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版“20条”!5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汕头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市财政将安排5亿元,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用工保障力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应急产业引导等关键环节,提出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汕头版“20条”!5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政府“大礼包”补贴企业电费

政府要拿出2.5亿元,用于补贴相关企业电费,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原材料和物流成本上涨、税费和违约风险增加等问题,我市将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2-4月工业用电电费每月给予20%的补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加快生产。

“直通车”及时了解企业诉求

对于企业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我市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市领导联系企业直通车制度,还有粤商通、12345热线平台等,及时了解企业诉求,“一企一策” “一事一议”,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购进紧缺物资生产设备给予补贴

由于目前市面上口罩短缺,为保障物资供给,我市将对具备生产或转产条件、可以快速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进行支持,为新购进设备给予20%的补助。同时紧盯公共卫生应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谋划引导我市应急产业发展,做好重点项目的储备和龙头企业的引导,主动地承接国家和省的产业布局。

支持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

目前,我市共有外贸企业2000多家,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物流配送、货物进出口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支持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我市制定《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对进口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护目镜、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体外膜肺氧合设备等医疗物资以及洛匹那韦等药物进行补助。

补助企业到境外参展

今年我市计划在境外参展、办展13个,涉及企业展位354个。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无法按计划赴境外参展,为此,我市也将拨出专款对企业进行补助。

对“无接触配送”服务和应急保供企业给予经营补贴

对“无接触配送”服务和应急保供企业,我市将给予经营补贴。在疫情期间,我市开设生鲜产品、生活必需品线上购买、线下无接触配送的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及配送平台,将按企业配送实际单数对企业进行扶持;而对于在疫情期间,保障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而增加经营成本的批发市场、屠宰场、超市和批发零售商,以及纳入市级应急保供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以保供企业在疫情期间的销售额为基础,结合企业员工人数、门店数、经营面积等,分档次给予一次性补贴。

加大用工保障力度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负担,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在发放援企稳岗补贴方面,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同时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为进一步缓解企业基金压力,支持本地创业就业,我市还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同时,支持本地初创企业发展,符合各自条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租金补贴4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按贷款基础利率50%给予贴息。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复工生产

疫情发生后,我市部分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响应政府号召提前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市金融局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加大对重要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截至本月14日,银行金融机构为我市防疫物资企业提供各类信贷资金余额约25.7亿元,其中新增贷款约5.4亿元。

在新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中,涉及金融支持的措施共有3条,分别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障企业融资额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其中,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从2月10日起,企业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可享受最长6个月的贴息,贴息利率达1.305%,这是近年来扶持幅度较大的一次。对续贷的贷款也有利率优惠。新出台的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力度大、覆盖面广,除房地产、基建等行业外,我市大部分行业企业都能享受。为方便企业,贴息资金将由银行机构集中申报。

加大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政策实施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将予以展期或续贷,加大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转贷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同时,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政银代偿率从原政府分担10%—20%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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