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宁楚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祁东县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3日判处被告人宁楚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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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21:57:52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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