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民、曾宪彬等三人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

    2019年9月30日,由什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民、曾宪彬等三人贩卖毒品一案,经什邡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被告人曾宪彬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被告人孙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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