。但是在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還涉及到很多細節問題,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都有所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周口李光輝律師


離婚,是誰都不願意發生的事,但走到盡頭,就大膽邁過去吧。是啊,最苦的是孩子,與其讓孩子生活在吵鬧沒有愛的家庭裡,不如放手,讓孩子跟父親或母親平靜地生活。

孩子該跟著誰呢?第一,要看孩子多大,如果年齡小,跟著媽媽最好。第二,孩子大了,可以徵求孩子意見。第三,可以看雙方的條件,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就跟著誰。不管跟哪一方,都要無條件允許對方看孩子,要讓孩子感受到爸爸媽媽都是愛他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不好,對孩子成長極為不利,如果你不想孩子長大後不幸福,就閉上嘴,原生家庭帶給孩子的影響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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