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一家人都走了,存款房子汽车还有财物等,该怎么处理?

我也有周游列国的梦想


因为疫情一家人都走了,存款房子汽车还有财物等,该怎么处理?

这是涉及遗产的继承或处理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种只有父母都已死亡,没有结婚,没有生育子女才会出现。对于多数继承案件来说,基本不太可能连一个继承人都没有。

当然,若是真的一个继承人都没有,那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继承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无人继承的遗产那就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叶律师


哎,这话题真的是有点沉重。如果一家人因为疫情真的都走了,确实是让人感觉到非常伤感,但是这些剩余下来的财物也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合理的处理的。

如果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的话,是按照一家人的遗嘱进行执行的。所有的财物的继承和分配都是要根据遗嘱的约定来进行的。

也就是说,一家人的存款,房子,汽车等其他财物都可以按照遗嘱的要求来进行处理,这样处理起来可能就比较简单了。

如果没有遗嘱

如果一家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话,那么如果一家人有其他兄弟姐妹等等亲戚,那么这些亲戚可能也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的话,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如果一家人还有其他亲戚的话,这些亲戚也是有可能继承这笔财产的。

如果没有继承人,也没有遗嘱

如果一家人也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这些财物可能会放置一段时间,如果确实是没有人继承了,这些财物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

那么一家人的存款可能就一直存在银行了,而其他财物可能在过一段时间以后,如果实在是没有继承人的话,那么可能在履行一定的手续后,可能收缴国库可能是相对比较合理的办法。


睿思天下


大实话:这种情况下存款一般就长期留在银行了,固定财产只能是任由其随着时间最后变为公共财产。

这种情况想必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但是,当真的发生时却又是让无数人感到惋惜的事情,那么,咱们就来大概说一下在这种极端情况下这些财富会怎么处理。这个情况可以归结为人死后没有继承人的情况。

首先就是这个人的银行存款,因为对于银行来说,所有的账目往来都是要有明细的无论是多还是少那都是不行的。而当银行的一笔存款长期没有人认领的情况下,就会被无限在银行重新存储,也就相当于是银行拥有了这笔钱的无限使用权了。可能有人会想,这笔钱就是银行的了,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比如说有其他人知道死者的银行账户和密码,那同样也是可以取出来的。只是说这笔钱最有可能就是被银行使用,但不是占有,银行没有这个权利的。

然后就是其他一些固定资产,比如说汽车,房子之类的,首先就汽车来说,如果一辆车长期停放在某地,随着零部件的老化是会慢慢报废的。当车子报废后,那自然也就被销毁了。至于房子嘛,一般也就是70年的产权,时间到了,或者说当地拆迁了,自然也就被拆了,充公了。

当然啦,可能还会有一些股票啦,债权啦之类的东西,也是如此。比如说,这个人之前借给别人一百万,但是,现在全家都不幸去世了,那这笔账也就随之消失了。毕竟,对方就是想还,也不知道要还给谁,只能说对方运气好吧。

其实,这种情况在一些天灾人祸前面还是时长有发生的,基本上最后也都是充当公共财产,然后经过无限循环再造福于整个社会,这笔财富名义上是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看到这个问题,很自然会让人想到湖北电影制片厂常凯一家人的遭遇,在短短17天内,55岁的常凯,其父母、姐姐先后去世,让人唏嘘不已非常痛心。而其妻子也感染了病毒,到现在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所幸儿子在国外留学,春节未归,要不然恐怕也凶多吉少。常凯尸骨未寒,谈论财物分配情况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是有些事情我们总要面对啊。

对于逝者的财物继承问题,通常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财产人的个人意愿,也就是生前所列的遗嘱,不管是纸质的还是口头的,只要符合法律要素都应当被认可,遗嘱高于一切,不管是谁都无权更改。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条款进行分配,如果出现多个继承人,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分配,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

在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又分为几种:第一梯队继承人,为逝者的父母、配偶、儿女。在没有第一梯队继承人的前提下,则由第二梯队,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辈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也没有赠予继承人,那么最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归国家所有。



元芳有看法


这样的事情和问题还是不出为好。但病毒无情。

刚看到一则消息,湖北电影制作厂导演常凯和其父母、姐姐一家4口、在17天内因新冠肺炎相继逝去,他爱人也感染了,现在重症监护中,唯有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安全。不清楚他的后事是如何处理的。

这里我们暂且不说他们身后的财务等问题如何处理,有《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单位、有朋友的帮助,相信会处理好的。

我们更要应从这些事件中引发一些思考。比如生命的问题。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一个人在未知的疾病面前会如此渺小。常凯其父在武汉患病后无法求得医院床位,被迫回家自救,进而导致了全家感染肺炎。看着至亲身患重病却求治无门,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却有心无力,在自己奄奄气息中写下的“永别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的遗言,他想到的不是财物的问题,而是对这个世界无限的留恋。真是在事关生命危机而又自感无奈的时候,一粒灰尘砸到人的头上就像一座大山。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战役中,我们有很多的感动,但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也需要我们去审势防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们是幸运的,我们不要忘记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往后余生,请给别人,请给生命,多一点敬重和尊严。

灾难面前,更容易看清人性。困难面前,更能了解自己。



聽於無聲


这真是一个令人心痛的假设,但不可能走的那么干净吧。

今天早上一觉醒来,就看到一个很悲伤的消息,

湖北电影制片厂常凯一家,因为过年的一顿年夜饭,

父母,姐姐和常凯相继去世 ,儿子因为疫情在英国没有回来,

我想,这应该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吧


遗产肯定是常凯的妻子和儿子继承咯。

只是,在这种特殊时期,应该没有那么一窝端的情况,

不可能因为疫情一家人全部去世,好歹可以留一两个。

按照一般的继承程序就好了。。爱人,父母,孩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出现这种假设,首先为逝者志哀!其财可按国家法律办理。

这也告之世人,人生在世平平常常生活为最好!财富多少够用即可。


生带不来死带不走,尤其是对贪官们一个很好的告戒,

不要再贪污受贿了,没有意思,弄到后来判刑入监何苦啊!人生一世图就图平安。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继承人的就由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如果没有继承人,那就把财产收归国有,

这没什么可争议的,只是希望最好不要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家人都相继离世,这对一个家庭来说,将是多大的灾难啊。


老徐说事999


这个令人心情沉重的问题,随着常凯的去世和一些网上的传言,成为一个需要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这几天既为常凯伤心和惋惜,也庆幸他儿子幸好没回来过年。现在交通方便,一些留学海外的学生回来过年是正常现象。常凯刚刚55岁,儿子也就二十多岁,学业是否已成未知,是否已经工作独立未知,面对这么大的家庭变故,小伙子却又不能回来奔丧和处理长辈的后事,待到能回来时,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如何面对?如何承受?

想想就痛苦。

常凯和其父母的遗产,由其妻子和儿子继承,他的妻子应该能抢救回来,上天不带这么不给人留一条活口的。但是没有哪个继承人愿意继承这样的遗产,他们宁愿这些至亲骨肉好好活着,把那些已经变成遗产的财产全部消费掉、挥霍掉。

金山银山,在疫情面前,都变成了一堆毫无用处的废物。

插嘴一句,常凯和他的父母如果没留遗嘱,他们家的继承还挺复杂的,爷爷先去世,爷爷的遗产由奶奶、爸爸(常凯)和姑姑(就是与常凯同一天去世的姐姐)继承,然后奶奶去世,奶奶的遗产再在爸爸和姑姑之间继承一次;常凯去世,他的遗产由其妻子和儿子继承,所以,因为常凯是在其父母去世后去世的,常凯的儿子不发生代位继承,发生转继承。

再回到本题。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疫情中如果一家人都去世,一般会发生在一起居住的核心家庭中,估计题主也是这个意思,比如父母和子女。即,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去世,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根据自然规律,这样的遗产大概率会被健在的兄弟姐妹继承。

写到这,心又狠狠的抽搐了一下。

即便真的没有继承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归国家或被继承人所在的集体组织所有。

但这种事发生的概率极小。

因为我国新的继承法很快就要颁布了,新继承法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侄子、外甥也纳入法定继承人范畴,武汉因疫情去世的,其继承人可以等新继承法生效后再分割遗产。


潘卫霞律师


变卖成钱给逝者一家买一处墓地,让他们一家还生活在一起,活着没能躲过此次大难,让他们一家好好安息吧[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还是那个花


冷血!看到这个题目,感受到浑身的寒气。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题主都是个利益至上没人味的人。一家人遭遇不幸,然道不是首先感同身受和无比的悲伤。文笔不好,形容不出内心的难受。你家里的任何一个亲属去世,你是什么感受?

至于遗产,自然有国家法律法规裁定,不需要在这里讨论,自然有专业的人负责。

有人说,不过是讨论一下。没必要,多讨论一些正能量的事,大疫当前,多去讨论一下前方的冒死向前的战士们。


宇间房有记


这个话题太过于沉重了,这次疫情使不少家庭支离破碎,但是否有因疫情一家人都走了的情况,尚且不知,如果说真的发生这种情况,那么他们的存款、房子、汽车等等财物最终会怎么处理?

如果生前有立遗嘱的,那么直接按照遗嘱执行即可,不过遗嘱的继承人一般都为父母、妻子以及子女,既然一家人都不幸去世,那么即使遗嘱上有指定继承人,估计继承人也不在世了。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共有三种形式:(1)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2)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3)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第二和第三种极少见,最常见的仍然为第一种,就是法律直接规定明确。

法律直接规定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过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出现一家不幸身亡,那么这个家庭留下的资产可以由户主的兄弟姐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第二继承顺序的人也全部都不在了呢?这种事件的几率比较小,但不代表没有,特别是现在很多独生子女,而祖父母、外祖父母年岁较大,也可能早已过世。目前法律上没有对此有具体的规定。

很多人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比如过世之人的兄弟姐妹也过世了,但是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还在),对此可以肯定的说,没有。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该条款的规定:代位继承只发生于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如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显然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并非过世者的直系血亲,所以无权继承。

按照现实的法律判决情况,如果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均过世,且不存在直系代为继承的情况,那么其留存的财产就是其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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